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響,2、3月份的工資怎麼發放?

奮鬥青春人生


一、廣東這邊是2月9日前不能復工,工資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二、2月9日之後沒有復工的可以優先安排帶薪年假和企業的獎勵假(這段時間仍然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三、仍然不能安排復工的(30天內)按正常上班時間工資支付工資,之後按最低工資標準的(深圳2200)80%支付生活費。具體可看本人文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Lawyer曾


昨天晚飯後出去加油,我拿出手機往加油卡里充值,老公順口說,明後天該發工資了,我說這個月嘛領多大點工資也說不準了。我家二貨老頭子怎麼說:"啍,我們堂堂一大國企,世界五百強,怎麼會因為這點疫情影響到我們工資…"我樂了,說行啊,卡也不用充了,去加油站充吧,告訴人家"充滿"。這時候,他又慫了,算了,還是充一千吧[捂臉][捂臉][捂臉]

發多發少不重要,夠用就好,希望疫情快過去,健康就好。


晴朗的晴朗



努力的樂樂姐


因為公司發放工資的制度不同,有個事同工同酬,有的是同酬不同工。而且在疫情期間公司的應對措施也不一樣。以我公司為例:

我們公司是一個互聯網企業,所以在二月三號的時候就已經實現了復工要求(在家遠程辦公),所以對我們來說二三月份的基礎工資是全部發放的,常見的伙食補貼因為在家辦公取消。而一月份涉及到春節,以及疫情影響多放的一個星期年假,公司默認為大家在正常上班,也是全額髮放工資的。

上面是我的經歷,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靈渺七絕


我老公是洪湖餓了麼的騎手。他們是跑的單多錢就多。現在是三月份了,一月份的工資老闆都沒發,只能預支而且很少。估計是怕把工資給了都不上班了吧!二月都沒有上班,三月份聽他們經理的意思三月十號就可以上班了,看吧!


農村的小妹兒


答:按有關規定,疫情影響下2月份工資應該正常發放,3月份可以按最低標準2200的80%發放。

1、人社部等在2月7日印發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意見提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2、國家規定2020年春節假期延長到2月2日,因此,1月份工資水平發放本來就沒有什麼影響,是應該正常發放的。2月份開始計入一個支付週期,即一個月,按以上規定,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因此,2月份的工資應該要按正常標準發放。

3、3月份開始,計入第二個支付週期,即屬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情況,這種情況,企業停產仍未復工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因此,3月份的工資按深圳最低標準2200的80%發放這是有政策依據的。

4、如果是在單位已經復工的情況下,因為你沒有到崗而且不是因為被隔離或治療,這種情況下就沒有政策可以支持發放工資或者生活費,後果要自己承擔了。

5、對因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國家規定企業要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6、疫情造成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各種新的問題和矛盾,如果雙方的理解不一致,方要本著互相體諒,互相促進的善意,妥善協商處理好。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尋求幫助和支持。

疫情之下,復工復產以後,很多人都會面臨工資發放、人員出勤等異常情況,如果你或者你的公司有工資、出勤等方面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需要幫助解決,可以與我們浙培協的人力資源實戰專家一起共同探討。


我是方炎飛,長期專注經營績效,期待與你互學共進。如果你也贊同我的回答,歡迎關注、點贊和轉發,謝謝!#萬眾一心抗擊新冠肺炎##在家辦公日記##職場抗疫人#


方炎飛績效方言


你這個問題,問對人了!

因為在3月3號,國家就發文了,要發基本工資的!如果沒有,你可以打電話投訴的!



楓葉mosquito


因為疫情影響,2月3月的工資怎麼發呢?

1、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非因員工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30日)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員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員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為止。

2、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類的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3、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引導企業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幫助企業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4、對應依法被隔離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按正常勞動支付其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職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相鄰星球


二三月份這個工資怎麼發啊?也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啊。我之前有了解過我朋友他們的薪酬是怎麼發的。總結下來來說的話,應該還是有以下幾個點兒。

一個點是根據整體的公司大小去判斷公司是否會發整體的薪酬。舉個例子,像鵝廠,支付寶,華為等這些大的公司,他們的員工的薪酬是正常去做發放的。比較中小型的一些公司啊,或者是本地的一些企業,如果老闆的資金不是很雄厚的話,可能會涉及到發底薪。如果是部分的創業型公司的話,可能沒有薪酬。如果確實得要比較背的這種的話,可能公司都已經倒閉了。,他們的收入應該是沒有的但是呢,有部分比較靠譜的老闆會把二月份的工資和社保給你交了,但是三月份的話就沒法正常去發了。你只有去找額外的工作了,因為公司已經倒閉了。

第二個呢是需要看整個地方的一個政府規則。每個地方的政府規則是完全不一樣的。如果你這兩個月沒有什麼事情乾的話,會按照你整體的當個城市的最低工資的80%去發放,每個城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不一樣的。

第三個的是看你整體二三月份有沒有去給公司創造整體的一個價值。這局很實際的例子。有一些外賣的配送員,他們也是正常在做整體的配送工作,那麼他們的工資也是正常發的。如果你二三月份沒有做整體的工作,沒有給公司創造價值,那麼可能你的工資也沒有。

第四個有些已經倒閉了的公司的話,可以去申請失業險的一個領取,因為失業險也是大家整體的一個收入的一個來源。這個新聞上有報道,大家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每個地方的失業險的報銷比例和金額是完全不一樣的。

我建議你做個換位思考來說,疫情期間對於所有人都是一樣的。相對說都是公平的,如果你是老闆,你是否會去給員工發放整體的一個工資?在你整體的業務沒有進展的一個情況下?給員工去上交五險一金。 就舉個很實際的一個例子,如果你的收入是一個月5000,那麼公司付出的成本就不止5000。按照整體的公司繳納五險一金的比例以及公積金的比例。加上人員管理的一個出入消耗品的一個出入辦公室的一個租用,公司給這個人支付5000塊錢的工資,那麼公司整體的支出應該是在7000到八千左右,整體的來說的話,無論公司還是你個人都不容易。有收入自然還是比較好的,如果沒有收入來說的話,也不要想什麼太多的東西。我確實收入緊缺的話,你可以去做一下共享的一個員工,因為現在盒馬不是也在做共享的一個員工嗎?還是能有部分的一個收入的。


小0奇0葩


目前總工會有發文通知,通知中寫的很清楚。


對於春節期間工資各地都表示要按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


但關於其他時段,各地的《關於工資支付條例》標準不一樣。


1、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


如果是這種情況,企業應按勞動合同標準支付。


也就是以勞動合同為準,可以不發放一些績效、全勤、獎金和一些附件的約定。


2、企業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


如果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居家辦公),企業應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員工無法提供正常勞動,企業應支付員工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有的省份是80%,有的是60%,具體標準可以關注各地方的文件。


3、但是…………


“應當”形式的法律規範表現出立法者的指向是引導性的。


是一種原則性的規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許在執行中有一定的靈活性,允許例外和特殊情況存在(弱義務)。


因此,在人設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二條中規定: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所以,第一、二條只是指導性意見。


具體如何,還是企業與員工協商,達成統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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