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中國收入分配格局基本認知和代表性問題分析

賈康:中國收入分配格局基本認知和代表性問題分析

摘要:關於中國現階段收入分配格局的分析認識,是涉及經濟社會轉軌中推進現代國家治理思路與要領的重大現實問題,也是一個頗具爭議的問題。作者於本文中聚焦兩大重點:一是在勾畫中國近些年整個收入分配格局中居民收入佔比走低後又有所回升的基本情況後,強調破解兩種相關主流觀點形成的“悖論”的關鍵,是更深刻地把握中國收入分配在基尼係數居高不下圖景中內含的“非公平,非規範”的制度性成因這一實質性真問題;二是對在中國培育發展中產階層的重要意義加以考察的基礎上,指出官方統計數字關於“收入五等份”信息的嚴重缺陷,因而亟需認清其所掩蓋的矛盾問題,並正視中國已有的中產階層陷入的焦慮狀態及相關挑戰,進而針對性地尋求破解矛盾、消除焦慮之道。

關鍵詞:收入分配;隱形灰色收入;收入五等份;中產階層焦慮


中國的收入分配格局及其相關制度機制如何優化,是經濟社會轉軌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現實問題。本文考察現階段中國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及其中的關鍵問題,並勾畫培育壯大中產階級所面臨的特定挑戰。

一、居民收入增長中其佔比走低後有所回升,部分居民“灰色收入”可觀:最關鍵問題應聚焦於“非公平、非規範”及其制度性成因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社會發展中,國民收入分配總體格局發生一系列演變。2000年-2014年間,居民收入與人均GDP增速之比,經歷了先走低、後抬高的過程,前面8年(2000-2008年),我國人均GDP實際年均增長率為10%,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實際年均增長率為9.9%,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實際年均增長率為6.4%,均低於經濟增長速度,但後面6年(2008-2014年),人均GDP的實際年均增長率為8.1%,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實際年均增長率,分別為8.2%和10%,都超過了經濟增幅。可知居民家庭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佔比在經歷了下降過程之後,又轉為上升過程。(劉偉,蔡志洲:《新世紀以來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的變化》,北京大學學報,2016年第5期)。

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可計算出2000-2014年間,我國政府、企業、居民三部門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與上次分配中的佔比情況(分別見表1,2)。

賈康:中國收入分配格局基本認知和代表性問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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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表1、2中的情況,居民所佔比重在經歷下降過程後走過2008年的低點而有所回升,但總體上此期間下降了6個百分點左右。這種“蛋糕三分情況”的變化曾一度成為多方關注與討論的熱點,認為與我國消費率偏低等現象密切相關。白重恩等學者的相關研究測算了這個“比重走低”問題,具有中國學界主流觀點的影響力(白重恩,錢震傑,《國民收入的要素分配:統計數據背後的故事》,《經濟研究》2009年第3期)。

但是,這一頗具影響力、也得到表1、表2直觀印證的觀點,卻與另一項同樣頗具影響力的成果形成了互不相容的“悖論”:根據王小魯的研究,我國國民收入分配中存在鉅額的灰色收入,未能反映在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中,屬於隱性收入,在2008年,約為4.6萬億元的總規模(王小魯:《灰色收入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比較》,《比較》,2007年,總第31輯),後根據他的又一輪估算,基本結論是2011年,我國灰色收入總規模為6.2萬億元,相當於GDP的12.2%(王小魯:《灰色收入與發展陷阱》,中信出版社2012年),而且這種隱性收入的分佈是極不均衡的:這塊收入中的63%集中在前10%的高收入家庭,80%集中在前20%的高收入家庭。

根據王小魯這一同樣廣泛引起關注和重視、形成主流觀點影響力的研究成果,白重恩等學者根據官方統計數據的研究結論,恰恰與之是“冰炭不能同器”的觀點:居民收入佔比考慮了這一鉅額的影響成分後,非但不是下降的,依基本邏輯關係,還應當是有所上升的。到底如何,自然會有見仁見智的討論,但限於種種條件制約,各種觀點的量化結果均不可能十分精確。但應當看到,王小魯這一研究結果的獨特價值卻是無可否認的,即把實際生活中人們早已可感受到的非規範收入問題,納入嚴肅的學術研究框架,得出其規模巨大的一種量化分析結果——具體量值上的難以精確,並不能否定問題性質上的重大現實意義,即我們不應侷限於統計局的官方數字認識中國收入分配問題,也不宜侷限於居民部門所佔比重的下降問題,特別是應深入探究“隱性灰色收入”問題背後的收入分配結構問題,即收入差距、財產差距問題,收入分配的公正性、規範性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深層次制度性成因。

