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猜一下,河南郭某帶病從國外返回隱瞞行程,法院會怎麼判罰?判幾年?

賤行賤遠


很榮幸能夠看到這個問題,也很高興給大家分享我對這個問題看法與想法,廢話不多說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那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關於這個問題。

首先我分享下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也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和快樂,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個人覺得不要應為反感他這樣的行為,評價有失去公道,就河南郭某帶病回國,隱瞞實情四處亂跑,給國家、給河南抹黑、特別是給河南人民尤其是鄭州市民帶來恐懼。更糟糕的是還有很多不知情的市民有可能遭到傳染。

至於法院如何判刑,其實也可以根據刑法來判定郭某的罪行,比如謀殺、惡意殺人、過失殺人等罪來判定。

郭某的行為如在知情自己已經感染的情況下,還到處亂跑,就屬於惡意殺人,有預謀的去傳染某些人屬於謀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即不知道自己感染病毒的情況下,到處亂跑屬於過失殺人。

最後至於如何判他的最,估計就要看他傳染的人群中,有多少人能康復,多少人發貨,有後遺症,多少人死亡等來判。




十四月


河南人郭某鵬會不會判死刑?刑法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臺新規,明確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而本案郭某鵬不法行為引起的惡劣後果,導致防疫工作前功盡棄,全省高考學生推遲開學,造成的直接和間接財產損失更是須以億計算。郭某鵬會面臨最高刑為七年的有期徒刑。

郭某鵬在其有疑似症狀的情況下故意隱瞞出入境,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該罪名最高可判處死刑。

郭某鵬家人來講,故意隱瞞郭某鵬出境信息,並向社區工作人員作虛假陳述,會涉嫌構成共同犯罪。

最後他不僅僅害死鄭州人,還害死家人!





愛在雨季


從官方說的 他是臨時工 就不可能判刑了 你們知道他爹是誰嗎?他爹是郭永昌 以前河南固始縣委書記 之前因貪汙被抓了 然後還沒有坐牢



釋然1135


強按下滿腔的憤怒,平心理智地想想,判這個人死刑是不可能的,但判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是極可能的。

現在的關鍵已不是怎麼判這個人,而是怎麼亡羊補牢防止以後再出現這樣的事情。智商不夠的自私自利者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都有,防他們的難度同樣很大,要象防病毒一樣防著他們!

天就要亮了,千萬不能急著擁抱陽光而摔大跤。


平和9122


這種不顧國家和人民安危的人渣,可判7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並處10萬元以上罰款。如果帶個人情緒的想法,這種量刑不足以平民憤。


澎湖6812850818


在疫情期間,河南郭某帶病隱瞞返回行程!我個人認為法院會有一下幾點作為!其一就是法醫醫學化驗郭某的病情!

其二就是核實郭的返回軌跡和造成人員的傷害程度和死亡人員!

其三,郭某再明知自己有病,還隱瞞返回行程?這是明知故犯,帶故意性質,隱瞞性質,其罪當重!

其四,至於法院怎麼判?要根據法律法規條款,人員的疾病和死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後續的他人的病情延伸,人員的擴大範圍,造成的經濟後果等等費用的總和!做出準確的量刑!

當然我個人認為,郭某在明知,故意的前提下!做出如此不負責任,把別人生命和死亡不顧的情況下,可能處已極刑!


心碎誰來醫


最高法2月10發佈了《關於依法懲治妨礙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違法犯罪意見》中已經明確指出,故意隱瞞行程、健康狀況導致感染擴散的按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原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的規定,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並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

“上述行為不僅危害行為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危害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應當依法懲治。”

郭某在從國外疫區回來後沒有依法向社區申報行程,而且出現發熱症狀也沒有報告隔離,私自處理後繼續出行,大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場所。

在警方上門核實其出行情況時,還拒不配合,隱瞞事實真相,最終被確診導致很多人的工作、生活受到嚴重影響,並有可能導致病毒的無序傳播。

毋庸置疑,完全符合最高法將此類行為併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指導意見。所以,郭某將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罪》來求刑。此罪具體條文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如下:

《刑法》中對於傳播病毒違反此罪的處罰方式是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財產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

郭某已經造成後果了,按理說是造成了嚴重的財產損失了,倘若疫情擴散導致有人因此死亡,他的麻煩就大了。

即便沒有致人死亡,估計三年以上是跑不掉的。一趟不負責任的意大利豪華遊,給他人造成傷害也給自己帶來了終身後悔的悲劇,真的不值。


謝金澎


明知故犯,理應從重處罰。。。

根據網絡上的消息,此人再疫情如此嚴重的情況下,出國為了看球賽,而且多次轉機達七八趟,回國後還做高鐵地鐵等交通工具。並且自己和家人拒不上報相關部門出國的行程。。

直接後果是,讓河南幾千萬人民乃至全國幾十億人民的一兩個月來的辛苦成果付之一炬。。

並且嚴重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可以以妨礙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他人罪等罪行判罰。

像他這樣的人,個人覺得,應該重判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可以盤無期徒刑。。

其家人故意隱瞞,理應連帶處罰,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人可能會說判的太重。可真心話,不重,因為他確實危害了太多的人。。幾千人幾萬人可能就因為他導致生命消失。。國家也因為他的行為損失多少錢??據說治療一個病人需要40-70萬呢。。所以不重。。


jingm誠實做人踏實做


怎麼判刑自有法律的公正審判!

我們不能判決他的法律責任,但可以設想一下他的下場。

一,他因為肺炎病情嚴重,醫護人員迴天乏力,郭某一命嗚呼。這個結果是他自找的,不會有任何人同情。

二,他的肺炎至於成功,出院之日就是被捕之時,法院將會在最快的時間內將他審判。屆時將有可能在網上直播庭審過程,全國人民都會通過網絡直播觀看他被審判的過程。當然有兩種可能的判決結果:

1,死刑。這可能是很大一部分人希望看到的結果,也是他為自己犯下的過錯所應該承擔的責任。

2,有期徒刑。被送往監獄,介於他已經名聲在外,他的所有獄友都會知道他的所作所為,進而在服刑期間每天變著法兒的對他格外關照。就這樣度過多年的獄中生涯,即使河南的人民都漸漸的淡忘了他,出獄那天媒體的朋友也不會忘了他。媒體會向全國宣告曾經以一己之力攪亂河南抗疫格局的人出來了。他出獄後將會舉步維艱,找不到工作,終日靠翻垃圾中的食物為生,夏日裡食不果腹,冬日裡衣不蔽體,悽慘一生。

至於他的家人,從此將永遠被人唾棄,一輩子抬不起頭!


餘塗塗生活日記


十年以上是跑不了了,房子也會沒有的,凡是被他傳染的、影響的幾乎都可以告到他傾家蕩產,這基本是法律支持的。但是據最新解讀,無期與死刑都是選項.....死刑我覺得不至於,但也是選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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