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號,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的民警在糾正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時,查獲了一名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司機。
3月4號下午,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的民警在延安大街巡邏,下午4點,巡邏車行駛到南湖廣場附近時,有行人過馬路。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 鄭冠楠:
當時在我旁邊過來一輛灰色的小型越野車,未禮讓行人,就衝過去了。
民警通過擴音器喊話,要求交通違法車輛停車接受檢查。
交通違法嫌疑人
我送我嫂子回家呢,你幹啥呀?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 鄭冠楠:
您的這種行為違反了《交通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遇行人正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避讓違法行為。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 鄭冠楠:
在詢問過程中,發現駕駛員範某目光有點呆滯,根據以往的辦案經驗,我懷疑駕駛員可能有點問題。
民警在檢查駕照過程中,發現駕駛員曾經因為吸毒被公安機關處理過。
隨後民警將嫌疑人帶回交警隊,進行尿檢。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 鄭冠楠:
近期吸沒吸?
交通違法嫌疑人:
沒有啊。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 鄭冠楠:
是不是沒有,看,冰毒,一道槓。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民警 鄭冠楠:
駕駛員範某承認五天前,曾在家吸的毒。
吸毒後駕駛機動車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民警依法對交通違法嫌疑人處以吊銷駕照及罰款的處罰,並將其移送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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