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荷马史诗》,我明白了世界原来就是个“一”


读《荷马史诗》,我明白了世界原来就是个“一”

1

一个人,可以命名一个时代吗?

如果你对西方文学有一些了解,荷马的威名你一定不会感受不到。

他堪称是西方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人物之一。西方人看他,就和咱们中国人仰望孔子一样。

不说别的,只说一点,你就明白“荷马”的文学地位有多高了。

西方文学常被人称为“欧美文学”,这是因为西方文学的核心在欧美,欧在前、美在后,美洲主流文化是承继欧洲而来的。而欧洲文学的起源,则是古希腊文学

古希腊文学通常被分为四个阶段,其中这第一个阶段,就被称为“荷马时代”。这个时代,大概在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是古希腊氏族时代往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它最典型的文学作品,就是神话和史诗。其中,成就最高的,就是《荷马史诗》,没有之一。

因而,这一时代,也就被称为了“荷马时代”。

这样的殊荣,你还能找出第二个吗?从荷马之后,还有哪个作者命名过一个时代?就算是家喻户晓的莎士比亚,在文学史中,也不过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一个剧作家代表而已。

《荷马史诗》凭什么被抬这么高?

不为别的,就因为它是西方后世文学的老祖宗,是家底儿里的珍藏,是最古老的灵感源泉。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无数杰出的创作者,从这一史诗中演绎出了璀璨无比的精彩篇章。

埃斯库罗斯的《阿伽门农》、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但丁的《神曲》、弥尔顿的《失乐园》、歌德的《浮士德》等等,《荷马史诗》的影子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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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堪称文学巨匠的荷马,他的生平却几乎无据可查,唯一能实证的,也就是一句:

他生活在古希腊,是一个盲眼的行吟诗人。

诗人在古希腊是个高贵的称号,可加上“行吟”两个字,那就大有不同的。这打个比方,就类似拿“艺术家”对比“街上卖唱的”一样。

他们大多数生活凄苦,到处流浪。碰到有钱贵族欣赏的,能收留几日,还能得一时温饱;如果只是流落街头,圈个场子,那可就上顿不接下顿了。

可想而知,荷马的出身和生活都好不到哪里去,不然早有人为他写了数不胜数的传记了。

但这些边边角角的记载,已经不重要。

因为历史已经为他的才华做出了最公平的评判:

一个盲人,命名了一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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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场战争,可以拖垮一个文明吗?

盲人荷马写了一部史诗,得到后人万古的敬仰。然而这部被称为《荷马史诗》的著作,描绘的内容,却是一场战争,也就是公元前12世纪的特洛伊战争。

今天,我们所听到的各种关于特洛伊战争的故事,基本上都来自于《荷马史诗》。

那时的古希腊是城邦制,分布在爱琴海周边,大大小小有几百个国家。这场战争,就是这些国家组成的希腊人联军为讨伐特洛伊人发动的。

战争前前后后持续了十年,最后希腊人战胜了特洛伊人,毁掉了特洛伊人的巨大城堡,将特洛伊城中的财宝抢掠一空,之后,分完战利品,他们就各回各国去了。

但是,一场长达十年的战争,对古希腊人来说,不管是在沙场上搏杀的战士,还是在后方留守的家属,无论如何,都不能不说,是人生中难以忘却的记忆。

战争的硝烟虽已散去,英雄的故事却开始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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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歌人们靠嘴吃饭,故事讲得不生动哪有人爱听?

于是,他们免不了在真实的历史上加点儿神话佐料,搞点儿艺术升华。代代口头相传的民间神话和英雄故事越攒越多,最后就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素材库。

战争发生300年之后,旷世奇才“荷马”出现。

他将这些素材搜集整理,以他惊人的才华,加工成了情节完整、风格统一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开始到处弹唱。

又过了300年,到了前6世纪,雅典执政者庇士特拉妥发现了史诗的价值,他深为这些美丽的弹唱所打动,命人用文字好好记录下来。

再一个300年光阴辗转,到了公元前3世纪,倾慕古希腊文化的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遍寻学者建立博学园时,将《荷马史诗》再次整理,形成了最后的定本,直至流传到今。

千锤万凿出深山, 烈火焚烧若等闲。

千年经典《荷马史诗》,就这样在历代诗人的倾情打造下,终于横空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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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古希腊大大小小的战争无数,为何独独特洛伊战争会如此备受关注呢?

因为,没有这场战争,就不会有迈锡尼文明的衰败。

迈锡尼人是古希腊的一支,最早被称为“阿卡亚人”,居住在巴尔干半岛。后来,他们迁徙到了南希腊的伯罗奔尼撒半岛,建立了迈锡尼城。

迈锡尼人军事力量强大,不断征服临近小国,扩大疆土,很快就建立起了迈锡尼王国。到公元前13世纪,迈锡尼文明已是辉煌无比,光彩耀目。迈锡尼王,也成了希腊各邦的统领。

可惜到了阿伽门农执政的时候,为了争夺海上霸权,不断发动战争,和小亚细亚西南沿海的国家打仗,结果耗尽了元气,逐渐走向衰落。

这大小战争之中,最著名、也是最为大规模的,就是特洛伊战争。

所以,每当分析迈锡尼文明的毁灭原因时,历史学家们都会提到特洛伊战争,并给出这样的评价:

一场战争,拖垮了一个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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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一个女人,可以挑起一场战争吗?

