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公正、效率,防疫期间认罪认罚工作同步到位



加强内部工作衔接


强化远程提审工作统筹,由第六检察部集中负责远程提审室使用管理,刑检部门通过司法办案预约管理系统网上预约使用时间,并及时告知检务保障部做好同步录音录像使用登记,确保准备工作扎实。


畅通对外沟通联络


及时向区法援中心送达《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见证通知书》,委托法援中心指派值班律师,并强化与看守所信息共享,明确远程提审时间、文书送达、讯问后签字等工作事宜,确保外部协调高质高效。


强化权益安全保障


主动询问了解值班律师个人健康、出行轨迹等情况,认真做好为来院提审值班律师测量体温、配备防疫用品、检验“随申码”等工作,由值班律师在视频提审室远程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讯问笔录等文书,并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切实做好防疫期间安全防范,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安全、公正、效率,防疫期间认罪认罚工作同步到位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被告人张某驾驶车辆伙同被告人曹某先后两次到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用剪刀剪断路边已断的电缆,后全部销赃给刘某某。经认定,两次共盗窃电缆价值合计人民币27265元。


2019年10月24日,被告人张某、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盗窃电缆的犯罪事实。


接下来,疫情期间崇明检察院将继续运用远程视频等手段,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确保案件办理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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