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考慮到我的感受嗎?

2020年01月17日上午七八穿著紅馬夾提著一袋大米(約十公斤)一壺油,三斤麵條,禮品盒兩個,人手提一個來到大別山區不富裕的我家中。 他們講這些食品是捐給我的,要我配合他們拍幾張照片,他們好回去要做宣傳資料。

這種行為,考慮到我的感受嗎?

不拒絕!有傷我的自尊;拒絕!怕傷到他們樂於助人的熱情。

無奈我只好選擇放下自尊,配合擺拍!

為此我後悔不已,害怕這些照片的流傳,影響到我今後的人生。

公益行動,我又何嘗不想去做,能得到尊重!

我在此呼籲社會公益組織,在邦扶公益活動中,多多考慮一下受捐者處景和自尊!我們同樣希望得到社會的尊重,也需要自尊有風光的一面,因為我們都會慢慢長大!

對那麼曝光受捐者的個人信息,甚至把受捐者在接受捐贈照片作為一種宣傳的行為,我們都要叫ON。

這樣都是對我們深深的傷害。

在此,希望多一份關愛,少一份傷害!

在此還是感謝樂於助人的友愛行為,祝福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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