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人民调解工作法(一)

“四字”人民调解工作法(一)

南昌市洪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调解婚姻家庭案件图

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实践证明,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好形式,它对增进人民团结,维护社会安定,减少纠纷,预防犯罪,促进社会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多年的人民调解实务与教学, 我总结了“四字”人民调解工作法, 今天与大家分享和交流,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

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培养学习型法律明白人.学习是我们的老师,只有掌握了法律知知和解决问题方法及技巧才心中有数。你们作为法律明白人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为基层组织和身边的群众解疑答惑,化解纷争。

案例:万老师自学法律知识调解技巧为群众解决纠纷

南昌县有位万先生,群众都叫他万老师。万老师是位热心肠的靑年,在附近和朋友中都知道他是个“爱管闲事的人”。2016年5月与我相识,他对调解工作很感兴趣,表示要跟我学习法律和调解实务。开始我不以为然,没把他的话当一回事。后来,我调解案件他总是坐在旁边听,有时还记录。不懂他又问我为什这样处理?渐渐地我发现他买了多本法律书在看,有时在网上搜一些案例。2017年8月22日他领来了两个当事人因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来到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委员会受理后,立即遵询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即时调解,当事人表态同意。我请万老师一同参与这起纠纷的调解。万老师欣然应允并十分认真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调解过程中万老师还能运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流转相关条款为当事释明,调解分寸把揑有度。经过两个多小时调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一起因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现在万老师已调解成功民间纠纷、校园纠纷20余起,受到群众的好评。

从万老师由调解工作门外汉到调解能手大概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我认为他至所以能成功,与他的虚心学习的精神分不开。学习是打开心灵的钥匙,学习是调解员知识和经验积累的有效途径。在价值多元、组织多元、社会多元中,变动是常态,每一个人必须具备适应与调整的能力,然后透过再学习与转化,与组织融为一体。亦即,个人于新环境中,旧有经验与方法已不适用,个人甚至缺乏适应新环境之能力,因此个人需要再学习,学习新方法,吸收新经验,产生新能力,然后慢慢影响组织,将组织转化成更有效率的组织。态度决定一个人是否为学习型人才,也决定了他的一切。

我们学习时也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必须坚持“四到”, 即

记不到翻得到,翻不到搜得到,搜不到问得到,不知道找得到。大脑记不住要勤翻法律书,从书上找到解决问题答案,书上找不到可以发挥电脑手机信息技术作用,从网上搜索类似问题解方法,网上捜不到可以向同行、基层法律工作、律师、法官等虚心讨教,处处留心皆学问,只要用心专心虚心学习,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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