軸承小鎮入駐項目購買工區廠房獎勵辦法

為促進軸承企業加快投資,短期內形成產業集聚,提高國有企業資金使用效率。現針對在軸承小鎮購買工區廠房企業提出以下獎勵辦法。

軸承小鎮入駐項目購買工區廠房獎勵辦法

獎勵辦法:

1、軸承小鎮廠房向已與管委會簽訂投資合同或在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完成項目公司註冊登記和稅務登記的企業分工區出售(面積以不動產證登記面積為準,出售單價均暫定為3300元/平方米,原則上一層廠房不對外出售,如企業確實需要,且廠房具備出售條件的,可經買賣雙方協商後出售。

2、購買工區廠房獎勵:在購買廠房款項全額繳納後,一、二、三、四層廠房分別按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650元/平方米、800元/平 方米的標準給子企業購買廠房獎勵;熱處理廠房參照一層廠房辦理。在購買廠房款項全額繳納後兌現購買廠房獎勵,獎勵兌現工作由經發局負責。

3、購買工區廠房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按剔除上述購買廠房獎勵後的金額為基數,給予購買企業8%的獎勵,在購買廠房款項全額繳納後10個工作日內兌現。獎勵兌現工作由經發局負責,總公司、財政局、經合局配合。

4、企業購買廠房僅限用於軸承、軸承零部件和輔料、或軸承設備生產使用,如企業變更用途或轉讓,需高新總公司同意,否則高新總公司按剔除上述獎勵後的價格收回廠房。

5、此辦法有效期與《銀川經濟技術開發區軸承小鎮項目扶持政策(試行)》(銀開管發[2019] 7號)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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