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故我在”与哲学第一原理

  “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的“哲学第一原理”。“我思”是“我在”的证据。


  问题一:

  我思证明我在,我在能否证明我思?换言之,我思故我在,那么“我非思故我非在”成立吗?

  如果成立,如何证明?

  如果无法证明“我非思故我非在”,那么就存在“我非思”时,“我亦在”的可能,换言之“我非思故我非在”不成立。


  问题二:

  如果“我非思故我非在”不成立,那么从“我思故我在”可以推论出“我思”是“我在”的证据,但不能推论出“我思”是“我在”的唯一的证据,因为“我非思”(当我们停止思考,这正是现象学的“悬搁”所描述的)的时候,我也可能是存在的。

  当此种情况发生,“我在”的证据就不再是“我思”,那又是什么呢?假如我们能够找到这一证据,那么其与“我思”应该具有某种一致性——都意味着“我在”的无可辩驳。

  换言之,“我在”的证据,是与“我思”具有某种相似特征的一类现象,“我思”包含在这一类现象中,是其中的一种。

  这个足以证明“我在”的现象特征是什么呢?无论它是什么,都必须要满足:当我们以此特征来证明“我XX(此处的XX指该现象)故我在”的时候,必然也能够证明“我非XX故我非在”。


  问题三:

  仅仅是证明“我在”是不够的。作为哲学的第一原理,能够证明“它在”要比证明“我在”重要得多,并更加接近“普遍性和源头性”。因为,“我在”只是“在”的一个特例,“我在”并不必然地推论出“它在”,而“它在”包含了“我在”,当我们证明了“它在”,“我”作为“它”的一个特例,“我在”就是不证自明的。

  

  由此可见,“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哲学的第一原理,但并不是哲学的第一原理。关于“它在”的明证,才是哲学的第一性原理。这也是一切哲学“本体论”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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