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說的五服到底是什麼意思

五服一詞最早在《尚書》中出現,此時的“服”指的是地域劃分的範圍。在西周時期分封制下,不同的人因為身份地位血緣關係的不同而被依次安排到都城的距離,關係越近,離得也就越近。以君主所在的王城為中心,方圓每五百里為一個劃分區域,由近及遠分為甸服、侯服、綏服、要服、荒服這五個區域,

到了西漢已經發展成一套十分嚴格而繁瑣的禮法。到了晉朝,在《晉律》中,第一次將五服作為定罪量刑的原則,並從此確立了以後的法定親屬等級制度。這種以喪服的等級來確立親屬的親疏方法在世界上是獨有的。表示五種不同程度的孝服。根據血緣關係的親疏,有著五種不同樣式的孝服。歷史的演變過程中,五服的含義逐漸發生變化,開始和血緣關係掛鉤,指的是人去世後,親人服喪時根據血緣關係的親疏而身穿的五種不同的喪服: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斬衰,是五服中最重的喪服,用最粗的生麻布製做而成,麻布裁斷的地方外露不修飾,喪服上衣叫"衰",因為衣著極其樸素簡單,沒有任何裝飾,表示對逝世親人的哀痛與敬重,這種穿著也被稱為“披麻戴孝”。服斬衰者還須手握一根苴杖,俗稱哭喪棒,竹製,高與胸齊,其意義有兩重:一則是身份的象徵,在傳統喪禮中,只有孝子才用哭喪棒;二則是情緒的外化,痛失至親,身心俱催,唯能以杖扶病。兒子和沒有出嫁的女兒為父母,嫡孫子為爺爺奶奶,妻妾為丈夫,子女和妻妾作為一家之主的直系血親,和男主的血緣關係最親密,同時宗法制以嫡長子為尊,他們毫無疑問應當披重孝,也就有了後來守孝三年的說法,實際為二十五個月。

齊衰,是僅次於斬衰的喪服,是用粗疏的麻布製成,上衣和褲子分別製作,衣服邊緣部分用針線縫合整齊。服喪時間根據和逝者的親疏關係而有所差異,分為四種,齊衰三年,即服喪三年,用杖。適用於父已先卒,子為母,未嫁之女為母。 齊衰杖期,即服喪一年,用杖。適用於父尚在世,子為母,未嫁之女為母,夫為妻。 齊衰不杖期,即服喪一年,不用杖。適用於外祖母、伯叔父母、兄弟、未嫁之姐妹,已嫁之女為父母。 齊衰三月,即服喪三月,不用杖。適用於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

大功,用粗熟麻布製做。為堂兄弟、未出嫁堂姊妹、已嫁姑及姊妹,以及出嫁女為伯叔父。服喪九月,不用杖。

小功,用稍粗熟麻布製成。服喪五月,不用杖。為伯叔祖父母、常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及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再從兄弟、未嫁再從姊妹,又外親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五個月。“從兄弟”是曾祖父相同,祖父不同的同族男子之間的稱呼,在血緣關係上比堂兄弟要疏遠,所以大功的守孝時間比小功的時間久。

緦麻,用較細熟麻布製成,是五服中最輕的喪服。服喪三月,不用杖。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以及為外孫、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服喪三個月。


人們常說的五服到底是什麼意思


五服”是一種古代的喪服制度。它通過喪服的輕重來區分親屬關係的親疏遠近。既然它區分的是親屬的親疏遠近,那麼這裡的親屬當然並非只限於直系血親,也關乎旁系血親。但是這種喪服制主要是以男子直系血親為中心的宗法制度。

現在,農村所說的“五服”,指的是九族:高祖、曾祖、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這九代以外的本家族的人是“出五服”的人,關係較遠。五服之後則沒有了親緣關係,也可以通婚。一般情況下,家裡有婚喪嫁娶之事,都是五服之內的人參加,人們常說的“出五服”也就是出了這九代之外的人,不必再來參加婚喪嫁娶之事,在中國廣大農村地區普遍流行這一說法。

五服制度與說法,在中國流傳了幾千年,當今社會,許多古代的東西被廢棄,以男性為中心的宗族社會也已經瓦解。在喪事上更是提倡移風易俗,於是真正意義上的“五服”也就隨之淡出了歷史,我們應該以一種歷史文化的觀念去對待和了解,並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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