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場上如何處理逃兵?

袁載譽


二戰期間,如果在蘇德兩國做逃兵,那會很慘,日本,逃兵很少很少,美國人相對要寬容一些。

首先是蘇德戰場,面對亡國滅種的危險,斯大林發出了著名的270號命令,這個命令對於所有的逃兵來說就是一紙死刑判決。

在關鍵的斯大林格勒戰役中,蘇軍有1.35萬逃兵被就地槍決。他們的罪名是“叛國罪”,參考《兵臨城下》,督戰隊在戰場上,就地架起機槍對著逃兵掃射,這就是當時殘酷的戰場寫照,蘇聯雖大,但也退無可退,再一路退下去,整個國家和民族都要成為希特勒的奴隸。

蘇聯規定:未經許可撤退,自傷,逃亡(開小差),投敵等都可以視作非常事件,這些人必須被當場處決,如果蘇軍士兵看到自己的戰友有類似行為而不開火,也會被判有罪。

蘇軍對這項命令的執行非常有效,以至於德軍在看到蘇軍士兵投降後,必須馬上替他們打掩護,以防止他們被後面的蘇軍射殺。

而那些逃兵的家屬,根據270號命令的要求,他們也會遭到迫害,或流放到西伯利亞,或關進集中營,或強迫勞動,等等,作為一種額外懲罰,這是很有必要的警告手段。

而蘇軍在二戰中處決了多少戰俘,這個沒有找到相關數據,保守估計不會低於5萬。

再來看看德國,二戰期間,德國總共審判了150萬左右的官兵,其中有相當部分是“叛逃”,而總共有2.3萬德軍士兵被處決,其中大多數都是作為“逃兵”被處決的。

對於逃兵的處理,元首說的很明確了:“削弱我軍抵抗力量者”(逃兵)立即處於絞刑或槍斃。

德軍在歐洲大陸一路高歌猛進的時候,德軍的逃兵極少,軍事法庭審判起來也很嚴格地走流程,逃兵真正變多是在蘇德戰場逆轉之後,德軍士兵們開始悲觀、厭戰,逃兵就開始普遍出現了。

隨著戰爭形勢惡化,逃兵數量倍增,德國的軍事憲兵和黨衛軍們也不再嚴格按流程處置逃兵,而是直接按照名單,一批批槍決。

再看看美國,美國可以算是諸國中對逃兵最寬容的國家了,二戰期間,美軍總共出現了5萬逃兵,但最終只有一個玩世不恭的倒黴蛋—埃迪.斯洛維克被槍決。

埃迪.斯洛維克被槍斃也只能怪他自己太作,鐵了心要當逃兵,被抓之後,軍官和同僚們都苦勸他回軍營,不要作了,依舊繼續拒絕,直到上了軍事法庭,法官們都主動建議他“只要回到部隊,就能撤銷指控,並把他送到別的部隊”,他繼續拒絕……

最終,大家都放棄了他,律師們也不再為他辯護,最後他的逃兵罪名成立,並判處死刑。

此時,雖然埃迪.斯洛維克慌了,並且還寫信給艾森豪威爾將軍求憐憫,但艾森豪威爾最終還是核准了對他的死刑。

至於日本,日本的逃兵極少,不過一旦被發現,基本上好點的就是允許你光榮剖腹,一般就是直接槍斃。

至於我們,這個得看各個指揮官的心情了,也許死,也許活,不一定,這個也和我們當時的國情密切相關,軍隊派系、體系太多了。

總之,但凡正常國家,對於逃兵,零容忍。


雲中史記


戰爭是殘酷的,而人之本性也是怕死的 ,這個不可否認,在死亡面前,誰都會感到恐懼。特別是槍聲響起的時候,老兵還好,比較淡定,可是新兵蛋子,大多數會嚇得雙腿發抖,恨不得,馬上找個地方鑽進去就好。而一支部隊經常會有老兵和新兵,那麼如何處理逃兵呢?


戰場上如何處理逃兵?

