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公司工作一年多了,没有合同、没有五险,我可以要哪些赔偿?

大冲对你说


在一家不签合同、没有保险的公司工作,确实很让人没有安全感。

这样的公司由于不规范,往往存在很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情,我们应当抓紧一直并索要相应补偿待遇。

我们具体可以有哪些待遇呢?

第一,补缴社保。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在内的5项保险。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一般由职工本人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如果补缴社保,职工个人也需要承担相应个人社会保险费。

企业的损失是,从欠缴之日起,每日加收5/万的滞纳金。相当于一年18.25%的利率,也是非常高的。

投诉用人单位不缴社保,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投诉,而不是向法院起诉。督促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行政部门的职权,司法部门没有这样的权力,相应职责我们要搞清。



第二,补缴住房公积金。没有缴纳五险肯定也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应当给职工缴纳。但是职工不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会保障的范围。

第三,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建立劳动关系当月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自签订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双倍工资的时间是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至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一年。

双倍工资,属于经济补偿类待遇,一般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一般仲裁机构只支持距离仲裁申请一年以内的双倍工资,因为劳动者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应当知晓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以劳动者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我们在用人单位工作两年,这就是超时效了。

第四,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没有给职工缴纳保险,职工可以主动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应提前30天告诉劳动者,否则应当加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题目所说的赔偿,实际上大多数人理解都是经济补偿金。但实际上《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有一项叫做“赔偿金”。

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呢?一般是给劳动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企业不给职工理由就直接撵职工走人。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了赔偿金就不需要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

综上所述,职工所有的补偿和有关待遇还是比较多的。职工补交社保以后,还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所以抓紧去维权吧。


暖心人社


首先,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超过1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跟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您的劳动关系已经超过一年,也就是说您现在和单位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您自动离职,您只能可以获得五险一金的补缴作为补偿;如果单位辞退您,就不仅要补缴五险一金,还需要补偿双倍经济补偿金;

其次,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管是主动离职还是单位辞职,要想要到补偿,就得提供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工作服、工作证、工资表、入职通知书、公司微信群等,补缴社保五险需要去社保局仲裁,补缴公积金需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仲裁,补偿经济补偿金需要去劳动局仲裁委员会仲裁,责令单位补偿;

最后,如果是公司原因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产生的不仅滞纳金全部由公司承担,期间产生的医疗或者工伤花费可以由公司报销;

如果您有更多社保及职场问题,请关注我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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