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婚禮你會參加嗎?

許昌生活


參加前任婚禮?沒想過。不過這個問答有趣,有點挑戰性。我就設想一下,如果前任結婚,給我發請帖,邀請我參加他的婚禮,我肯定會去。為啥要去?咱大度,不能認慫呀!

俗話說,百年修得共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和前任的相識,相知,相戀,陪他走過人生山水一程。那也是前世百年修緣得來的結果。他要結婚,新娘不是我,但我要去欣賞欣賞他千年修得共枕眠的人。

假如我們出於某種原因,和平分手。我想我會大度點,有修養的,找一個和他關係不錯的朋友,同朋友一道去參加他的婚禮,給他送去真誠的祝福,衷心祝福他們百年好合,永結同心。看看他身著禮服,滿臉喜色的樣子就夠了。他再優秀,永遠不屬於自己。還是默默地轉身走吧,看一眼吧,了斷當初拼盡全力的愛人。從此後,彼此相忘於江湖!

如果他是Za男,我要做一次Za女。人都自私,都有妒忌之心,自己不要的戀人,也不希望她找到比自己更優秀男人。所以得找一個比他帥氣的男孩陪同,再把自己收拾的花容月貌。和帥氣的男孩同出席他的婚禮,讓他也看看,離開他,我會過的更好的。你不珍惜我,那是你的不幸。

其實生活中,前任結婚不會邀請前任女友的,誰會找不自在去受氣?錯過的人,終不屬於自己。前任女友也自尊,不會參加前任婚禮的。題主也是腦洞大開,提了這麼問題,我也是路過,編個劇而已!


林曼語


遙想當年參加,所以才來回答。

記得那年元旦,收到她的信件。

說要和人結婚,希望我能赴宴。

抵達酒席之後,心裡碎到難受。

沒吃沒喝菜湯,整了二斤白酒。

酒後約了好友,繼續酒吧戰鬥。

朋友為了陪我,喝到出血嘔吐。

回想當年痴情,如今卻是路人。

什麼愛情永久,都是文人煽情。

天下女人之心,真如白雲無形。

哀哉哀哉哀哉,不如一人避災。

天水新聞哥答,希望大家喜歡。


天水新聞哥


前任結婚,一般不會邀請前任對象吧!一般人會告訴現任前任要來參加婚禮嗎,現任知道前任的存在嗎,再說了,去參加了前任婚禮自己會不會好受一點,想問一下參加過前任婚禮的朋友,在前任婚禮現場是什麼感受!

以前一同事小弟,幫他一個前任女友操辦了一場婚禮,聽起來奇葩,以前我們都是做婚慶行業的,同事就在朋友圈鋪自己的工作狀態,前任偶爾也搭訕,為了拉業績同事就拉前任到公司訂單,訂單後很自然的就去幫忙統籌了,後來我們也笑了他好久,因為他是個情聖,可以同時給三四個女友裹在一起,我們是大寫的服。



情感上的東西很複雜,很多人在結婚後才會去反省自己年少輕狂,沒有認真對待愛情,但真的兩個人都已經分開了,和前任還是保持一下距離,因為生活讓你失去了以前給了你現在,回不去的東西不用浪費太多時間去回憶!畢生可能都要和現任要一起面對!請給現在的自己和現任足夠的安全感!



生活百滋


不會。

如果他為了追你在宿舍樓下襬過心型蠟燭,抱著吉他唱著《月亮代表我的心》,在樓下喊,某某某,我宣你,做我女票。

然後他身邊的朋友起鬨,齊喊答應他,答應他,答應他……

看到他微汗的額頭,緊張的屏氣,炙熱的眼神,你的心跳漏了一拍。

從此早上有人叫你起床,相約去食堂早飯,他為你排隊,你為他佔位,他幫你打粥,你幫他剝茶葉蛋,他的瞳孔裡泛著你的輪廓,你的嘴角掛著蜜一樣的笑。

年輕的愛情,總是鮮嫩而飽滿的。

他在操場上一個漂亮的三分球,贏來女生的一陣尖叫,你抱著他的外套,聞著他的氣息,在他大汗淋漓贏得一場比賽後,你遞上一瓶有你掌溫的水,他笑著揉著你的頭髮,說小傻瓜,也不知道給自己撐把傘,曬不曬?

