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紅:我的流氓前夫餘秋雨
沒有誰比我更瞭解這個偽君子,我們畢竟在一起生活了近二十年。當年我青春靚麗,獲選主演電影《春苗》,經不起餘秋雨苦苦追求,一朵鮮花插到了GS上。
婚前我也曾經被他儒雅的假象所迷惑,但婚後漸漸看清了他的本來面目。他心理變態毫無愛心,掃地專傷螻蟻命,誘殺飛蛾不罩燈。他風流成性淫蕩成癮,私通專通女演員 亂搞只搞女學生。
他辭職上戲院長,不是因為清高不戀官職,而是因為他太風騷,表演系的漂亮女生紛紛被他潛規則,人家去上海市委告狀,他幹不下去了,只能一躲了之。
作為有婦之夫,他勾搭黃梅戲演員馬蘭,甘當餘世美拋棄我們母女。如今他花心浮動,又與美女作家扯上一腿,鬧得馬蘭發表聲明打官司離婚。
(餘秋雨)
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過去他參加四人幫的文革寫作組,撰寫顛倒黑白的大批判文章;現在他甘當無良文人,忽悠地震死難學生的家長;將來他在民族萬一有難之際,肯定還會賣身投靠入侵者,含淚勸告同胞放棄反抗接受現實。
馬蘭在離婚聲明裡說:“總有一種虛偽讓人鄙視,總有一種背叛讓人心寒,總有一種淫蕩讓人百感交集。” 而我要說:總有一種禽獸穿戴衣冠,總有一種幫兇強擠眼淚,總有一種流氓自稱大師。
餘秋雨,你還有臉活著?
朱永嘉:關於李紅所寫《我的流氓前夫餘秋雨》一文的讀後感
朱永嘉(1931-),歷史學者,前上海市委常委。1931年生,曾就讀於復旦大學歷史系,師從譚其驤、周予同等文史名家。後從事秦漢史、三國史、明史等方面的教學與研究。
茲有好朋友轉來李紅寫的一篇《我的流氓前夫餘秋雨》,讀後不勝感慨。我已是87歲的老人,很少動情緒,對人間的個人恩怨我都抱諒解態度。但讀了這篇文章,我難抑自己憤怒的心情。現在我把這篇文章轉發在博客上。
我記得1976年10月“f4”被抓以後,我去日本仙台訪問,參加那裡魯迅展的開幕式,餘秋雨是我點名他參加這次代表團的。為什麼?因為魯迅公園的魯迅展是我與他一起參加審定的。餘秋雨是胡錫濤介紹來寫作組工作的。
那時他在文匯報,參加了寫作批判斯坦尼拉夫斯基文藝思想的文章,那時他剛從戲劇學院畢業,被文匯報找來在那裡寫文章,在文字上有一點才氣。這文章,是胡錫濤改定的,當時我們讓他到文藝組來,想培養他一下。他在寫作組,確實寫過幾篇好文章。
我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唯才是舉,不注意對人品質上的考察和要求,只要不出什麼大問題就可以啦,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抱著寬以待人的態度看人,往往只看人的優點,不注意他的不足之處,所以放鬆了品德修養上的要求。
作為當時的寫作組領導我也從未在寫作組談過這方面的問題,在腦子裡總認為個人生活上的問題要靠個人自覺,對生活上的事我從不干預。當然那個時候也沒有什麼名利可以講,最多有機會可以個人署名發幾篇文章而已,後來形勢變了,名利上機會多了,他追逐名利的惡劣品質也有充分發展的機會了。作為一個知識分子,怎麼能這樣墮落呢?
寫文章如果在行文上有一點錯處,在分析問題上出現一些差錯還可以諒解還有機會改正,但為人品德上的墮落則是無法掩飾也無法為人容忍的恥辱。由於那時他的那些品質上的問題還沒有暴露,我一直很欣賞他。後來,我自日本回國即被隔離審查,那時寫作組在被清查的過程中,他便說,自己是警備區周純麟派去監視我的。我便感到他怎麼能如此自汙自己為人的品質。此事我沒有計較。以後有人糾纏他與寫作組的那一段歷史,他否認了這一段在我身邊的工作經歷,我也表示理解。
今天,讀到你的文章,深感此人忘恩負義,無恥透頂,品質惡劣。
我還記得,赴日訪問時在虹橋機場,你為他送行,兩個人還那麼恩愛親切的場景。我只能坐得遠一點,以免干擾你們的恩愛惜別。讀了你這篇稿子,如果情況屬實,只感覺他是一隻禽獸,畜生而已。
過去,我在文章中還對他留有餘地,不想傷害他。但想不到我身邊竟出了這麼一個敗類,這恐怕也是世上少有的無恥文人了。儘管,這些事都是寫作組解體以後發生的,我還是承認自己有眼無珠,當時沒有看清他的本質。為此我與他決裂, 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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