首先來看看美國的處罰政策。美國對於逃兵的處罰是比較嚴厲的,只要發現就會立刻交給軍事法庭進行審判,並且一般都會判好幾年之刑。 而俄羅斯的處置則更加嚴厲,只要發現當場擊斃,因為逃兵會影響軍隊的全體士氣,只要一個人開頭當了逃兵,那麼剩下的其他人都會慢慢的當逃兵,如此下去,這場仗還怎麼打?

在日本,大多數都會選擇剖腹自盡,因為就算他們逃出去了,也是死,剖腹自盡,倒還顯得光彩一些。 我國對於逃避也有相應的處罰規定。根據有關政策,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導致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總之,你選擇了當兵,穿上一身的軍裝,那就應該對得起你身上的軍徽,你是一個軍人,有道是,“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目的就是讓你保家衛國,如果貪生怕死,你對得起黎民百姓嗎?對得起祖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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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吃白菜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要分國家!

最慘的是蘇聯。

這就是著名的第227號命令,是二戰中蘇聯於1942年7月28日下達的一道命令,因“一步也不許後退!”

從1942年開始,短短3年有高達42萬的蘇軍士兵因違背這個命令,是所謂的膽小鬼而被編入懲處營。

同時,蘇軍每個軍都有“阻攔部隊”,之間在火線上射殺 退卻回來或者不願意衝鋒的懦夫”和“叛國者”。

在斯大林格勒會戰期間,蘇軍槍斃和直接射殺了1萬3500名蘇聯士兵,相當於一個師。

不過,在火線槍殺所謂叛徒的行為,大概實行了1年就逐步停止了。

這主要是一線指揮官反對這樣亂來。

當時蘇軍傷亡巨大,有大量新兵上戰場。

而即便後來著名的戰鬥英雄,第一次實戰被嚇尿褲子的也不少,這都是一個過程。

不能不分青紅皂白的將新兵都當做叛徒殺死,這會嚴重影響士氣。

因為面對德軍衝鋒是死,後退也是死,一些非猶太人的蘇軍士兵就選擇投降。

從1942年開始,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在審訊德軍戰俘時吃驚發現,參加德軍的蘇聯平民甚至前紅軍士兵的數量越來越多。

然而,完全停止攔阻部隊,則是1944年的事情,已經實行了接近3年時間。


其次是日軍。

日本的觀念裡面,不允許投降也不允許懦夫。

所以,臨陣退縮的士兵,哪怕是新兵,往往會被日軍軍官痛打一頓。

如果多次臨陣退縮,這個士兵會被直接處死。

更慘的是,被處死以後士兵的家屬也會蒙羞,他們會被當做懦夫的家屬,很難在社會上立足。

如果日軍直接逃走,只要被捉住一定是被殺。

甚至,抗戰期間有一批逃到八路軍那邊的日本軍人,直到戰後回到日本仍然遭到粗暴的對待。

還有德軍。

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軍事法庭共審判了150萬名軍官和士兵,其中被執行死刑的約有2萬3000人。

