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疫情影响,在家不能复工的时间划入年假,这样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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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次疫情中,每个人、每个公司、每个国家都是受害者,我们能做的就是不给国家添麻烦,公司这一块也要根据公司的实力量力而行,毕竟需要大家一起共渡难关。


晚香床垫王付俊


不能复工是因为受影响!公司要求不复工的时间划入年假!那就要看站在谁的角度讲了。

站在公司的角度的话。

你没有上班没有劳动,他不可能按正常的工资发给你啊,因为你没有帮公司创造收入,所以他把这些时间划入年假,那么在你放假这段时间。他就可以减小工资的支出。毕竟受到疫情的影响很多公司的损失蛮大的。

站在你的角度的话。

你是因为疫情的影响没有办法出去上班,而不是你不想去上班,所以你理所当然的认为,在国家要求不能复工的情况下,公司是要正常的给你发放假期间的工资。

其实来说,这样没有那一边不合理。毕竟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当然会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其实,站在疫情防控来讲,公司和员工都应该互相理解一下。公司最起码不能一刀切,让员工在放假的期间一点收入都没有!员工也不应该要求公司给个带薪休假,因为你毕竟没有产出肯定就没有收入!这个只能是和公司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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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非所问


你好,因特殊时期,这种方式在未复工前人社部也明确出这一点,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安排。

根据人社部发布上述问题有明确的指导,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如果使用带薪年休假,那么工资自然是按照正常提供劳动来计算了。

首先北京人社局指出,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京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如果涉及到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没上班发放生活费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如果用完各类休假了,还是无法复工或返岗的,工资怎么发?上述意见明确,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各地生活费最低标准不一致。其中,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如果在隔离期工资怎么算呢?

人社部发布上述意见明确,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企业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意见还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根据人社部文件明确因疫情延期复工期间,企业可以和员工协商使用年假或其他福利假。


其实这种情况对员工和企业来说都受损,企业不生产也需要付厂房租金、给员工交社保等等,涉及影响大的行业如餐饮和娱乐、影院等等,根据网络消息以上影响大的行业有几家宣布遣散员工,运营出现问题,其实无非是资金链跟不上。

所以建议员工和企业在这特殊时期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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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成长记


怎么说呢,要看各个公司的情况了,说一下个人观点,本人在杭州上班,年后在家办公三个星期,二月最后一个星期才去公司上班的,2月1日、2月2日属于国家延长春节假期,应该给正常工资,2月3日至2月16日属于未复工期,如果能远程办公,应该给予正常工资,如不能远程办公可以安排调休/年假,2月17日至2月21日属于复工期,如能远程办公的应该给予正常工资,不能远程办公的应该有公司统一安排周六或周日安排补班,不然不予发正常工资,总得来的得看每个公司的情况吧,有的公司稍好一些,可以正常发放工资,有的公司效益不好,老板也就只能发放基本工资,也有的把在家的时间算成调休或者年假。


小小冬瓜


这样的意思,是表示这段时间没有工资是这样的吧。作为员工在理解公司的同时,也希望公司能够理解员工。毕竟谁也预料不到,灾难不可怕,可怕的是没办法共度难关。



艾同学的生活笔记


两方面分析;1,疫情影响复工,正常工作停滞,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是员工和企业都不愿意发生的。把休息时间归于年休假,也可说是人性化的举措,因为企业性质不同,最好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工作,企业按规定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这一点说明,企业统筹安排年假是有法可循的。


用户言午泽群


我觉得合理,但是划入的时间也只有5天时间。受疫情的影响,我们在家不能复工的时间已经有二十多天了,只能说二月份划入5天年假,就让我们还有些工资扣五险一金,还可以剩点留作伙食费。

我们公司是按照国家规定做满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可以享受5天年假,做满3年享受3天探亲假,我们二月份可以抵8天,加上部份技术奖,还是可以够一个月的生活开支。


明月崩滴崩


疫情是天灾人祸,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战胜,这段时间在家猫着我认为每个人也都是提心吊胆的,在家待着也没什么心情,但是假期年假该放还是得放。让大家过一个随心所欲的年。





余生美度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如遇员工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倡导、引导或建议员工按以下假期安排处理:

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

优先安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单位的福利年休假、员工存在的倒休假。法定年休假期间以及倒休期间,单位应正常支付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工资支付。对于员工不服从假期安排的,单位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明确通知员工单位的假期安排,特别提示要留存好相关录音原件、电子邮件、微信沟通记录、快递详情单及查询回执等上述相关证据。

个别单位提出,鉴于员工在节前节后已经预先休完了2020年度整年的年休假,建议也可以尝试与员工协商预先使用2021年度的年休假,因该操作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理论争议,故建议如果执行该操作,务必须签署明确的专项协议,确定该操作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但仍须知,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休完的年休假,如员工中途离职,则经过折算后员工多休的年休假天数不再扣回。

事假:

建议单位可以引导员工休事假,原则上事假期间单位可以不为员工发工资,但是单位对于事假期间工资另有约定的,如个别福利较好单位规定一定天数的带薪事假,需要按照单位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病假:

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但对于员工因其他原因产生身体不适的,建议单位引导员工休病假,提交病假条,并按照各地的规定对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待岗:

如果企业并未达到停工停产的严重程度,单方通知待岗操作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员工可能会通过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或者以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辞职,从而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N的补偿金,故建议企业与员工采取协商一致方式安排员工待岗,企业与员工签署待岗协议,并约定待岗期间的工资标准。

优先休假、事后补班:

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安排员工先休假,待复工后再要求员工进行补班。

在家办公:

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对于员工在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上述假期中仅年休假及倒休部分系单位可以单方安排的假期,对于事假、病假、待岗、补班等措施,单位适用的前提系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单位的要求,且单位可能面临员工依据“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被迫解除。同时,对于协商一致的员工,单位需注意保留好与员工协商一致的相关证据,例如微信、电话、邮件沟通记录原件,避免因证据留存不足产生纠纷时,单位陷入被动。


记得我好


首先受疫情影响不但是员工受影响了,企业影响更大办公场地租金要,虽然有些房东减少了租金但是大部分都是没有减少的,员工工资要发,银行贷款利率要付企业收入没有,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创业公司更艰难甚至倒闭。

其次能不能划入年假可以考虑下企业的实际情况商量一下再做打算,企业和员工要换位思考下,企业要生存员工要生活相互理解共度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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