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培訓機構申請疫情期間減少或者免除房租,能獲得法院支持嗎?

70後的創業歷程


此次疫情已被國家多個部門通知為不可抗力,減免房租可以獲得法院支持。


知行97


培訓機構根據疫情的影響可以減免房租。

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根據疫情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承租人的責任的。

法院判決會視具體情況而判,不同的租戶性質也有不同的審理結果。疫情期間百貨、餐飲等行業受影響比較嚴重,經營難以持續進行。但對於住宅式公寓、普通住宅等,並沒有減免的必要,很多租戶宅在家中不出門,也確實在使用出租房。

培訓機構需要對學生集中培訓,因而肯定會有影響,所以,培訓機構可以根據疫情影響的程度減免部分房租。

無論是承租人還是出租人,在疫情面前雙方都有損失,建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租金問題,相互理解,共度時艱。



南京資深律師陳妹


按照以往判例,這是可以的。

不可抗力事由發生後,租房合同中,房屋租金是否返還應該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般以不可抗力是否構成承租人無法繼續承租並是否繼續佔有、使用租賃物為標準。如果承租人因為不可抗力事由不存在繼續承租的必要,而且不再佔有、使用租賃物,則應免除其部分責任,不必支付該期間的租賃費用。

【案例】福建省馬氏養殖有限公司與陽定休租賃合同糾紛一案((2019)閩03民終2606號),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在非洲豬瘟疫情發生之後,生豬被全部無害化處理,政府也對疫區進行封鎖,陽定休、熊進珠確實無法繼續養殖生豬,導致陽定休、熊進珠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故陽定休、熊進珠請求解除合同,於法有據,一審判決予以支持,是正確的。對於租金,應以實際佔有、使用租賃物的時間為準。在生豬經過無害化處理後,陽定休、熊進珠就已沒有繼續在養殖場養豬,故一審判決由馬氏養殖公司退還剩餘的租金並承擔相應的利息,並無不當,應予維持。


法事法言


樓主好,根據樓主的問題描述大概回覆下。

1.一般情況下,培訓機構租賃物業進行培訓經營活動是非常正常的一種民事行為。

2.目前情況下,建議和房東和諧溝通減免房屋,而不是訴至法院。理由是,疫情阻斷了經營客戶,無法來培訓機構場所進行培訓,但不阻斷租賃行為的履行,培訓機構無權以疫情原因要求房東減免房屋。

3.法院雖然認定本次疫情為不可抗力,但在租賃行為中,並不影響租賃行為的履行,因此不會因為疫情屬於不可抗力而判決減免房屋。

4.努力思變,拓展新型培訓模式,和諧協商才是解決之道。

以上是本人淺薄意見,望有用。


瞿文凱律師


您好,可以,疫情不可抗力因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上海嚴巍律師


不可抗力的情勢變更是可以解除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的事由,但要自已舉證,疫情期間是否影響了培訓,此期間的影響對合同目的的影響程度。

房東也可以舉證說明,疫情不對房屋的使用造成影響,完全可以辦公,也可以在辦公室內遠程教學,營銷,使用功能受影響度程不大,市場影響是正常風險問題。

減免是情分,不免是本分,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套路解密


疫情期間減免房租是大家都在關心的問題,實際上並沒有相關規定說一定要減免房租,只是說建議,其實對減免房租的房東我們要表示感謝,沒有減免房租的房東我們也要理解,畢竟有這房子房東也是要還貸款的,而銀行並沒有減免他們的房貸,他們壓力也很大,都要互相理解,所以我認為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楓韻紫秋0


這個問題第一要看雙方合同有無關於不可抗力發生後合同調整的相關規定,第二要看出租人身份性質,如果屬於國企是有政策依據的,如果屬於私營或者個人沒有政策依據只能根據雙方約定或者溝通情況。


北京劉律師


按現行中國法律規定應能通過。


蕭峰執教


江蘇好像可以的,其他地方的話看看他們法院有沒有發佈疫情期間案件審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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