被判死刑的軍人中,70%都是被判叛變或逃兵。

乍一看很多,其實大部分都是在德軍崩潰之前1年發生。

1942年有1萬6550人叛變或逃亡,相比400萬德軍並不多;1943年為66861人;1944年超過20萬人。

這很正常,因為1944年德軍全線崩潰,很多士兵在壓力下逃走,人數很多。

不過,德國人很嚴謹,所有逃兵或者叛徒都被送到軍事法庭處決。

然而,到了1945年4月柏林戰役中,就沒有軍事法庭了。

希特勒親自下令,“削弱我軍抵抗力量者”立即槍斃。

一些逃兵被就地槍斃或者絞死,屍體還掛在電線杆上示眾。

美軍

二戰期間,美軍有2萬逃兵。

然而,其中只有同時有其他嚴重罪行的逃兵,才被判處死刑,一共只有48人,其餘都送到監獄關押坐牢。

另外,美軍戰爭期間還有一百多人,因為各種違反軍事紀律被判處死刑。

這一百多人基本都是殺過人的,包括槍殺戰友或者槍殺平民,還有姦殺平民女性的。


薩沙


對於一個士兵而言,戰死沙場有時候是一種別無選擇的最好歸宿。但也不乏有些人貪生怕死,臨陣脫逃,這一點大多數國家的態度都是零容忍的。


戰爭是殘酷的,當士兵走上戰場的那一刻就意味著他們要對人民負責,對上級服從。而當他們選擇做逃兵的那一刻起,就意味著他們背叛了軍隊、背叛了國家。

這裡就介紹一下二戰時期幾個國家對此類叛徒的處置方法。首先說一下美國,美國本來是沒有參戰的。珍珠港事件之後才加入了戰爭。

據戰後的粗略統計,美國二戰時期的逃兵總數達到了近兩萬人,這個數字與其他國家相比是非常大的了。

可是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注重人權。所以處罰逃兵方面的政策比較鬆散,懲罰並不是很嚴格。

根據美國當時的處罰條例,他們會根據士兵逃跑的原因和情節嚴重程度。將其分為缺勤 、擅離職守和逃避三個等級。輕則記過處分重則坐牢或處以極刑。美國的極刑也就是死刑。所以在政策的包容下,戰後被處死的美國士兵僅有49人,純粹因逃跑被處死的僅一人。

再看日本,這是一個崇尚武士道並誓死效忠天皇的國家。這種軍事文化和思想也就導致二戰時期日本很少有逃兵。

通常在交戰中,日本的士兵意識到勝利無望面臨投降時,他們會用剖腹自盡的方式免於被俘虜。因為就算逃跑,被抓到後也是死路一條,無一倖免。

不過,比起日本的死刑,俄羅斯的處置方法顯然更加殘忍。眾所周知,俄羅斯是一個冷起來溫差大到幾十度的國家。

而他們的懲罰方式,正是把逃兵扒光衣服放到冰天雪地裡凍死。這種死法過程漫長且恥辱,通常是被抓到後押運回國秘密處決。德國的逃兵處境也是十分艱難的,作為二戰發起國之一。希特勒的演講曾洗腦了大批德國青少年,他們一腔熱血的加入了軍隊。

起初在希特勒走到哪贏到哪的時候,逃兵並不多。但到了二戰中期,士氣大不如從前了,也隨之出現了很多逃兵。

但當時德國士兵供不應求,所以他們被抓回來之後會被安排從事掃雷的工作。採取安全措施留個全屍就更不必想了,大多數都是小心翼翼被炸成了肉末。

就算沒被炸死,逃兵的身份也會德國人民所唾棄,一輩子活在嘲笑與孤立之中。總之,無論死活,境地兩難。

比起以上,中國的就可以算是比較人性化的溫柔攻擊了。除戰時緊急政策外,戰爭結束後,那些被抓到的逃兵不會被直接處死,而是送往軍事法庭。根據其逃亡行為的具體情況、原因以及給組織和群眾帶來的損失來量刑,極少數才會被判處死刑。

比起其他國家不分青紅皂白就處死的國際慣例,走法律程序顯然更加合理規範化。不過那些未被處死的依然會被判處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在檔案上永遠的記上逃兵二字。

在中國人的傳統文化中,這是令家人蒙羞的標籤,可以說比死還難受。所幸在二戰的戰場上,中華兒女都是為了國家和民族而戰,逃兵的數量比日本還要少。

當然,還有隨意流。比如法國,法國人本著投降不犯法的宗旨。在覺得戰爭沒有打下去的意義時,會果斷投降,也會根據情況果斷逃跑。一般抓到也沒什麼嚴重後果。另一個隨意意大利,則是處置方法比較隨意。作為一個沒有意大利麵不打仗的國家,他們更像是打醬油的。

