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鴻發,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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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判處主犯黃鴻發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17項罪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截至案發時,該組織及其成員共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13人輕傷、5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非法獲利高達20餘億元。該案是海南建省以來最大也是唯一由中央政法委、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涉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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