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6月疫情期间有的地方减免中小微型企业单位承担的社保费,会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一直向阳追逐


疫情期间国家减免养老,失业,工伤单位承担部分,但是医疗生育不减免,所以入账的时候,计提工资代扣个人部分仍记入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应付款,支付的时候,减免的三费以前记入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的部分可以不做账,医疗和生育仍旧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管理费用,同时冲减其他应收款或者其他应付款。我的账务是这样做的,供参考。


徐徐自来春风暖


我的观点是:疫情期间国家减免5个月社保单位承担的部分是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社保单位承担的部分是企业的费用,财务正常会计处理是记入管理费用或者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现在国家实行减免政策,意味着这份费用企业不用承担,也就意味着企业不计入费用核算。财务直接把员工承担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小古说财务


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保费减免的账务处理问题。

一、首先要判断它是不是属于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从2020年2月起,湖北省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超过5个月;其他省、直辖市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该文件规定的是对符合条件的实行直接减征或免征办法,因此只满足政府补助确认的第一条,不满足第二条,不能作为政府补助会计事项来处理,即不能作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二、社保费减免的具体账务处理

在确定社保费不属于政府补助之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2月己缴的减免社保费。主要是2月未办理缓缴手续的这部分己缴社保费,按减免政策规定应予退回,会计分录如下:

1、根据减免政策文件或减免审批表冲减原计提社保费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红字)

2、收到社保局退回社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

(二)、2月缓缴及3一6月的减免社保费。这种情况如何进行账务处理,我看了楼上各位同仁的回答,有的认为没有缴纳就不做账务处理,或者缴多少就做多少的账,或者减免部分记入备查簿。我认为不管是全额减免还是减半征收,都应做账务处理。

主要理由:为了反映社保费减免的全过程,计提时要做账,减免时也要做账,这样通过账务记录,可以看出企业应该负担的社保费是多少,政府给予减免的社保费又是多少,对分析企业的成本费用,以及预测、决策等提供依据。

1、根据规定标准计提社保费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

2、根据减免文件或减免审批表减免社保费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红字)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红字)

"应付职工薪酬一社会保险费"科目余额如为0则不缴,如有余额则为应缴(个人负担部分企业代扣代缴)。


丁贤友


国家减免的社保费,日常的话进入公司的期间费用、制造费用或在建工程等。在减免的情况下,分情况处理:

一、2月份的社保

由于这个政策是2.18开会定的,但具体的执行政策在2月下旬或3月初各个省、市、自治区才陆续出台。因为这个政策,2月份的社保的养老(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承担部分)、工伤、失业实际没有划转(济南是这样,不知其他地区)。

这种情况下,如果单位2月份的社保已经计提了,在2月份可以把这个分录调整即可,即原来计提的不计提了。如果因具体执行政策不明朗,2月份未处理。那么到了3月份,2月计提的减免的部分,冲回即可。

如果单位做账习惯是,收到了社保划转的凭证以及银行回单后再做账,因为目前社保没划转,自然那减免的部分就不用做账了。

二、3-6月的社保

这个期间减免的部分,个人建议做账的时候就不用管这块了,只做正常缴纳的部分即可。

以上回答,希望有所帮助。


东岭财经


对于免征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以及减半征收的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分为以下两点:

1.2月已缴纳申请退费的:

可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减免的单位缴费金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也可以直接红字冲回企业缴纳的金额。

2.直接减免的企业缴费部分,可以不作账务处理。只需把个人缴纳部分进行账务处理就好。


不懂财务的胖子


抗疫期间,出台了各项优惠措施。其中,2月18日,确定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缴费的政策。具体到各个地区,执行的时间可能是在两月底或者三月初。

1. 政策要点回顾

湖北省对各类参保单位可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不超过5个月;可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不超过3个月。

规定是各地的减免政策统一从2020年2月(社保所属期)开始执行,不得延后执行,终止月份按各省份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 相关的处理

如果有已经征收的地区,会准确确定减免金额,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会充分尊重单位的意愿和选择,可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也可退回。如果企业收到了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那么可以将社保计提和上交分录冲回;如果没有上交,减免部分可以不做分录,直接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即可。

3. 同时也需要关注其他的相关政策

除了减免之外,各地还有其他一些社保相关的政策,都需要予以关注。比如上海将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广东省规定,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关注各地的信息,充分享受各项优惠政策,也可以为企业减轻自己压力。


财会小童


楼主您好,2020年2月份到6月份疫情期间,有很多地方减免了中小微企业单位单位所承担的社保交费,那么会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实这个问题是非常的简单,那么既然国家已经明确,对于中小微企业2月份到6月份完全减免企业单位所承担的社保交费,但是它并没有减免员工的社保交费,所以说员工自己还应该承担他那一部分社保的。

但是企业单位相对应的就会减少支出员工的社保交费,那么这样一来的话,自己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相对就会有所降低,那么这一部分账就没有必要做到这个企业单位的用工成本里面去了,所以说是非常的简单,基本上只要是企业单位在每个月正常去社保局交费的过程中,那么由于企业自身的这个消费减免的状态,所以说只需要承担员工的那一部分费用就可以了,企业所承担的这一部分完全是0,所以在做账的过程中也可以零来计算。

那么这样的一个举措,实际上对于中小微企业单位的尽快复苏奠定了一个基础,甚至有很多企业,它可能在近段时间内没有能力直接去缴纳员工的社保待遇,这个也是有情可原的,并且人社部在发布相关减免通知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即便是延期交费,也是按照连续缴费来给员工计算相关的待遇的,所以说可以允许延缓6个多月左右去交费,那么这样的话就进一步的降低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懂社保


  • 这是国家给企业的红利,对一个企业也许不多,但也是一片心意。之前缴纳社保时,企业承担部分是从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核算的现在既然不需交,企业不做财务核算便可。个人观点,多多指教

轻叶随风2020


2020年2-6月疫情期间,主要是湖北地区免单位部分的社保,其它地区是减。

但需要提醒的是,个人部分的社保,无论是湖北地区还是其它地区,都是该扣还是要扣的。因为个人部分是没有减免的。

那要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其实我们知道,以为社保记账,就是计入费用-社保费,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中转了一下。

那有减免了,就直接根据减免后,缴纳完社保,在社保系统中导出的明细入账。其实账务处理,跟之前计提社保费是一样的,即是费用-社保费,贷方为应付职工薪酬。只是费用社保费的入账金额比之前少。

那如果之前,已经按单位部门没有减免计提了社保费了,那后续减免缴纳后,根据二者的明细差额,将单位部分予以负数冲销费用-社保费。

不管怎么说,国家减免社保,对企业来说都是一大利好,降低了企业成本。


财务紫苡依依


国家在疫情期间给予的社保减免,个人观点性质上应属于社保基金结余的政府补贴,即企业应交的部分,国家直接予以补贴,对于国家来讲,没有像部分行业或公司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已,所以企业在账务处理上应分两步来做,第一步,按全额入成本费用,减免部分再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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