當發現逃兵時,有時候會一槍解決,有時候會放條活路,也許參考天氣。

以上就是幾個二戰中重要國家的處理逃兵的方法了。怕死是人之常情,可是打仗不是遊戲。決定了就等於扛起了家國大業,那一刻只能前進,為了祖國,為了人民。


史之策


逃兵是一定要付出慘痛代價的

眾所周知的斯大林格勒保衛戰,打了六個多月,雙方傷亡人數超過200萬。平均每天傷亡一萬人以上。


可能只說數字沒有太直觀的感覺。那說一下士兵的情況。如果一名蘇聯士兵在斯大林格勒保衛戰最激烈的時候,進入戰場,只要能熬三天就是團長。因為平均一個團進去三天就打光,一個士兵平均不到一天,軍官平均三天就犧牲。


即使這樣,斯大林也沒有下達撤退的命令,但是底層士兵還是心有餘悸的,甚至很多都是沒訓練過幾天的新兵,這種場景對士兵們還是有很大的衝擊的。

就有很多士兵萌生了逃跑的念頭


看過電影電視劇的都知道,一個基層軍官,往往都是持手槍的,其實他們的目的就是督察前方的士兵,如果有逃者,必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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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子哩


戰場上當逃兵是犯罪行為,在古代直接就是處斬的罪行,在殘酷的二戰中對於逃兵的行為各交戰國都是零容忍,當然處罰程度由於各國體制、文化、戰場殘酷性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差距,下面說一下蘇聯、美國、德國、日本這四個參戰國對於逃兵的處理。

二戰期間蘇聯對逃兵的處理

二戰中最殘酷的戰場就是蘇德戰場了,蘇軍傷亡人數驚人。尤其是蘇德戰爭前、中期被俘、投降、逃亡的蘇軍是以百萬作為數量級的,這就不得不讓蘇方對逃兵行為實施雷霆手段、

蘇德戰爭期間,蘇聯內務人民委員會所派出的督戰隊,督戰隊得到授權只要見到沒有經過上級指令就擅自離開自己陣地的士兵,就會毫不留情就地處決。

但是實際上這個命令在執行中是大打折扣的,因為蘇聯人力在戰爭中嚴重枯竭,出於對人力資源短缺的考慮,對於逃兵,蘇聯在執行中實行了妥協,對於逃兵只要你不是從戰場上逃跑,將不會遭到處決,而是會被編入懲戒營服役在那裡,除非你能在戰場上戴罪立功,提升為軍官,否則就是戰死在戰場上。

蘇聯確實存在督戰隊,但是遠沒有西方渲染的那樣瘋狂,絕大部分蘇聯逃兵並沒有被處決,當然考慮到蘇聯前後動員了龐大的兵員,就絕對值而言性質惡劣直接被處決的逃兵數量也不算少。

二戰期間美國對於逃兵的處理

美國向來對自己的士兵非常縱容,對於逃兵的處理很輕。

據不完全統計,二戰期間美國的逃兵超過了五萬,這些逃兵大部分是在諾曼底登錄後在法國的美國大兵,當時德國失敗已成定局,在法國的美軍後期軍心渙散,都不想作戰爭結束前戰死的悲劇人物,於是大批美軍當了逃兵,這些逃兵在法國無惡不作,燒殺搶掠,美國便接到了法國遞來的的8000起案件訴訟。

對此美國處理的很輕,5萬個逃兵中,美國只抓取了49個為典型代表,判處死刑,但是在最終只有一個被槍決,其他人陸遜被全部釋放。

美國大兵在二戰確實作威作福,在法國、德國、日本等各國都作奸犯科,但是鮮有被美軍懲罰的。

二戰德國對逃兵的處理

德軍在戰爭初期一帆風順,士氣旺盛,所以逃兵很少,但是從蘇德戰爭開始戰事慘烈,傷亡巨大,在戰爭中後期也出現了數量驚人的逃兵,對此德國方面是雷霆手段,處理的很嚴酷。

德國軍人被判為逃兵的人數是從蘇德戰爭開始的,942年有16550人叛變或逃亡;1943年為66861人;1944年超過20萬人,截止1944年12月1日還有724名逃兵被通緝著,之後就沒數據了。

