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養了被拐孩子,後來孩子的親生父母找上門來,孩子歸誰?

種花家的兔子236


因為收養的是被拐的孩子,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送養,所以,這樣的情況下,一般會支持孩子的親生父母扶養。

對於這樣的事情,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可以從《收養法》規定的精神上進行判斷。

《收養法》規定了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後處理方法

《收養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係的除外。

這條規定並沒有說,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需要符合什麼條件,直接就是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的,養父母享有哪些權利,這條可以理解為生父母有權要求解除收養關係,但要給養父母一定的補償。


也有認為:如果孩子的養父母已通過合法方式成為收養人,生父母可與現在的父母協商,協商不成可起訴要求解除收養關係。但法院是否會支持生父母的訴求,關鍵要看孩子本人的意願。

看孩子的意願,是指十週歲以上的孩子。

但現實中恐怕不好掌握,孩子的生父母是拐賣兒童犯罪的被害人,他們不是自願送養的,訴至法院,法院支持養父母的幾率是很小的 。


郭廣吉律師


主要看孩子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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