你抬起笑臉說,我天生麗質,曬黑也不怕。

晚上相約去學校湖邊,你喜歡扮泰坦尼克的rose,歪著腦袋說,You jump, I jump.

他摸著你的臉頰,看著你的眼睛,你閉上眼,心跳得如交響樂,呼吸緊閉。

然後感到唇上的一股溫熱,他呼吸急促,緊緊環住你,你靠在他胸前,數著他咚咚的心跳。湖光點點,楊柳依依,偶爾有螢火蟲飛過,你說,那是為我們點的燈火。

過了宵禁時間,被樓下的大媽一陣痛罵,可躺到床上,摸著紅腫的嘴唇,想要他生硬的舌頭,急促的呼吸,心尖上還是泛出津津的甜。

你喜歡吃糖炒栗子,他就每天買給你,剝好送到你嘴邊。

你大姨媽肚子痛,他著急地上網查各種資料,又聽人說胡椒加紅糖沖水喝可以止痛,幫你衝上一大杯,你喝了一口,嗆到眼淚都出來了。

他喜歡抽菸,你總是因為這個和他生氣“再抽菸就別親我哦”,他湊上來,你笑著推開他,臭死了臭死了別碰我。。。

你在他手機上看到別的女生的信息,一瞬間眼淚像斷了線的珠子。

你們吵架,和好,吵架,和好。

20出頭的日子,誰不是血脈噴張,你一句你吼我,他一句你真是不可理喻,都能讓你們形同陌路。

多年後,你離開家鄉,穿梭在林立辦公樓和如梭的車海里,8公分的高跟鞋踩出噠噠的節奏,你加班到凌晨,打車回家路上發現一家小餛飩攤,你說,師傅麻煩停一下,我想吃點東西。

回到家甩掉高跟鞋,揉揉磨破的腳趾,給你的養的貓一個暖暖的擁抱。

你的生活,除了愛情,倒也平靜而充實。

而他,你可能從同學朋友那裡聽到一些點滴,他交了女友,家裡安排了工作。

某天,你打開QQ空間,他貼上了他的婚紗照,笑得甜蜜,他比讀書的時候胖了些,多來些沉穩,少了點精氣神。

幾周後的某個晚上,你在加班趕方案,那個QQ頭像亮了,跟你說,我要結婚了,你來參加嗎?

你恍惚了一下。

你記得學校早餐粥5毛錢一碗,茶葉蛋8毛一個。

你記得從男生宿舍到女生宿舍一共1008步。

你記得他最愛在球場上將喝不完的礦泉水撒到頭上。

你記得他喜歡揉散你的馬尾,嗅著你的髮香。

你記得他跟走不動的你說,來哥哥揹你。

你記得你因為他打遊戲不陪你而生氣。

你記得分別那晚的眼淚,和他決絕的話語。

可是啊,親愛的,那只是因為你忘不掉那時的自己。

他不會在司儀問出“你願意娶眼前這位女子為妻嗎?“的時候突然轉向你,更不會像電影中男主角拉起你的手跑出禮堂。

他會真摯,眼含淚光,飽含深情,說”我願意“

然後覆上她的雙唇

然後你聽到臺下的尖叫,猶如當年你在窗口聽到的表白和起鬨一樣熱鬧和真實,但你不覺得刺耳嗎?

現代人身上都有一種虛偽。

這種虛偽,就是在某些尷尬和複雜的場面前,裝作若無其事,而你明明可以避免這種場面。

為了這場婚禮,你可以敷一個月面膜,你可以去減肥瘦身,你可以去染髮燙髮,你可以妝容精緻,但你何必去那種場面去看他如何將當初對你的承諾重新講給另外一個人聽?

你也不必看到聽到後嘴角泛起笑容,彰顯一種大氣。

裝大氣,也是一種虛偽。

身為前任,你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去面對這種場面。

真正的大氣是,在心底說,哦,你結婚了,恭喜。

他幸福就由著他去,他不幸福你也無需在意。

聯繫什麼的,能免就免吧。

婚禮什麼的,就不要參加了吧。

更何況,還要給紅包!!