到了戰爭後期,德國軍事警察和黨衛軍便不再嚴格審判逃兵了,就直接排槍槍決。1945年4月22日,柏林戰役中,希特勒親自下令,“削弱我軍抵抗力量者”立即槍斃。德國海軍對逃兵的追殺也非常嚴厲,在德國海軍總司令鄧尼茨向西方求降之際,還有11名水兵被槍決,罪名是監禁軍官並逃跑。

二戰期間,納粹德國的軍事法庭共審判了150萬名軍官和士兵,其中被執行死刑的約有2萬3000人。被判死刑的軍人中,70%都是被判叛變或逃亡(逃兵)。

對於逃兵,德國是嚴酷而無情的。

二戰日本對於逃兵的處理

二戰日軍以殘忍著稱,由於被武士道精神洗腦,逃兵數量在主要參戰國中算是比較少的,整個戰爭期間日軍的逃兵約為2萬人,絕大部分反正在戰爭後期。

戰爭前期日軍逃兵數量很少,所以一旦發現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直接被處死或者強令其自殺,比如阿部規秀就讓幾個被我軍釋放的日軍戰俘自殺。

戰爭後期逃兵數量相對多了,對於這些逃兵日軍改為將逃兵編入敢死隊,在戰場上去決死衝鋒、

整個二戰日軍的逃兵死亡率是最高的,不是被處決就是作為敢死隊衝鋒而死,活下來的極少。


我家的貓叫皮蛋


在戰場上作戰是相當殘酷的,稍不留神就會失去生命,因此說士兵們一旦到達戰場上作戰就應該時刻做好衝鋒陷陣,並且失去生命的打算。不過有些士兵是沒有這種大無畏的奉獻精神的,他們在進入戰場後總是想著如何逃脫,那麼在戰場上是如何處理逃兵的?其實不同的國家採用的方式是不相同的,不過蘇聯在當時使用的手段是最為殘忍的。

逃兵對於一支軍隊的士氣是很沉重的打擊,對於逃兵的現象各個國家都是不仁慈的。首先來說一下美國是如何處理的,美國士兵在作戰的時候是有嚴密劃分的,對於那些想要擅離職守逃脫的士兵,會按照你造成的損害程度進行評估,其中最嚴重的直接會被處以死刑。不過非常令人唏噓的是即使時這麼嚴厲的規定,美國再二戰時仍然有5萬多的逃兵。

德國在二戰的時候採用閃電戰的方式,快速的單挑歐美國家,雖然說最後它的陰謀並沒有得逞,不過這麼一支強大的軍隊,擁有的恐怖的作戰實力卻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也許有人認為這麼強悍的隊伍是不會出現逃兵的,其實根據一些網絡數據不難看出,德國的軍事法庭上有接近25000的德國軍人執行了死刑,其中有超過70%的士兵是因為逃兵的緣故。

蘇聯在二戰時候的作戰可以說是一場民族反擊戰,在當時蘇聯有接近3500萬人投入到這場戰爭中,可以說是創造了一支數量龐大的軍隊。在這場生死存亡之際,很多的士兵都是非常願意在前線浴血奮戰的,不過也有一小部分士兵害怕失去生命,選擇了臨陣脫逃。對於這些逃兵,蘇聯方面會把他們編進懲戒營,在這裡面如果能夠立下功勞便可以升任軍官,不過很大的一部分都成為了作戰時候的炮灰。

中國面對逃兵雖然沒有選擇直接槍斃,不過他們會被直接送上軍事法庭,這些逃兵們的檔案裡永遠都會有這麼恥辱的一筆,他們的子孫後代也會因為他的這個舉動而抬不起頭來。不過好在二戰時期中國士兵基本不會出現逃兵的現象,士兵們都在為了民族的前途而浴血奮戰。

總得來說,在戰場上士兵們不想作戰而選擇當逃兵的行為,對於這些參加戰爭的國家而言都是不能容忍的,畢竟一旦有逃兵出現,一支軍隊的軍心是非常容易煥然的。


紫龍防務觀察


逃兵一直以來都是被“嘲諷”的對象,戰場上出逃更是一種叛國的行為,所以自古以來,便是嚴懲不貸!

