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集团发布 防疫第12号 重要公告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12号)

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随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逐渐好转,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等级从二级下调至三级。参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和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有关内容,决定对同煤集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做出调整,重点落实好“防输入、防进京、防松懈”的防控要求,不麻痹,不厌战,提高防控工作科学性、有效性,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稳步推进“战疫情、保安全、防风险”三项重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外地返企复工人员的审核工作

1、坚持湖北(武汉)人员不得返企。

2、坚持复工复产人员的“七摸排”报备审核工作。

3、原重点疫区返企复工人员,如持有劳务输出地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乘坐“点对点”交通工具返回的,不再实施隔离观察,培训三天后可直接上岗,并做好体温监测。

二、调整集团公司所属居民区疫情防控措施

未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居民小区,可有序撤销设卡登记及测温。5个物业公司要将防控工作重点转移到国(境)外重点疫区(意大利、伊朗、韩国、日本等)返回小区的企业员工及家属的报告和管控,在小区内及时驱散聚集人员,要求居民外出继续佩戴口罩。继续执行好联防联控制度,有国(境)外返回人员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三、坚持外防输入不放松

(一)做好国(境)外输入的监管。

鉴于境外新增感染人数超过国内,各地输入型病例增加明显,疫情期间,集团公司各单位、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国(境)外回同、回企人员,严防疫情跨境传播。

1、坚持对国(境)外返企职工及家属的摸排、隔离、包保工作,将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党办和医卫中心。

2、外籍人员(非中国国籍)一律不得进企,有特殊情况需要来企的,必须提前上报集团公司党办及医卫中心审批。

(二)做好外来人员输入监管。

各单位要继续抓好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出入登记、体温监测和场所消杀各项措施。要将办公区、生产区出入登记作为一项长期制度抓紧抓好。对外来人员要求其出示健康码。

四、抓实集团公司制定的防控措施

1、继续做好对外委项目部、掘进队疫情防控管理,特别是要坚持日体温监测制度,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执行好原重点疫区返企无健康证明、无健康码人员的隔离14天的措施;加强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消杀工作。

2、继续执行好机关、生活后勤、生产辅助人员轮流上岗制度。

3、继续严格执行员工佩戴口罩进入工作场所的规定。

4、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员工勤洗手、戴口罩,严禁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各类办公区、会议室、文娱场所。

5、继续做好各单位办公区、生产区、“两堂一舍”等重要场所的消毒工作。

6、继续做好通勤车辆的防疫管理工作,各单位安排好随车管理员,负责乘车员工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测量、乘车秩序管理等工作,禁止非本单位员工乘坐。

7、继续避免人员聚集,坚决做到“四分”,即就餐分散、洗澡分开、乘车分批、会议分离,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见面不握手。

8、各单位要坚持不举行大型会议、大型活动,确保公共场所、文娱场所人员不聚集。

9、有序开放平旺公园等企业内部管理的公共活动场所,以及同煤快餐等企业内部餐厅。

10、继续设立发热门诊。各医院要做到“工作任务不变、工作质量不降”,继续设立应急隔离室,严格执行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

11、继续做好督查工作。重点放在集团公司本部复工复产单位和外委项目部的疫情防控上,特别是复工复产人员“七摸排”的报备、审核工作,各单位对湖北(武汉)人员暂时不得返企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从国(境)外返企员工及家属的摸排、隔离工作。

特此公告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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