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的明朝皇帝能維持統治的“壓艙石”——強有力的內閣保障

“平庸”的明朝皇帝能維持統治的“壓艙石”——強有力的內閣保障

在我國古代的王朝中,明朝作為封建後期的大帝國,有著獨特的歷史地位。明王朝有著廣闊的土地,強盛的國力,經濟、文化繁榮一時,明朝的政治實力對周邊的國家也有著很大的影響,鄭和七下西洋,宣揚國威就是在明朝發生的,後人評價明王朝:“不割地,不賠款;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

明朝由布衣皇帝朱元璋建立,共有16位皇帝,前後經歷276年。眾所周知,在我國古代朝代不斷更替,在位皇帝如果不勤政愛民,國家往往很快滅亡。但不同的是明朝皇帝大多昏庸愚昧,可為什麼明朝還能南征北戰少有敗績,整個王朝撐近300年不滅?

一、明朝行政制度的改革與發展

1、帝國制度的創新

國家的穩定發展離不開嚴密的政治制度,在我國古代社會中,在秦朝大一統後設立了三公九卿的政治制度,在後來的朝代中,逐漸發展,並不斷的改革與完善,

最終形成的三省六部制的封建王朝統治制度。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為尚書省下屬部門。三省六部制是一套組織嚴密的中央官職。

三省中的中書省是中央皇帝直屬機構,行宰相之職,是皇帝之下最高權利機關,負責制令決策。明朝前期中書省長官統轄六部,總領全國事務。在洪武十三年,朱元璋誅殺胡惟庸同時廢除廢除中書省。中書省一切權利迴歸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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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惟庸案

胡惟庸的驕橫專權直接導致了這一制度的廢除,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相權過大,威脅皇權。“自秦始置相,不旋踵而亡,……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皇明祖訓》,明朝時期皇權進一步加強,相權進一步削弱,皇權集相權於一身。

但這同時也造成了一種後果,皇帝政務加重,身心疲憊,影響辦事效率。致使朱元璋有詩言道:“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據史料記載在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八天內,明太祖朱元璋收到的皇宮奏摺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以至於星辰而出,日入而休仍處理不好。

古代社會辦公環境可沒有現在這麼舒適,加之也不是所有皇帝都像朱元璋這樣勤勞。當然更主要的還是保證國家機器的正常運行。在明成祖朱棣繼位後為消除政務集於皇帝一人的弊端,正式確立了內閣制度。

2、國家強有力的保障——內閣制度

其實在明太祖朱元璋時期就成立了殿閣大學士之職,這可以說是內閣制的雛形,明成祖朱棣即位後成立文淵閣大學士,這一時期是中央帝國正式確立這一政治制度。明王朝內閣制的誕生也不是一撮而就的,在明宣宗確立了內閣制具有票擬權,內閣制度得到進一步發展,票擬權是內閣制權力上升的標誌,到明神宗時內閣制發展到了全盛時期。

明王朝的內閣大學士是皇帝的侍從顧問,《明史》中記載:“大學士特侍左右,備顧問而已”。明朝的皇帝要求內閣大學士在奏章或者案件上籤注自己的意見,標出自己的分析與處理建議,當時這一過程叫做票擬,皇帝根據這些標註加以批示,成為批紅,待皇帝批註過後,成為諭旨,然後正式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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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棣

當然內閣大學士不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票擬的,在眾多的內閣大學士成員中,只有那些少數資格最高,皇帝信任的人才可以簽註。這些人類似於首席宰相,但內閣大學士,畢竟是為廢除宰相後而成立的官職,所以和正式的宰相還是有很大的不同,比如:正式的宰相可以單獨推行政令,內閣大學士便沒有這種權力。

內閣大學士只有依靠票擬簽註自己的意見,正式的宰相有法定地位,內閣制的大學士是沒有法定地位的。

明朝內閣大學士有類似於宰相的輔助作用,其行政權力又低於宰相。內閣制的產生既解決了皇帝繁重的政務,又削弱的其權力對皇帝政權的爭奪。以至於在明正德皇帝之後,明朝皇帝多沉溺於自己的愛好,退居幕後不問朝政,甚至三十年不上朝,國家機器都依然正常運行,這不得不說是得益於強有力的內閣制度的保障。

二、明朝制度有何特色

1、明朝內閣制的性質與特點

明朝的內閣制度只是皇帝的諮詢機構,始終不是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或決策機構,它只為皇帝提供政治顧問,沒有決策權。明朝的內閣制度形成期很長,自明成祖永樂開始正式確立,歷代皇帝的政務處理都在不同程度上依賴於內閣成員,但是,他們都在朱元璋《皇明祖訓》的要求下行事,誰也沒有在自己的皇權中分一部分給內閣成員,所以,內閣制也是在很謹慎中緩慢發展,內閣制也始終沒有成為正式的中央一級的行政機構。