當然,這個也分國家,不同國家處理逃兵的方式也還是有區別的。

首先是德國,德軍在二戰時期算是最有戰鬥力的,他們的兵員素質也在世界的頂端。

不過再厲害的軍隊也是由人來組成,所以德軍也有怕死的一部分士兵。戰爭無論對於哪一方都是比較殘酷的。

德軍常年在外作戰,對戰爭的恐懼以及思念家鄉的情緒越發濃厚以後,就會有一部分士兵選擇出逃。

德國在作戰期間成立有專門針對本國犯罪士兵的軍事法庭,所有在作戰中出現的“不正當”兵員都會接受審判和刑罰,而逃兵往往會在軍事法庭上被判處死刑。

根據相關記載,整個戰爭期間德軍共有2.5萬人在軍事法庭之上被判處了死刑,這其中有近七成的人是帶有逃跑的罪名,所以德國對待逃兵還是非常嚴格的。

其次是美國,美國雖然是戰爭之中最後參戰的國家,但是他們打的“硬仗”並不比別的國家少多少。

尤其是在太平洋上和日本的幾次戰役,真真切切的讓美國兵員意識到了戰爭的殘酷景象。

當時的日本在打仗之時已經陷入了“瘋癲”的狀態,所以儘管美國有一定的優勢,但仍然受到很大沖擊。

在這種情況之下,美軍也有很多士兵經受不了戰爭的“摧殘”,為了自己的生命不交代在戰場之上,他們也有幾萬人(據說是五萬)偷偷逃回了自己國家。

美國對待逃兵相對“寬容”一些,要根據逃兵造成的具體危害來確定刑罰,如果出逃的士兵並沒有給戰局帶來什麼影響,一般也不會過於追究。一般是審判之後,給予不同時間的監禁處罰!

不過有一部分人的出逃也造成了嚴重後果,這部分逃兵還是會被判處死刑的。

最後是蘇聯,蘇聯的兵員素質相對於德美日就有點弱勢了,不過蘇軍的數量卻是很龐大的。

在整個戰爭期間,蘇方總共有3500萬跟參加了保衛戰爭,由於是反侵略性質的作戰,所以大部分人都是帶著信仰主動參戰的,在跟敵人作戰之時也能做到拼命搏殺。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蘇軍都能堅定抗戰信心,怕死得人也很多。

特別是在前期的戰鬥中,蘇聯人兵敗如山倒,逃兵也是多得不行。

但當時蘇聯人就比較得簡單粗暴了,當時斯大林出臺了227號命令,其要求蘇聯人“不許後退一步”。只要是未經許可撤退,投敵等行為的,當場格殺!

其後方督戰隊,凡是倒退者,一律格殺。即使僥倖逃脫的逃兵也會遭到追捕。


這些人員在被抓到以後,會被安排到懲戒營(打仗衝到最前面的部隊),這個機構有著“戴罪立功”的作用,如果逃兵在這裡面表現良好並立下功績,他們還有可能被抹去“汙點”成為軍官。

但是這樣的好事只有少數人能得到,大部分逃兵都成了戰場上的“炮灰”。

更慘的是,他們的家屬也會受到特殊對待。堪稱二戰中對待逃兵最狠的。

其實咱們在抗戰期間也出過一部分的逃兵,不過逃兵的數量就遠不如其他國家了。

所以我們針對逃兵的懲罰也沒有那麼嚴格,更沒有專門針對他們的刑罰,往往只是會在該人員的檔案中記上一筆,不過面對著周圍親朋的指責,逃兵受到的心理譴責也是非常巨大的。


白話歷史君


戰爭是殘酷的,不管是多麼生猛的戰鬥民族,人類出於求生的本能,都一樣會出現逃兵,雖然題中讓以二戰為例,但是我們還是先說一下,在戰時我們對於逃兵的處理方案,按照刑法第435條規定:在戰時,違反兵役法規,逃離部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麼我們來看看在二戰時,各國是如何處理逃兵的,對於逃兵這個概念,最早給我留下印象的,是《亮劍》這部電視劇,不過那時已經到了解放戰爭時期,楚雲飛剛好抓好抓到自己手下逃跑的士兵,第一個印象便是當逃兵要上軍事法庭,第二個印象就是當逃兵會被槍斃,楚雲飛也這麼幹了。

楚雲飛槍斃逃兵

二戰盟軍是怎麼對待逃兵的?