很多人受影视剧的误导,将特洛伊战争的爆发,归罪于那个世上最漂亮的女人——海伦。但事实上,这一说法,就像说褒姒“一笑亡国”或者说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一样,不过是个借口罢了。

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利益。

特洛伊当时正处在交通要道上,因为控制着海上贸易的航道,积累了大量财富,成了地中海区域最富有的城邦之一。但是,它并不效忠于迈锡尼,也不认同希腊人的圈子。

对希腊各国来说,它显然既是一块惹人垂涎三尺的肥肉,又是一颗早晚要被拔掉的钉子。

所以,既然有了一个“王后被拐走”的好借口,迈锡尼王阿伽门农说什么都要抓住这个好机会了。

于是,他立马行动,召集各君主结成联军,以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王后海伦为名,发动了战争。

说“一个女人挑起了一场战争”,那不过是剧情需要罢了,怎能当真?

所以,《荷马史诗》既然是唱曲儿,自然也要随着王公贵族的心思,将这一借口说成是神的意志了。

而这一神的意志,就被写成了一个金苹果的神话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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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婚礼上,婚礼里结拜的新郎新娘分别是忒提丝和佩琉斯。

忒提丝是海神涅柔斯和大洋神女多里斯的女儿,曾经被众神之父宙斯追求过。但因为忒提丝有预言,说自己生下的孩子会强过孩子父亲,宙斯知道后,不得不忍痛割爱,把她嫁给了英雄佩琉斯。

两人安排了婚礼宴会,请了阿尔卑斯山上的众神去参加,可唯独忘记了请不和女神厄里斯。

厄里斯为此大发脾气,想了一个恶毒的诡计试图报复。她来到宴会中,留下了一个不和的金苹果,上面写着——“送给最美的女人”。

结果,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爱神阿芙罗狄忒都认为是自己是最美的,要抢这个金苹果。她们争来争去,没有结果,就跑到宙斯那里,让他来做评判。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宙斯哪敢随便下结论,惹怒谁都得让他头疼好几天。于是,他就提议找个凡人来评,省得天庭闹腾。这个任务,就落到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的头上。

球既然丢给了帕里斯,三个女神就开始各显神通,想让帕里斯把苹果判给自己。

赫拉权杖一挥,对帕里斯说,我可以让你统治世界上最富有的王国。

雅典娜微笑着说,我可以让你成为人类中最有智慧的人。

爱神阿芙罗狄忒则脉脉含情地对帕里斯说,我可以让你得到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少年帕里斯不喜欢权势,也不爱智慧,爱情却是他心里最美的向往。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把金苹果判给了爱神阿芙罗狄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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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三个女人一台戏,那三个女神就预示一场大战的来临,战争的隐患就此埋下。

爱神阿芙罗狄忒果不食言,帮助帕里斯从斯巴达国王莫尼拉尔斯的王宫里,把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斯巴达王后海伦给拐走了。

不用说,老婆被拐走。是可忍,孰不可忍?斯巴达国王怒了,他找到了哥哥迈锡尼王阿伽门农,让他召集联军,誓死要攻打特洛伊。

这一仗,一打就是10年。

在这10年里,不用说,依然是“剧情需要”,众神自然也是分立两庭,暗中较量,在特洛伊上演了一场大战。

没有女人,可以挑起真正的战争,唯有利益。

5

一匹木马,可以毁掉了一个王国吗?

特洛伊巨大的城堡,坚不可摧,易守难攻。整整9年,希腊人围着城堡,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无法把它攻下来。

到了第10年,人心开始动摇,很多希腊人想到了放弃。特洛伊人开始暗自偷乐,觉得希腊人已经快熬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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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这时候,站出来一个聪明人,那就是英雄奥德修斯。

他让人造了一个庞大的木马,然后让所有的希腊士兵登船,假装撤兵,并且故意在城前沙滩上留下了这匹马,还有一个伪装成叛徒的希腊人。

他的巧舌如簧,加上海王波塞冬的神力暗中相助,让特洛伊人相信了这匹马是敬神的祭品。于是,木马被抬进了城。

他们哪知道,这木马肚子里藏着20名全副武装的希腊士兵。等特洛伊人欢庆胜利的酒宴结束,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就钻出来,打开了城门。

门外的希腊军队一拥而入,烧杀抢掠,特洛伊就这样被攻陷了。

十年之功,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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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世界原本就是个“一”,胜败衰亡,全在这个字上。

一匹木马,毁掉了一个王国。长久的坚持,因为一点小小的疏忽。

一场战争,拖垮了一个文明。辉煌的消逝,因为一点小小的贪念。

一个盲人,命名了一个时代。传世的盛名,因为一点小小的梦想。

任何一种微小,都可能因为某种变化,而发生巨变。

人这一辈子,不也是个这样的一个“一”吗?

记得我读《驱动力》那本书时,曾被其中的一句话深深打动。一个顾问在给肯尼迪总统提建议时说:

“一个伟大的人,就是一句话。林肯,维护了统一,解放了奴隶;罗斯福,赢了世界大战,把人们从大萧条中解救了出来。那么,你的那句话是什么?”

荷马,写了一部史诗,命名了一个文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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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我那句话是什么?

我望着天空,挠挠头,想了很久。

一生很短,能做好一件事,写好一句话已经是成功。

事实上,我已经找到了我的那句话——“读万卷书,写万篇文”,并且正在践行我那句话的路上。

没有什么是永远的,只有当下。

一心一意做好当下的事,倾我一生之力,只为值得我那句话。

(本文结束)

倾一生之力,读经典好书,写有厚度的文字,过有深度的人生。我是杜豆豆,感谢您的关注。

作者简介:杜豆豆,IT从业20余年,曾先后研修英语、计算机、美学和心理学专业。早年创过业,后就职多家全球知名IT外企,现工作于某研究院。书痴一枚,闲时码码字。兼任多家平台签约作者,简书会员合伙人,万卷好书工作室、万卷好书读书会创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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