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合理嗎?

思靜5627


合理啊,法律是這麼說的!

岳父岳母既然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看來不是糊塗之人啊。這麼明白通透的老人家,在他提出養老兒女責任均攤時,應該同時告知家產兒女都有份啊!

但是題主的岳父母好像揣著明白裝糊塗,只讓女兒和兒子一樣盡義務,卻沒有給女兒和兒子同樣的權利!題主又是個忸怩的人,不好意思爭取自己的權利,心中有有諸多不甘:憑啥,要了彩禮,又要贍養,唯獨不提財產怎麼處理,這是拿女兒不當人還是拿姑爺當傻子!

這樣的老人著實不厚道,就是壞人變老了的那一撥!做這家的女兒也真是到了八輩子黴,生來就不受待見,為父母的貧窮和自以為聰明的奸詐買單,窮,又想香火不斷,就拿女兒換錢,換完了還沒完沒了,把兒子應該承擔的擔子讓給女兒!只想著兒子安逸幸福少受點媳婦的氣,全然不想女兒是否因為這樣的孃家在婆家受氣!



你說岳父愚昧吧,他懂法律,你說岳父有見識吧,他又抱著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的信條,不管女兒死活!反正他把女兒就是當剝削對象!

好,以上是我的猜測,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不過這樣的岳父母大有人在,只是這樣的岳父母教育出的好兒子少。他們沒有擔當,往往娶了媳婦忘了娘。一旦父母生病衰老沒有利用價值,甚至成為幸福路上的絆腳石,就會把包袱甩給女兒。而財產,女兒想都別想!可氣的是,父母和兒子配合很默契,兒子不好意思說的,他們都能替兒子說出來!講義務時,和女兒女婿談法律,講平等。講權利時,和你講傳統,女兒是別人家的。反正他們把女兒生下來,哪怕是天生天養的,女兒也得用盡一生,犧牲自己小家的利益甚至掏空婆家來給兄弟排憂解難!



所以,題主,你若是我說的情況,三個字:不分擔!媳婦如果不配合,請她靠自己的力量去解決,總不能明知道岳父母拿你當傻子,你還配合著淌哈喇子!

還有另一種情況,岳父母平時待女婿不錯,要彩禮時沒難為你,甚至給了嫁妝,還幫帶了娃,重點是,把女兒教育的很好,那女兒養老是天經地義的。至於財產,如果不是礦,那就算了。但是得到你利益的人一定要感恩,否則免談。聰明的岳父母心裡有打算的話,會告訴你,這樣自己會得到女兒女婿全心全意的照顧,晚年生活也會更有質量。自作聰明的岳父母就會坑女兒讓兒子多吃多佔,兒子還認為天經地義!這樣的岳父母會兩頭不落好,自私的兒子指不上,受傷的女兒有怨言。心術不正的老人百年以後,會造成親兄妹成為仇人,永不往來的結果。想想,兒子女兒都是親生,這又是何苦!



聖女們可以罵我沒有良心,斤斤計較。我就是這樣一個有啥說啥的東北女人!生活中我自己養大了兒子,不和前婆家計較,因為他們知道感恩,告訴我兒子,聽媽媽話,你媽媽勞苦功高。我可以讓哥哥好好工作,自己照顧父母,財產隨哥哥先取,隨便剩點啥都行,因為我哥哥小時候給我做飯,帶我玩耍!我單身後,對我兒子視如己出。屬於我的我可以放棄,但是得是我自覺自願,對方得是有情有義之人!如果像有些父母,兄弟那樣精心算計我,還和我談分擔,對不起,我---不答應!如果我有丈夫,根本不用丈夫左右為難,我自己搞定!


十月紅樓不下雪1


依我之見:岳父母提出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義務合理合法;女兒提出兒女平分家產的觀點也合理,而且也合法。

一,岳父母提出兒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合理合法。我國《婚姻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扶助贍養年老體弱父母的義務。上述父母對子女丶子女對父母的這樣“撫養”一一“贍養”的法律義務是對等的丶相互的丶相輔相成的。根據提問者敘述,既然岳父母己將兒女撫養教育長大成人併成家立業,可見岳父母完全盡到法律規定的將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的法律義務,那麼,兒女在父母年老體弱需要扶助贍養時,不分男女,兒女們均有法律規定的贍養父母的義務。

二,女兒提出兒女都有平等獲得家產份額的要求也是合理合法的。我國法律規定:男女平等。這項法律規定既指在家庭成員內部作為夫妻關係的男與女的法律地位平等,也指家庭成員中的兒子與女兒法律地位平等,同時還包括男與女在獲得財產丶接受教育的權利平等,還包括在社會生活中男女在從事就業丶參加社會生活平等……而本案例提問者所述女兒提出對兒子和女兒都都有平等獲得家產的權利當然合情合理丶合法。