我們先來說一下蘇聯,蘇聯是非常聰明的,在整個戰爭過程中動員了超過三千萬人參戰,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宏大的戰役便出現在蘇聯戰場上,最初的蘇軍面對德軍節節敗退,沒有逃兵當然不可能,蘇聯最初採取了比較強硬的手段對待逃兵,他們組織了一支督戰隊,抓到這些逃離陣地的士兵就直接槍斃。

但是這並沒有阻止士兵們逃跑,在這之後蘇聯便設立了“懲戒營”,逃跑的士兵不會被直接處死,而是會被編入“懲戒營”服役,待遇遠不如一般的士兵,他們會被強迫上戰場作為衝鋒隊(當炮灰),只有少數運氣好的人能活下來,成為軍官,離開“懲戒營”,否則最後仍然會被當成逃兵處罰。蘇聯紅軍

美國把逃兵分為了很多種,像什麼缺勤,擅離職守也被歸入了逃兵之中,但是打仗時哪來的缺勤呢?最嚴重的一檔是逃避,美國對戰時逃避的士兵,處罰相對民主一些,不會就地正法,而是移交軍事法庭處理,根據情節判刑,最高可判死刑。在二戰時期,中國士兵非常英勇,對於逃兵的處罰基本上和美國類似,大多交給軍事法庭審判。

而英國和法國兩個大國,對待逃兵就沒那麼嚴肅了,這兩個國家屬於識時務者為俊傑的類型,打不贏就跑也很正常,法國一個政府都能投降的國家,他的士兵也基本上遵從了打不贏就跑,大不了投降的原則,英法還一起組織了敦刻爾克大撤退,其實就是一次大逃亡。敦刻爾克大撤退

二戰軸心國如何對待逃兵的?

我們先看看德國,德國人是出了名的嚴謹,對待逃兵也一樣,他們雖然不會直接處死逃兵,但是如果被認定為是逃兵後,就會被送往軍事法庭進行審判,大多數人還是難逃一死,在二戰時德國的軍事法庭處死了兩萬多名士兵,這其中大約有70%是戰場上的逃兵,即便少數人逃過一死,在法西斯洗腦嚴重的時代,這些人也很難在德國立足。

日本也是軸心國陣營的主力,以殘酷無情,慘絕人寰出名,他們不只是對待其他國家如此,對自己的士兵也一樣殘忍,被抓到當逃兵,毒打一頓那都是蒼天有眼,通常會當著其他的士兵槍斃,作為警告。而意大利對逃兵的處理十分的混亂,又被沒有一些相關的規定,有被直接處死的,也有什麼事都沒有的,並沒有什麼存在感。

二戰德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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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坤文史


生命是每個人最基本也是最寶貴的權力。錢財可以再來,生命卻不可能重複,從個人角度來講,逃兵為了保住生命而脫離戰場,這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對於一隻軍隊來說,一個逃兵不但會影響士氣,還會導致防線出現缺口,更多的人為此犧牲,是以軍法無情,每一支軍隊對於逃兵的處理都是非常嚴厲

督戰隊的存在就是為了處理逃兵。比如日本,在二戰中的日本戰士雖說都非常能打,給人的感覺就是不怕死。但難免會呈現逃兵,而這樣的情況也是常見的,日本一旦發現軍隊中呈現逃兵的話會就地擊斃,沒有一點任何商談的地步。

當然不同的國家是不一樣的

比如美國,號稱人權衛士,以人權至上的美國對於逃兵並不會直接槍殺對這些逃兵的解決方法是直接抓捕,然後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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