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碳汇+”生态庭开庭!啥是“碳汇”?检察官帮你get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3月12日是第42个植树节,往年此刻,相信大家都在积极参加各种植树活动,为祖国增绿添彩。虽然我们不能像往年那样挥锹铲土、扶苗填坑、堆实围垄……但是在这个疫情防控的特殊春天里,来自福建的政法君们,用这样的方式,为打造绿色生态家园贡献政法力量!

全国首个“碳汇+”生态庭开庭!啥是“碳汇”?检察官帮你get

3月12日下午,南平市顺昌县检察院公诉人出席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据悉,此次庭审系全国首个“碳汇+”生态庭审,也是全国首例以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被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获得从轻处罚的破坏生态资源类案件,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以及推动生态文明进程中都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被告人吴某以190万元的价格从胡某处购买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余墩村二类资源调查区划为045林班02大班030、040、050、100小班的山场上的林木。其中,位于顺昌县双溪街道余墩村二类资源调查区划为045林班02大班100小班,山林定权为45林班8、9小班,土名为“山坑垅”“山水塘”的山场上的林木未到采伐年限。

全国首个“碳汇+”生态庭开庭!啥是“碳汇”?检察官帮你get

被告人在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认购碳汇

2017年11月,被告人吴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将二类资源调查区划为045林班02大班100小班的山场上的林木与其他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山场上的林木一并砍伐。经鉴定,二类资源调查区划为045林班02大班100小班的山场被采伐的林地面积为19亩,林木立木蓄积量为73.5997立方米。被砍伐的马尾松部分被工人拿去烧火,部分用来铺路;被砍伐的杉木予以出售,得款20000余元。

2018年11月21日,被告人吴某经顺昌县公安局书面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2018年11月23日,顺昌县公安局扣押被告人吴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又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并在顺昌县“森林生态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自愿认购顺昌县“一元碳汇”公益项目“碳汇”4万元,以替代性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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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吴某具有自首情节,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并以购买碳汇的方式进行了生态破坏的替代性修复,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当庭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碳汇”?“一元碳汇”又是啥东东?就让检察官来帮大家get下吧~

【名词解释】

“碳汇”

“碳汇”是指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在林业中主要指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

“一元碳汇”

“一元碳汇”项目是顺昌“森林生态银行”开发的第一个扶贫碳汇项目,在全国是首创。手机用户扫一扫“一元碳汇”公益项目二维码,即可在平台上按1元10千克碳汇量的价格,自愿认购有碳汇存量的林农或村集体的碳汇产品,可用于抵消个人或组织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认购后,公众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和碳汇证书,认购资金也将进入专门设立的公益账户,支持贫困地区生态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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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被告人自愿参与“一元碳汇”项目,自愿认购有碳汇存量的林农或集体的碳汇产品,既修复被其破坏的生态环境,也能让林农或集体得利,从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顺昌县检察院探索推进生态修复与刑事量刑相结合,实现刑罚履行与环境修复相互促进,开启“保护、打击、修复”的“碳汇+”生态检察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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