三,從提問上下句之間的關係看,依我之見一一隻要兒子和女兒在年老父母需要扶助贍養時,兒子和女兒都盡了贍養父母義務的,依理兒女們都應該獲得平等的“家產”(此時,應當理解為父母百年後的遺產)。只要女兒在父母年老時盡心盡力贍養了父母,父母就不應該在生前處理家產時偏心眼地剝奪女兒的合法權益。這樣既不公平,又容易產生家庭矛盾,更不利於兒女們平等地對父母們盡好孝心。


唐先明75443043


一分付出,一分收穫,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穫,反過來說,有多少收穫,就需要付出多少,父母如果把所有財產都給兒子,卻要求女兒共同來贍養,是偏心和重男輕女思想,也體現出父母的不公正不公平。

反過來說,如果父母把財產分割給兒女,平分,那麼,兒女就要共同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任何一方只做付出,沒有收穫行為,都是不公平的,即便女兒願意贍養,但在心裡,是不服,也是有氣有想法的。

嚴格來說,在城市裡,父母多數是由兒女共同來贍養,所以,在城市,一般父母會在走之前,把財產分給兒女,不會偏向一方。但在農村,父母多數由兒子來贍養,所以,財產給兒子,也沒啥錯。反過來,如果你把財產都給兒子,卻要求兒女共同贍養,對於女兒來說,是不公,也有想法的。

回到提問,當岳父母提出要讓兒女共同贍養時,那麼,財產也該分給兒女,不能單獨給兒子,所以,你老婆(也就是你的岳父母的女兒)提出財產都有一份,情理上來說,沒有錯,也合理。

問題是,你遇到的岳父母,是不是一個通情達理之人,是不是重男輕女之人,很多父母,把財產給了兒子,卻要兒女共同來贍養,針對這種情況,做女兒的,難道可以拒絕父母的贍養要求嗎?

不能,法律上來說,子女均有贍養父母的責任,但法律沒有說,父母應該把財產都分給子女,合理地分給兒女,法律要求,兒女有贍養父母責任和義務,但沒提到女兒共同分配父母的財產,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是情與法的矛盾,即便如此,哪怕你的老婆不願意,恐怕也得承擔贍養父母的責任。



雖然岳父母要求兒女贍養他們,沒有分給女兒財產,女兒提出要分財產合理,但他們不給,女兒同樣得贍養,因為,她是父母養大的,有責任和義務贍養,與財產無關。

不要說父母要求兒女共同贍養,有的奇葩父母把財產都給了兒子,卻要求女兒贍養他們,你遇到這樣的父母,咋辦?還得贍養,因為,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如果不願意,打官司去,即便打贏了,也只能是要求兒女共同贍養,但法律絕對不會判決女兒可以不贍養父母。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岳父岳母有兒有女,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女兒提出家產都有份合理嗎?從情義上來看,我認為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的一個同學,其岳父岳母和他們一樣,也是出奇的重男輕女。當年兒子考上了縣重點高中,女兒也考上了縣重點初中,他們就是不讓女兒上。女兒哭鬧,還被打了幾巴掌。結果重點上不了,連鎮辦初中都沒有上成。

舊村改造,他們家分了六套房子,一次,同學的妻子回孃家,其父母告訴了女兒。女兒說,這麼多房子,難道沒有俺一套?母親馬上改口說,現在還沒有給呢,你爸想要錢呢。

岳父病重,岳父母讓女兒和兒子一樣攤錢伺候。結果兒子沒有攤錢,還把女兒們攤的錢剩下的二百給了兒子。變成了老人得病,女兒拿錢,兒子受益的事實。

同學給我說:太不公平了,如果不給分一套房,就不管贍養他們了。

我告訴他,不管財產怎麼分配,都不能作為不贍養老人的理由,從法律角度上是不可以不管他們的。唯一的辦法就是要讓老人以房養老,自己有這麼多的房產,再讓女兒們攤養老錢,住院費等是不合適的。等把老人的財產用光了,再讓孩子們攤錢這樣就無話可說了。但是老人需要伺候時,做女兒的應該是當仁不讓的。

做為老人,應該是公平對待兒女們,一碗水端平,才能讓孩子們真心對你好。如果偏一個向一個,孩子們心裡會不舒服,就是過去伺候你,也不會是實心實意的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不用問,非常合理!我家就是這樣子的。

我是50後,我父母是國家幹部,地委的。我兄妹三人,我最小。爸媽是從抗日根據地參加八路軍出來的,由於他們接受的是黨的教育,所以養兒防老的思想比較淡薄,他們的思想是讓兒子給他們光宗耀祖,讓我哥好好幹工作,入黨提幹那才是出路,家裡的活就讓我們女孩幹。有時候也讓我哥幹,媽媽一有空就說,男女平等,不搞特殊。實際上我家就是這樣,爸媽去世前給我們留下了遺囑,說是房屋財產三個孩子平分。我伺候媽媽時間最長,後來分的時候我還和姐說,哥哥那份一定給,雖然他出力少,但是看在咱侄子的份上也得給,爸媽心上的孫子啊。所以我們兄妹三人關係很好