呆呆火火


我會去的,我的前任結婚時給我發了請帖,並正式以他們夫妻倆的名義邀請我去參加她的結婚儀式,不過我只留下了紅包和一份心底的祝福,沒留下看他(她)們為彼此戴上結婚戒指的場面,因為我怕會控制不住自己而流淚失態,就像歌裡唱的一樣“分手應該體面”,參加前任的婚禮更需要體面,雖然最終為她披上嫁衣的那個人不是我,不過我還是真心希望她能幸福。


軒軒點滴


我可能不會去。我和前任是三年前認識的,那個時候我們都還是學生,每天過的都是學生時代的那種無憂無慮的生活,每天上學,下課,談戀愛…

畢業後,我們為了能在一起,都選擇了在同一個城市,然後找同一家公司工作,為此大家都付出了很多,捨棄了很多。我們都一直互相扶持,相親相愛。本以為那樣的日子會一直持續下去,但是卻沒能如願以償。

兩個人住在一起,生活裡就多了柴米油鹽,剛開始幾個月還勉強過得輕鬆,但時間一長,慢慢的生活的瑣事就越來越多,問題也越來越多,加上工作的壓力,兩個人的情緒沒有得到很好的釋放,最終導致了越來越多的矛盾。

終於有一天,日積月累的矛盾激發了我們雙方的情緒失控,兩人沒有了之前的體諒和包容,只有對方的不足和缺點,越吵越烈!

最終我們分手決裂,互相發誓永不再見!

所以,前任的婚禮我決然不會去參加!


情感的暖陽


她要是給我發請帖我肯定會去。

有人說:你去參加她的婚禮不覺得尷尬嗎?會不會去搶婚啊?這天她終於是別人的人了,傷痛早已過了,心不管有多痛只能讓自己憋在心裡,寬容對方也是放過自己,那些曾經的快樂讓它石沉海底,已是一篇歷史黃頁,就讓它塵封吧,祝福她,每日能像以前那麼快樂,要是她累了隨時可以回來,我不會怪她,我的肩膀可以借給她靠靠。


前任為何離你遠去?得找找自身原因,有些人一旦錯過就是一輩子,她如若今日能發請帖給去參加她的婚禮,她不是讓你去難堪,說明她並不是那麼絕情的人,她還記得你。男人嘛,總是在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讓你記住你曾經有多幸福。

我相信很多人在分手後沒有找出自己的原因,都把責任一把推到對方身上,說對方怎麼怎麼不好,那請問在她過得不好的時候你有沒有去想過她,她也是個有感情的動物,你憑什麼讓人家白白耗盡青春給你,人家也不是聖母,沒有處處做得很好,愛情不就是這樣子嗎?你都沒能把握住你能怪誰?

所以說,前任女友能請你去參加她的婚禮說明她現在過得很好,你也得找個對你好的人,畢竟她不能像以前那樣對你好了,往後餘生自己要好好保重!


情感零零漆


前任的結婚酒我不會去,分手就不會聯繫了,彼此各自安好,下面說說我的看法。

1、既然當初選擇分手,不管是誰的決定,那就意味著這段關係的結束,既然結束了又聯繫幹嘛,彼此老死不相往來最好,再次遇上彼此相視一笑而已。

2、很多邀請前任喝喜酒的一般都會讓前任難堪,誰讓你當初不娶我的,我要讓你看看我結婚有多幸福,這個時候如果你身邊沒有更好的女朋友或者說你事業上沒有她現任老公的好,那不要去自取其辱了。



3、你們只是前任,又不是前夫前妻,如果是離婚那結婚可以說為了孩子去,至少禮金方面要給的,我聽說當初有一對夫妻因為那個時候失去了一個孩子,後來過不下去了,離婚了,女方在分居的時候就找了一個男人,後來聽說她結婚,還送了幾萬禮金給她,因為他們之間有一個孩子,就算她再不好,畢竟她是孩子的媽媽,你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為什麼還要去參加婚禮,不過也要看你們分手是不是和平分手,建議最好的辦法是包個紅包就好,人不要去,禮到就好。



