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衛生院抗疫期間加班應該補休嗎?

用戶3926465779643


這是責任 既然你選擇了這個職業就得履職,再說這不是無故的加班 而是全世界都在參與的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如果連自己該做的責任都要求補償,那些自願者該怎麼給他們補償呢?


做人如尺


鄉鎮衛生院承擔著基層瑣碎的工作,比如:公共衛生、預防接種、婦幼工作、城鄉居民保險報銷,基層常見病慢性病診治。本來基層衛生院人才很難留的住,導致基層衛生人員流失嚴重。這次新冠肺炎是建國以來我們遇到最嚴重的傳染病,已經是全球蔓延了,醫學生的入職宣示,所以抗疫是我們本該做的事,醫生的天職就是救死扶傷,所以休假我們也想,可是我們基層衛生院的實際情況放著呢,沒有時間來休假!!!




路小肥


  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人們過上了一個不尋常的2020年春節,大多數宅在家裡為社會不添亂做貢獻。可廣大醫務人員冒著生命危險,犧牲節假日和休息時間,堅守在抗疫一線,寫下了“可歌可泣”的壯麗詩篇,伴隨著抗疫關鍵期2月的過去,近期同道諮詢我這個事情較多,也看到醫院由於發放補貼引起的“軒然大波”,醫院抗疫補貼及績效如何發?需要慎重思考,防治生亂。

  為此筆者談一下自己的看法,與同道交流探討。

  1、瞭解一下疫情期間相關政策

  疫情期間跨越了整個春節,由於各家醫院情況不同,許多醫院2月份幾乎一個月不放假,不休息,梳理一下相關政策。

  國辦發明電〔2019〕1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規定,春節:1月24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國辦發明電〔2020〕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未休假期的工資報酬應按照有關政策保障落實。

  國發明電〔2020〕5號《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當前全國疫情防控進入關鍵時期,醫務人員工作任務重、感染風險高、工作壓力大,各地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對他們的保護、關心、愛護,加強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使他們始終保持強大戰鬥力、昂揚鬥志、旺盛精力,持續健康、心無旁騖投入戰勝疫情鬥爭。就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提出十方面措施。將湖北省(含援湖北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擴大衛生防疫津貼發放範圍,確保覆蓋全體一線醫務人員。

  財社〔2020〕2號《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指出,對參加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按照一類補助標準,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肺炎機制發〔2020〕23號《關於全力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認真落實參與防治工作醫務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落實加班費、誤餐補助等福利措施;

  國衛人函〔2020〕61號《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三、做好臨時性工作補助發放工作。及時為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由同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按月審核,由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計彙總,將執行各類補助標準的人員數、工作天數和補助金額於每月10日報送國家衛生健康委。五、為落實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進一步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員權益,有關部門將出臺政策,提高衛生防疫津貼標準,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積極與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溝通,按照政策規定及時抓好落實,特別是對參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員,要及時足額髮放到位,進一步鼓舞防疫工作者士氣。

  國辦發〔2015〕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傳染病防治人員安全防護的意見》規定,對直接參與國內傳染病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現場調查處置、患者救治、口岸檢疫、動物防疫等各類一線工作的人員,以及政府選派直接參與國外重大傳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醫療和公共衛生等防控人員,根據工作風險、強度和時間給予臨時性工作補助。

  人社部規〔2016〕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有關規定,按照一類補助標準,對於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

2、疫情期間補貼績效如何發?

  醫院抗疫一線如何界定?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有關保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號),人社部規〔2016〕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建立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通知》有關規定、界定,凡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採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屬於一線人員。

  (1) 防疫補貼如何發?

  只要屬於一線人員,都有享受疫情補貼的權利。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補助;對於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補助。當日工作時間累積超過4小時的,按照一天計算;在4小時以下的,按照半天計算。法律依據為:

  按照政策規定,醫院要對參加抗疫工作的醫務人員分類,申請地方政府預付發放疫情補貼。也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條:“對從事傳染病預防、醫療、科研、教學、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有效的衛生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並給予適當的津貼。醫院結合情況也可以指定其他在崗員工,酌情補貼。

  (2)加班如何處理?

