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广泛开展 “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工(农)业园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时代风尚、鼓舞抗疫斗志、广泛凝聚力量,营造万众一心、共克时艰的浓厚社会氛围,彻底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区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的通知》(宁党办发〔2020〕13号)(下称《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做好推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吴忠市“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活动办公室,朱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解峰、高建博同志任副主任,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具体工作由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抽调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总工会等部门(单位)人员成立专班,集中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本地推选工作。


二、严格推选标准。我市开展“我身边的战‘疫’模范”推选对象为《通知》明确的一线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物资保障者、设施建设者、组织领导者、社会贡献者6类人员,并严格执行《通知》明确的推选条件,不限行业、不限职业、不限身份,不提前设定具体名额,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推选活动。坚持面向基层,注重面向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公安民警、村(社区)干部群众,突出业绩导向,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先进事迹为主要衡量标准,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优中选优,尽量控制非疫情防控一线的处级干部推选表彰人数,防止过多过滥,确保推选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认真组织推选。市、县两级推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推选办法和程序组织实施。充分依靠各级党组织,发挥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推荐。以县(市、区)为单位,通过个人推荐、组织推荐,线上推荐、线下推荐,书面推荐、口头推荐等多种形式,开通推选电话、设置网络窗口,组织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泛推选,提出初步建议名单,经县(市、区)党委研究后,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汇总审核。市直各部门(单位)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推选;区属驻吴各单位由市委组织部组织推选。各推选单位推荐人选名单报市推选活动办公室汇总审核,按照结构比例、数量分布、分级分类提出建议人选,由吴忠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上报由自治区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推荐对象,以及由市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对象。对市级拟表彰对象,在吴忠日报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由市委和政府对市级模范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各县(市、区)参照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各自奖励办法,按照就高原则,同一表彰对象不重复表彰。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7日

来源: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