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前世的五百次回眸,
才換回今生的一次擦肩而過,
長春今天這哥倆,
緣分著實不淺,
一起吃飯一起喝酒,
一起開車一起被罰,
好好的相聚,
生生從酒桌挪到了拘留所。
本該互相監督拒絕酒駕,
卻非得選擇這樣一條危險的路一起走,
你們這個大概不是緣分,
是孽緣吧!
11月30日01時18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大隊七網格長和民警在清華路與百匯街交會處查處兩起酒駕。現場兩位駕駛員的交談引起了交警的注意。經詢問得知,原來兩名駕駛員相互認識,他們當晚是在一起喝的酒,酒足飯飽後,分別開車回家。結果,在同一個路口被交警查獲。
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門某的酒精測試值為95mg/100ml,張某的酒精測試值為88mg/100ml,二人均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後,被民警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將被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再次考取機動車駕駛證,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好友相聚,
三杯五杯在所難免,
喝酒可以增進友誼,
但是真正的朋友,
一定會好言相勸不要酒後駕車,
他們是不會讓你置身於危險之中的。
醉(罪)在酒中,
毀(悔)在杯中,
抵制酒駕,
平安回家!
審核:懷楠
監製:王林 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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