  按照政策,1月25、26、27日(初一、初二、初三)三天為國家法定假日,單位要支付正常工資,如安排員工工作,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應向安排工作的員工支付3倍工資。1月24日、1月28—2月2日為法定休息日,2月8-9日、15-16日、22-23日、29日為法定休息日,要正常支付工資,根據《勞動法》第44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公立醫院作為事業單位,是不是受勞動約束,依然處於“模稜兩可”的處境,受公立醫院的體制影響,公立醫院與醫務人員的法律關係,參照事業單位管理的法規體系,一般認為這屬於人事關係,目前法律上難以認定醫務人員與醫院的關係為勞動關係。但在醫務人員進行人事仲裁時,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應同樣適用,特別是醫院有編內和編外身份區分,更增加了界定的難度,編外員工是否受勞動法保護,成為“同工同酬”矛盾聚焦點。

  基於疫情期間,眾志成城抗疫,疫情期間醫院現金流銳減,要教育引導員工“共患難”,儘可能疫情結束通過增加假期調整,對於不能安排調休的崗位,對節假日及休息日的績效,參照《勞動法》三倍或二倍發放。

  (3)常規績效如何發?

  疫情的影響和衝擊,給對醫院帶來了“三下降和兩上升”的局面,三下降是指“業務量下降、醫療收入下降、醫院收益下降”,兩上升是指“防控成本上升、醫院運行成本上升”,推動經濟壓力倍增。

  傳統的成本核算績效提成模式,出現了焦點和難點,大部分科室收不付支結餘出現負數,醫院現金流銳減,但是抗疫期間高風險、高勞動強度、高壓力、擔當重的醫療行業特點,充分得到體現,如何通過績效撫慰廣大醫務人員,常規績效如何發?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改善一線醫務人員工作條件切實關心醫務人員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衛人函〔2020〕61號)規定,做好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測算。各地衛生健康部門要及時瞭解醫療衛生機構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治工作情況,主動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溝通,綜合考慮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防控任務量、風險程度等因素,測算提出核增不納入基數的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建議,指導各單位做好內部分配,重點向加班加點特別是作出突出貢獻的一線人員傾斜,並及時發放到位。

  借疫情科室績效下降的最佳時期,深化醫院薪酬制度改革,打破與收入掛鉤的績效管理模式,打破與收入掛鉤的績效模式。結合醫改新時代,順應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應對醫保DRG支付變革,適應醫院薪酬績效總額管理,借鑑譽方醫管探索出的《業務量積分+醫療項目技術難度積分(RBRVS)+病種風險程度(DRG)+成本控制》*KPI考核得分,“4×1”效能積分模式,充分體現了醫療行業特點,適應醫改新時代。加大提質增效梯度激勵,應對疫情後業務反彈,加大“增量、提質、降本、增效” 梯度激勵,推動醫院走內涵質量效益型發展之路。

  總之,面對績效改革難題,醫院要藉助“疫情”窗口期,深化績效變革,發揮績效考核指揮棒作用,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推動醫院經濟運營管理效率提升。



小兵紀實


要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比如說醫務人員比例,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應該可以進行調休。

望採納!



T51333


你想多了,鄉鎮醫院一般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一個人休假全科停擺,而且一個科室還不止一個一線醫生,休假只是形式,例如我們這鄉鎮,超聲、放射、化驗總共就兩個人,一休假不止是全科停擺,甚至是全院停擺


咦亞咦亞喲


我來回答問題 應該適當補休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1088,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2fafb000a846e252d8541\

亮仔Kevin


大家好,我是老牛,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關於這個問題:鄉鎮衛生院抗疫期間加班應該補休嗎?針對這個問題我有三個觀點: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720,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p-0000/720a2c533903469a8a8eadd232955c8e\

老牛vlogg


工作人員要求休息,合情合理,如果主動放棄休息,更提現道德崇高。

\n

{!-- PGC_VIDEO:{"thumb_height": 512, "vposter": "http://p0.pstatp.com/origin/tos-cn-i-0022/60275222b82d4160bc48ea71ed588720\

北漂阿強


鎮政府,街道辦,也不應該,養的閒人多,老百姓為什麼上班有錢掙,不讓班沒錢掙,公平嗎?


老百姓的言論


鄉鎮衛生院在抗敢期間,為了工作需要,加點加班,他的單位也是個集體主單位,這法定規定,這也是同等規定,一視同順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