關於中國居民收入分配結構視角的“收入差距過大”問題,早已引起各方關注,以基尼係數的官方數據衡量,2008年達到歷史記錄最高值的0.491,以後逐漸走低,但2016年仍在0.46以上,屬於過高狀態;而非官方研究群體對於中國基尼係數的測算結果,往往明顯高於官方數值,如西南財大甘犁團隊的研究結論,是高達0.61。與之相隨,居民財產分佈的基尼係數更高,北京大學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FPS)形成的《中國民生髮展報告2015》基於全國25個省市160個區縣14960個家庭的基線樣本,得出的結果是全國居民家庭財產基尼係數已從1995年的0.45擴大為2012年的0.73.頂端1%的家庭佔有全國約三分之一的財產,底端25%的家庭擁有總量僅在1%左右(2016年1月13日《第一財經日報》),(參見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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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關鍵性的認識是:與居民收入、財富差距擴大形影不離的,是收入分配的不規範、不公正問題。大量的隱性收入,包括“灰色”(涉及尚不宜直接認定為違法亂紀的種種不規範分配)的和其中的“黑色”(涉及腐敗等犯罪行徑)的收入,在分配格局中佔據不容忽視、相當可觀的份量。探究其成因,自然應聚焦在相關制度供給的有效性不足問題上,進而探求以改革來矯治之路。

如把王小魯估算的5-6萬億元規模的不規範灰色收入考慮在內,我國居民部門所得在這些年間並非是減少份額,而且很可能其份額還會有所增加,只是關於具體增加了多少的認定,的確成為一個棘手的難題,無法形成權威解釋。然而,我們依據常識和相關指標的邏輯關係,應可知王小魯所指稱的隱性收入,一部分會是在財務與統計信息中“偷樑換柱”地從非居民部門轉到居民部門內的,這一塊隻影響“蛋糕”的切分結構,不影響我國GDP的總量,另一部分卻會是以“坐支方式”不進入財務與統計信息的,於是合乎邏輯地說,這一塊應是以做“加法”的因素影響我國GDP的總量,即構成使“蛋糕”增大的貢獻因子。但實際上,這個“加法”也肯定將難以為官方統計部門所接受。我們願意在此特別強調的是,在種種制約條件下,依王小魯的研究成果而量化地調升中國GDP的總規模,雖然可以認為不具備可操作性,但在中國GDP內部結構視角上,適當調升居民部門份額,卻顯然是合理的、必要的。至於調升多少,確實也難以精確論定,但至少,這個審視已顯著沖淡了關注“居民所得比重下降”問題的必要性,而啟示我們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中國國民收入分配的真問題——不規範、不公正、差距懸殊上來,特別是應循著改革邏輯深刻認識其所關聯的深層制度性成因,進而探求有效對策。

劉鶴指出:“收入分配差距是中國經濟最大的不平衡” [為彭文生專著《漸行漸遠的紅利——尋求中國新平衡》(2013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而寫的評語]。這種收入分配差距中內含的非規範性、非公正性,與現實生活中主要源於制度供給有效性不足而發生的不正之風、貪汙腐敗、權錢交易、化公為私、國資流失、巧取豪奪等等實為一體,弊病性質最為嚴重,事關人民的基本福祉、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執政黨與國家的命運、前途,是當代中國正確處理收入分配所需解決的核心與要害問題之所在。

二、關於中產階層重要意義的認識、判斷和培育、壯大中產階層面臨的挑戰

關聯於中國收入分配基本格局的認知,還需特別注重中國中產階層的狀況及其如何使其得到培育和壯大的問題。

中國在實施現代化戰略中的基本訴求,是基於人本主義立場、維護和促進內外部和諧狀態下的“和平崛起”。把收入分配聯繫於社會和諧狀態的追求,有一條十分為人們所看重的基本經驗,即培育和壯大中等收入階層(“中產階層”)是促進與實現社會穩定和諧的重要條件。一箇中等收入階層成為社會成員主體的社會之中,更高端的鉅富者和更低端的貧困者都是少數,可形象地稱為“橄欖型”(“兩頭小,中間大”形似橄欖)的社會,是最具有穩定、和諧特徵的社會,因為大量有“恆產”的中產者,容易具有敬業樂群的“恆心”,中產之上的富豪階層及之下的低產階層均相對量較少,則客觀上有利於緩解高、低兩端間的矛盾,不少發達經濟體的實證情況,正是這一判斷的基本依據,而中國與這一類型社會的明顯差異,被認為是需要努力加以改變之處。這即是“培育和壯大中等收入階層”內在邏輯與必要性的緣由。

從傳統體制下十分過度的平均主義,演變為改革開放中“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中產階層的增加應是順理成章的情況。但在當下如何估量中國中產階層的發育程度,還有不同的認識與不少的糾結。在此特別闡明如下兩個層次上的基本認識。

首先,在相關的概念上應強調,中等收入階層是個相對的、定性的概念。所謂相對概念,就是說不要太計較與別的經濟體在絕對數值上的對比,主要應看居民於所在經濟體內的上下對比關係。所謂定性概念,就是要理解中等收入階層應該是這樣的一些社會成員:他們有恆產——中國人特別看重的有房有車(特別是有房的時候,不應是以痛苦的當房奴的狀態去佔有它),還要有一定量的儲蓄,有相匹配的教育、醫療等方面中高水平的生活服務,並與社保體系要融為一體,而且還應具備享受旅遊等生活閒暇的能力,等等。對於這樣的中等收入階層,從定性上來認識它,值得進一步探究在參考現有的官方統計數據方面,要怎樣消除一些假象而努力接近真實圖景。

