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全面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

记者获悉,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今天发布关于全面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按通告要求执行。

南沙:全面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

现就全面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和居民个人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可放松警惕、麻痹大意。居民群众要运用“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后生成个人“穗康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各类经营场所、公共服务机构等入口位置张贴“穗康码”醒目标识,确保通行人员出示“穗康码”并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二、严格居住小区(村)管理。实施居住小区(村)进出人员体温检测、通行认证管理措施。在实施期间,通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需要出示“穗康码”,接受查验并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老人、儿童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获取“穗康码”的人员,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人员代为线上申报生成“穗康码”。实施进出人员通行认证管理的居住小区(村)要合理设置出入口和查验点,对进入车辆和人员(包括车辆驾乘人员)实行逐车、逐人核查,确保全面实施进出人员通行认证管理,无须再对经过认证的通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

三、推广“穗康码”应用。积极使用“穗康码”及相关技术手段拓宽、深化其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中的应用,精准精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因返穗人员集中增多或复工复产引发新的疫情。各单位在进行“穗康码”的推广应用过程中,要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规范个人信息登记采集和授权使用,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不当使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知。南沙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以往有关文件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要求执行。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 耿旭静 董业衡 通讯员 南宣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 耿旭静 董业衡 通讯员 南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