內閣大臣的升降,由皇帝一人決定,其職位與權力的大小聽從皇帝旨意。在我國古代王朝政治制度中,相權與皇權的爭奪始終是一個歷史難題,在歷代王朝中,宰相越權,定奪皇位的事情時有發生。明朝廢除中書省設立內閣實則是封建制度的進一步提升,中央權力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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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內閣

明朝的內閣制,皇帝決定內閣成員的升降,這一決策要求,降低了內閣成員權力對皇權的威脅。皇帝確立內閣成員的職位與權力,這樣進一步鞏固了皇權,使得內閣中即使出現了某些有權勢的人員,由於內閣成員沒有連續性,也就其權力並不穩定,雖能盛極一時,但終不能對整個帝國大廈造成太長久的危害。

內閣成員的票擬簽註,最終的採納取決於皇帝的批紅。明朝內閣制的另一大特點是內閣成員基本沒有太多的從政經驗,因為內閣大臣多數是翰林院直接選拔出來的,對於民間疾苦缺乏實踐經歷,內閣成員對於奏摺的票擬也只有在皇帝批紅後才算生效。內閣權力的大小以及實際地位的高低,也主要表現在所擬票擬的採納程度上,這對限制內閣權力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2、內閣與司禮監行政機構的“平衡車”

在明朝的政治制度中,還存在著與內閣分權抗衡的機構司禮監。在明朝的中樞系統中,司禮監有批紅權,在明中葉以後,明朝皇帝多不理朝政,常常身居後宮,嬉戲享樂。這時的批紅權基本放手讓司禮監的太監代行。內閣成員職權勢必受到司禮監宦官的鉗制,內閣與司禮監互相制約,實際上存在著內閣與司禮監同時輔政的作用。

內閣與司禮監的互相爭奪,消耗了各自的實力,同時也削弱的對皇權的威脅以至於皇帝三十年不理朝政,政權依然相當穩固。內閣的票擬權與司禮監的批紅權,使得他們雙方不可能有真正的維濟,只有更激烈的權力爭奪,兩者中的權力平衡被打破時,皇帝又可以稍扶持其中實力稍弱的一支,使其實力繼續保持互相制衡的平衡狀態。當然一直以來,行使票擬權的內閣是稍弱與行使批紅權的司禮監的,內閣受制於司禮監,也導致了在明朝的宦官禍亂的事情出現的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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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禮監

三、明朝內閣制對整個王朝的影響

明王朝存在了將近三百年,除了當時特定的外部環境,不得不說明朝特色的政治制度對王朝的延續有著強大的作用,明朝經濟文化繁榮一時,皇帝雖多不及前面幾個朝代敬業,但國力卻依然不輸前朝國家,對周邊國家的影響也達到另一個高度。

明朝強有力的內閣制度對王朝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內閣制度的出現,進一步加強了皇權。《神宗實錄》中記載:“我朝閣臣,只備論思顧問”。明朝時期內閣雖然也出現過一兩個如嚴嵩、張居正等權勢稍重的大臣,也最終也並沒有威脅到皇帝的權威。

雖說內閣首輔也是輔佐皇帝處理全國政務,類似於宰相,但終歸只是一個諮詢機構,不具有法定地位,沒有決策權。內閣大臣的權力也只是也來源於皇帝個人的信任,對皇權是沒有制約性的。所以內閣制度加強了中央權力,有助於明朝皇帝政權的鞏固。

內閣制度雖削弱了對皇權的威脅,卻也對皇權在一定程度上有著制約作用,人才濟濟的內閣,也控制著皇帝的胡作非為。明朝翰林院出身的內閣,受儒學影響頗深,也多有其真正為國為民的人才,

內閣大臣在為皇帝諮詢政務的同時,對於皇帝個人品德的得失也有著一定的制約作用,至少在我們現在看來,明朝皇帝雖各有不同癖好,但對於本朝百姓,其政治方向還是相對較好的,這也使得明朝國內民生環境比較穩定。

明朝內閣制度鞏固和穩定了皇權與國內環境,使明朝出現了歷史上少有的,皇帝不上朝國家在一群大臣手裡依然維持正常運行的稀奇景象。

“平庸”的明朝皇帝能維持統治的“壓艙石”——強有力的內閣保障

萬曆首輔張居正

四、總結

明朝內閣制對於穩定國家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強有力的內閣制度保證了這個內憂外患不斷的國家保持了近300年之久,創造了歷史上的奇蹟。

當然除了有特色的明朝內閣制度外,明朝的鞏固發展,明朝皇帝也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後人評價明朝皇帝說:“明帝雖平庸,但不昏庸”。明朝中後期皇帝雖然多數身居後宮不問政事,可在關鍵時候,卻能果斷出手,毫不含糊。比如明朝時期也出現不少宦官專權的政治黑暗,但這些宦官最終還是沒能逍遙法外。

明朝的發展也有我們現在社會產生一定啟示,選擇好符合國情的政治制度非常重要,完善嚴密的政治結構,有助於保持政治清明,鞏固民心。

參考文獻:

1.《皇明祖訓》

2.《明史》

3.《神宗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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