2016年,按國家統計局數據,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基本情況如表4和圖1所示:

賈康:中國收入分配格局基本認知和代表性問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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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統計數據表明,中國人現在的“收入五等份”,直觀看上去,收入最高層級的和次高層級的這兩組,合在一起佔到69.86%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總合,其中最高收入組佔45.37%,即按社會成員收入結構比重的分佈來看,五分之一的家庭掌握了近二分之一的總收入,其次的五分之一家庭掌握了約四分之一的總收入,這是從有別於基尼係數的另一個統計視角,表明中國社會收入分配的差異懸殊狀況。應當指出,這一統計結果對中國社會真實收入差異的反映,仍是嚴重不足的,其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這一套五等份統計數據,主要來自家計調查,而家計調查是由人們自願填報的(抽取調查戶時,不自願,即跳過)。現實生活中間,真正的富豪沒有人願意填報。王小魯教授做過深入研究的中國那些有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的人們,一般也是不填報的,即使他填報的時候,也不會真正如實填報自己的灰色收入、黑色收入。所以,這些家計調查數據放在一起,我們不能說它沒有意義,但它跟中國社會的真相有相當大的距離。它無法充分揭示中國居民收入分配這個視角上實際的收入、財富佔有倒金字塔型和人口比重正金字塔型這兩個方面的結構差異特徵,也會由此掩蓋一些有關中等收入階層的真實情況,使關於中國中產階層成長的相關判斷偏於樂觀。

其次,中國已有的中產階層陷於較明顯的焦慮,折射著現階段很突出的挑戰性問題。

應指出,在已經形成的我國“新中產”人群中,客觀上的種種原因,還促成了他們主觀心理狀態上較高程度的“焦慮”,表現為與其他經濟體中產階級心態穩定特徵的明顯不同。2016年7月,英國《經濟學人》雜誌在專題報道中稱,中國中產階級有2.25億人,他們是世界上最焦慮的一群人。該報道把中國中產階級定義為:家庭年收入在1.15到4.3萬美元之間的人,約為家庭年收入從8萬到30萬元人民幣的群體——這個數量區間、特別是未按家庭人均年收入這個更準確的指標來衡量,都還是值得商榷的,標準偏低,但數量規模應低得還不算太離譜,與之大同小異的估計,是麥肯錫和波士頓諮詢的規模估計:2020年,中國的中產階段人數將達到3億或再高一些。換言之,近14億人中,除了為數不太多(肯定達不到1億人)的高收入階層成員和這3億人左右的中產階層成員外,其餘全部都是中產階層以下的中低收入與低收入成員。

中產階層所焦慮者,主要是住房的價位節節升高,環境安全威脅明顯,子女教育、醫療、未來養老等的負擔都在趨向於愈益沉重、加班太多、個人時間被擠佔所帶來的緊張,等等。怎樣消除這些焦慮,使他們充分體現助益社會穩定的作用,這是中國在培育、壯大中產階級(中產階層)方面所面臨的特定挑戰,亟須把握中國收入分配全局的實質性弊端問題和經濟社會與之關聯的決定性制度改革問題,有針對性地尋求正確地破解矛盾、消除焦慮之道。

注:本文是中國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研究”(項目批准號:2015MZD035)研究成果之一。


賈 康 介 紹

第十一屆、十二屆全國政協委員和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博導,中國財政學會顧問,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庫專家委員會成員,中國一帶一路PPP項目開發委員會委員,中關村公共資源競爭性配置促進中心首席經濟學家,北京市、上海市等多地人民政府諮詢委員,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多家高校特聘教授。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1997年被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曾受多位中央領導同志之邀座談經濟工作(被媒體稱之為“中南海問策”)。擔任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財稅體制改革”專題講解人之一。孫冶方經濟學獎、黃達—蒙代爾經濟學獎和中國軟科學大獎獲得者。國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專家委員會委員。曾長期擔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到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2013年,主編《新供給:經濟學理論的中國創新》,發起成立“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和“新供給經濟學50人論壇”(任首任院長、首任秘書長),2015年-2016年與蘇京春合著出版《新供給經濟學》專著、《供給側改革:新供給簡明讀本》、以及《中國的坎: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獲評中國圖書評論學會和央視的“2016年度中國好書”)》,2016年出版的《供給側改革十講》被中組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和國家圖書館評為全國精品教材。根據《中國社會科學評估》公佈的2006~2015年我國哲學社會科學6268種學術期刊700餘萬篇文獻的大數據統計分析,賈康先生的發文量(398篇),總被引頻次(4231次)和總下載頻次(204115次)均列第一位,綜合指數3429,遙居第一,是經濟學核心作者中的代表性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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