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陆龟,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陆龟,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接群众电话举报称:济南市槐荫区段店某小区有人通过微信、百度贴吧发布出售国家级保护动物辐纹、豹纹陆龟的信息。接警后,支队立即部署直属大队展开工作。由于举报人无法准确的描述出嫌疑人的住处,直属大队多次会同社区民警进入小区实地摸排,最终精确锁定了嫌疑人的住址。

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陆龟,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为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入户执法,不引发居民恐慌,森林警察支队进行了周密部署和专门安排,制定了行动方案,同相关部门在行动前进行了详细沟通。

2月16日上午9时许,支队直属大队在槐荫分局段北派出所的通力配合下,协同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槐荫区自然资源局、济南市动物园、段北街道办、段店居委会(物业)等多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共同对槐荫区段店某小区涉案楼栋进行了入户执法检查。

最终在违法嫌疑人李某家中,查获陆龟两只,经现场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动物园专家初步认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辐纹陆龟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纹陆龟一只。同时,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随即对涉案楼层进行了消菌杀毒。

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陆龟,男子被采取强制措施

2月16日,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立案侦查。3月2日,根据司法鉴定意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收购的两只陆龟分别为印度星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豹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意义:犯罪嫌疑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将构成犯罪并将受到刑事处罚。本案警醒广大社会公众,即便是因为兴趣爱好而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也会涉嫌犯罪,不能心存侥幸,不能盲目为自己的兴趣爱好“买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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