星辰76274440


既然義務相等權利也應該相等。如果當初給了彩禮,交給老人那就相當養老金。如果都給了女兒,同時遺產平均分配,那就必須養老,這是基於公平的原則。當然,其實家不是講理的地方!無論兒女都要孝敬老人,我沒結婚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我結婚後老父親八十一歲我給養老送終,遺產一分沒要。後來又送走岳母,同樣沒有要一分錢遺產。最簡單的道理,現在哪邊都得尊重我,因為我做到了,我家我有三個哥哥,老婆家有一個大舅哥,兩個小舅子,我完成了他們不想也不能幹的事情。但是也傷心他們的表現。我現在生活的比他們都好。自己努力是最重要的。


夢之戀308


我的岳父岳母有退休金,早期的時候每年都有積蓄。當然,老人家每一兩年兩三年都用來接濟所謂比較困難的兒子和小女兒了。10年前70多歲,老婆說老人家爬樓梯不方便接來跟我住,(自建房不同一層)一直也不需要怎麼照顧他們。這兩年82/83歲開始身體器官功能衰竭了,隔一兩個月就要去住院,四個孩子的老人就我老婆照顧,因為曾經那些嘴巴抹蜜的兒子和小女兒關鍵時刻都走遠遠的,心理上是不舒坦,想想,都這把年紀,指不定睡醒一覺就走了。自己能做多少做多少,真的做不了再說。


巔峰老奴


上世紀五十年代前出生的人,普遍都有重男輕女意識,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有文化有知識的,大多有了男女平等觀念,但在農村,重男輕女仍很普遍。

我岳父母生養了五女兩男七個子女。岳父曾是鎮上領導幹部,岳母在鎮上做小意,買了社保。最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請家庭護理,子女都有份,我們家自願出兩份,大兒子在身邊,與他們住在一起,不出錢。岳父一直主張子女團結互助,不願立遺囑。因擔心以後兄弟姐妹們產生矛盾,最後在子女建議下立了,兩套房子給兩個兒子。死後有三萬多元,所有子女每人幾千元。

我父親早逝,母親已86歲,她不願在大城市生活,和我妹住在一起,生活費,醫療費由我出。

題主岳父母提出,養老兒女都有責,合情合理合法,子女理應承擔責任,盡孝心盡義務。至於家產怎麼分,應遵從父母意願。如果父母有知識懂法律,會男女平等,一視同仁。如果他們仍抱著重男輕女的陳舊觀念,結果就會有失公允。只要他們留有法律認可的有效遺囑,只能依法辦理。如果沒留遺囑,他們百年之後,題主可提出主張,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依法訴訟。

如果他們在生時你提出分家產,或以分家產作為贍養父母的條件,則十分不妥。父母生了你,養到十八歲,就已經盡責了,後人應有感恩之心。我們都是普通百姓,做人要有良心,改變境遇還得靠自己。


特級在線


從法律上來說,是合理的!但在現實生活中卻很難實現。

中國經歷了幾千年的封建社會,重男輕女得思想深入人心,時至今日,這種狀況並沒有得到徹底改變。

就那我家的情況來說吧,我父母育有一子三女,我們上班後父母的日常開支,衣食住行,醫藥費用等都是我們三個女兒在負擔,我的兩個侄兒都是我母親一手帶大的,家裡的財產將來肯定是歸哥哥的,我們連想都沒想過。

有的朋友可能會這樣認為:你們是因為沒文化,思想落後才會有這種想法。恰恰相反,我們姊妹幾個都是重點大學畢業,都擁有一定的社會地位。

為什麼我們會有這種想法呢?

第一隻要父母高興,他們喜歡做啥就做啥吧。我們做女兒的孝順父母,是我們應盡的職責。

第二兩個侄兒承接了父親的姓氏,讓家族的香火得到了延續,他們繼承家產是應當應份的。

第三錢要自己掙,日子要自己過,何苦要惦記父母那一點財產呢。

孃家有兄弟的女兒女婿們,如果想要繼承父母的財產,首先建議把你們的孩子的姓氏改過來。



天媛姐姐


法律上來說遺產給不給都是老頭老太的事,即使不給作為子女也有贍養老人的責任!不過我也不想做綠茶婊去站在仙人的高度去看待這種事,既然贍養共同分擔,那麼財產的話也不能太偏心,好歹給子女留個念想!當初我公公婆婆想把房子給我們,我和老公商量一下不要,因為房子也不大,以後擔心兩個老的贍養問題起糾紛惹矛盾!我倆都上班沒那麼多時間去照顧!不過現在有些後悔了!老爺子走了老孃老年痴呆了現在大家輪流管!他幾個姐姐還好都退了休就不讓請人幫忙!我們可就是焦頭爛額的!上班本來就忙!早知道這樣不如拿了房子用錢請保姆了!所以也得看兄妹之間感情怎麼樣!如果感情好就別計較!老頭老太還在就考慮遺產問題也不太好,如果像我家這情況那還是先說好為妙!免得將來後悔自己太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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