杉杉680


會不會參加前任的婚禮,會根據分手原因決定。現實中應該沒有幾對戀人,分手是高高興興的。一般情況下分手都有不可調和的事出現。我想,即使是和平分手,去參加前任的婚禮也會很無趣或是很尷尬。


但如果參加,就要心平氣和的參加。我認識的一位男青年,與談了幾年的女友不是和平分手。分手不到半年,前女友和別人結婚,他為了報復前女友,在前女友婚禮時不請自到,準備大鬧一場,結果大概現場早有安排,有人變相控制有人勸和,結果他沒鬧起來。縱然前女友很尷尬且婚禮不算完美,但同時他自己的形象也毀了很多。

因為兩人如何戀愛如何分手,其中細節外人不知,別人評判不了是非曲直。即使雙方家長知曉其中是非,都奈何不了,更何況外人!這位小夥是不理智的。分手了還不放下,其實傷害的首先是自己!過來人都知道,“天涯何處無芳草” 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

前任的婚禮在有些情況下就有必要參加,但前提是分手時雖不愉快,但和平分手。比如現在和新郎或新娘一起工作,且工作有交集;或是婚禮的另一方是親戚。當然,如果是很不願意參加前任婚禮,那就找個藉口不參加吧,不要委屈了自己哈!前任畢竟是前任,現在的自己和現任才是最重要的啊😊!


相距一粒米——緣


這個問題其實很簡單:前任是否給你發請帖。如果發了你去,你是否有現任,你得考慮現任,去還是不去。

前任給你發請帖:去!

試想。

你如果想不去,會不會讓對方覺得你比較絕情,分了還是最熟悉的陌生人,為什麼連結婚最大的喜事邀請你,你都不賞光。難道你還沒走出來,難道你還喜歡給你請帖的那個人?你不敢面對Ta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刻嗎?不是說好了,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嗎?

難道是你妒忌,或是悔恨:原來承諾陪你走到婚姻殿堂的是我啊。為何眼前那個曾經熟悉到連身體都能進入的人,現如今,連眼神都要躲躲閃閃。

所以,為了表達自己放下了,為了體現自己很大度,還是去。不僅要去,還要包一個大紅包,在Ta的婚禮現場表現的大度,自然,歡樂,就是為了表達的真誠:我不愛你了,但是我衷心祝福,你要幸福喲!

既然決定去,那麼得問一問現任是否同意!

:親愛的,我眾多前任裡面的二狗,後天結婚,給我發了請帖,我不想去,你說呢?

:什麼?你不去,為什麼不去?你是不是還愛著Ta,你是不是不敢面對Ta?Ta為什麼還要給你下請帖,是還喜歡你?不對,不喜歡你,你那麼窮,那麼醜。Ta是為了份子錢,你睡了Ta那麼久!

:那我不去!

:為什麼不去,你還愛Ta?去,包個大紅包,按著你們相處一天二百來包紅包!

:嗯~那就去。親愛的,你別多想,我愛你。和Ta只是過去式。要不一起去!

:不,你自己去!

就這樣,你去了。包了個大紅包。你為了表示對前任的蔑視和碾壓。你為了表達你離了特Ra過的很快活。你為了表達,你不愛了。

其實你現任是為了讓你僅僅包一個普通朋友的紅包。其實現任讓你去,只是不想讓你去。讓你做點呵護Ta的事!

你誤解了!

參加婚禮回來後。你和現任一吵架:

:你還愛你前任是不是?

:不愛!

:不愛為什麼結婚給Ta大紅包?不愛為什麼還要參加Ta的婚禮?所有不愛的動作,都是表現你還愛!

:~~心裡一萬個CNNN

所以,去不去?你都已經有愛的人了,還去參加前任婚禮?你是傻還是呆?別把大度,放開,想的那麼簡單。真正的大度是祝其幸福,並且對手邊的愛人更好。

前任三教會我們,別去回憶前任,珍惜手邊的幸福才是硬道理。

面對前任,別說你一點感覺沒有。其實你真的放開了,萬一你隨口一說Ta某某處有顆痣,玩笑話,也會傷了現任,誤了前任。

你去參加前任婚禮?別急,下次吧!

如果你是單身:當然去啦!

前任的婚禮現場,把前任變現任,你才真實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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