老人夜裡誤認車庫為樓梯摔傷,家屬認為物業沒有設立警示牌索要賠償,你支持嗎?

蓮花時尚街拍


問題也沒有很清楚的描述整個事發過程,若從問題的情況來看,老人及家屬想要物業賠償,這個可能是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

例如,老人摔倒的原因可能是因為由於樓梯間沒有照明,在漆黑的環境下,應該封閉的門也沒有封閉,並且沒有相應的警示標誌,從而導致老人摔傷。這樣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有可能因為沒有設立警示牌,沒有盡到相應維護及安全保障義務,有可能對老人的摔傷存在過錯,從而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但是,現實中扯淡的事情總是不少。特別是這種出現人身傷亡的情況,出現賠償責任及賠償數額的情況,總會出現各種瞎扯淡。所以在這種事情上,大家還是需要憑良心做事,而不是為了賠償而無理取鬧,為了賠償而糾纏不休。雙方能夠協商一致解決,那自然最好。但若真無法協商,那就走法律程序吧,是非對錯,法院總有個公斷!


葉律師


記者必須也要懂法,不要和浠泥。請問各路記者,你們單位門口,門內,樓下,樓頂,各公共走廊,設施,各行人皆可到達地方,都張貼立安全警言,警告語了吧?你們的用車,在車上,車外,也貼警告標語牌了嗎?各位記者你們的家門口貼上了警告標語?你們的家內,窗口,陽臺,各用房,頂樓,凡人可到達地方張貼安全警告,警示牌了嗎?所以記者們請不要說和解,調解之類的話語和浠泥,必須多方調查,實事求是辦事。不要一廂情願,討一方好去解決問題。


龍哥哥149759091


你家裡的插座有警示不要把手指插入的標誌嗎?沒有的話,有好遠滾好遠!


河淼1


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前段時間才看到一個新聞說,老人出門撿垃圾自己摔倒了,沒人敢上去扶,最後在太陽下暴曬6小時曬死了!他的子女非常的氣憤,因為老人是在停車場的草坪自己摔倒的,子女們沒有辦法,就只能把停車場周圍的幾家公司給告了,理由就是:我家老人在你們公司前面的地上摔死的,這個責任你們要負。

剛看完這個新聞,沒想到又有老人走樓梯摔倒,子女出來告小區物業的奇葩事兒了,你的父親在小區摔倒了,這事居然還要怪小區物業不給你立警告牌?是不是還得給你專門安排個保鏢啊?

這樣的子女真的是有點無恥,不想承擔父親的醫療費,還想把小區物業拉下水,讓他們來被黑鍋賠償醫療費,在這呢我給老人的子女一些建議:不要光告小區物業啊,先把小區的開發商告了,為什麼建築這麼不合理?再告老人鞋子的生產廠家,為什麼人摔倒了鞋子不能報警?最後再把月亮告上法庭,為什麼你月亮不如太陽亮?害的老人摔倒了。


共享人才


堅決抵制無理取鬧,敲詐勒索之風!應該來一場全國性運動,將國人的風氣正起來!另外,最後證實律師參與敲詐勒索的,一併入罪!


青山綠水70140866


老人夜裡誤認為車庫是入戶樓梯?摔傷要求物業賠償?原因是因為沒有設立警示牌?

誰都知道入戶樓梯和進地下車庫樓梯的區別,夜裡?總不會停電吧?再說有聲控燈你咳嗽一聲也有個亮兒啊,再說黑燈瞎火車庫和住戸樓有明顯的區別你上那裡出溜什麼?還咋提示你?

你摔傷了是誰也不希望的,人要講道理,別一出問題了往別人身上推責任。


強歌1122


對他們不能有一點的讓步,連協商的渠道都不要給,直接拒絕!我們小區有幾隻流浪貓,大家經常會喂一點食物。有一次我蹲在那喂貓,有一個人過來打招呼:"你家的貓?"我隨便應了一下。他就說他的小孩被貓咬了,要我賠醫藥費。我正式告訴他,這是小區的流浪貓,跟我無關,你找貓爸爸去。他纏著我。我直接告訴他,就是咬死也不關我事,說完走人!


金華暴馬


難道得為他遍地都設警示牌嗎?如果那樣的話,電線杆子上是不是也得掛警示牌兒?綠化樹上是不是也得掛警示牌兒?馬路牙子上是不也得掛警示牌兒,都是常識性的東西,不需要單獨的警示,自己不注意造成了摔傷,不在自身找原因卻到處去訛人,這種人簡直就是心裡變態。


用戶97740798


什麼都要設立警示牌,哪來那麼多地方掛,這個是常識!再說三遍,常識!常識!常識!把自己的失誤遷怒他人,恬不知恥的要求賠償,還能不能要點臉了。除了常人不能理解或容易誤會的需要設立警示牌,其他能夠被常識所認知的掛個p。法院門口也沒掛,你們咋不去撞牆、跳樓啊!


諸葛小豬44742021


我就想說,沒人可以說屎不能吃,也沒看那些人去吃,什麼都要人教?活幾十歲怎麼活過來的,不要出了事就找責任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