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人民調解工作法(一)

“四字”人民調解工作法(一)

南昌市洪城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調解婚姻家庭案件圖

人民調解是我國法制建設中一項獨特的制度,是現行調解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實踐證明,人民調解是人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對增進人民團結,維護社會安定,減少糾紛,預防犯罪,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通過多年的人民調解實務與教學, 我總結了“四字”人民調解工作法, 今天與大家分享和交流, 希望大家多提寶貴意見.

一、手中有糧、心中不慌,培養學習型法律明白人.學習是我們的老師,只有掌握了法律知知和解決問題方法及技巧才心中有數。你們作為法律明白人應該學習法律知識,學習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技巧,為基層組織和身邊的群眾解疑答惑,化解紛爭。

案例:萬老師自學法律知識調解技巧為群眾解決糾紛

南昌縣有位萬先生,群眾都叫他萬老師。萬老師是位熱心腸的靑年,在附近和朋友中都知道他是個“愛管閒事的人”。2016年5月與我相識,他對調解工作很感興趣,表示要跟我學習法律和調解實務。開始我不以為然,沒把他的話當一回事。後來,我調解案件他總是坐在旁邊聽,有時還記錄。不懂他又問我為什這樣處理?漸漸地我發現他買了多本法律書在看,有時在網上搜一些案例。2017年8月22日他領來了兩個當事人因土地承包合同糾紛來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委員會受理後,立即遵詢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即時調解,當事人表態同意。我請萬老師一同參與這起糾紛的調解。萬老師欣然應允並十分認真地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調解過程中萬老師還能運用農村土地承包法關於土地流轉相關條款為當事釋明,調解分寸把揑有度。經過兩個多小時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圓滿解決了一起因土地流轉引起的糾紛。現在萬老師已調解成功民間糾紛、校園糾紛20餘起,受到群眾的好評。

從萬老師由調解工作門外漢到調解能手大概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我認為他至所以能成功,與他的虛心學習的精神分不開。學習是打開心靈的鑰匙,學習是調解員知識和經驗積累的有效途徑。在價值多元、組織多元、社會多元中,變動是常態,每一個人必須具備適應與調整的能力,然後透過再學習與轉化,與組織融為一體。亦即,個人於新環境中,舊有經驗與方法已不適用,個人甚至缺乏適應新環境之能力,因此個人需要再學習,學習新方法,吸收新經驗,產生新能力,然後慢慢影響組織,將組織轉化成更有效率的組織。態度決定一個人是否為學習型人才,也決定了他的一切。

我們學習時也要講究方法和技巧,必須堅持“四到”, 即

記不到翻得到,翻不到搜得到,搜不到問得到,不知道找得到。大腦記不住要勤翻法律書,從書上找到解決問題答案,書上找不到可以發揮電腦手機信息技術作用,從網上搜索類似問題解方法,網上捜不到可以向同行、基層法律工作、律師、法官等虛心討教,處處留心皆學問,只要用心專心虛心學習,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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