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法院:闭店停业引发诉讼占“预付卡”维权纠纷案一半

新京报讯(记者 刘洋)美容美发、健身足疗、教育培训……近年来,预付卡消费市场发展迅速,预付卡的消费者面临着较长期限的服务过程,消费者难以维权的情形经常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今日(3月13日),朝阳法院通报有关“预付卡”消费维权案的审理情况,审判实践中,因经营者闭店停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款项的案件,占到预付卡纠纷案件的近50%。

“预付卡”案例一出即涉大量消费者

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法官付瑞洁介绍,2018年,朝阳法院受理过一起涉及70名消费者的“预付卡”维权案件。该批案件中,消费者与一家美容公司成立服务合同关系,且服务费高昂,充值款项几万元至二十几万元不等。消费者称,签约时对方承诺的服务内容为按摩,但接受服务后发现服务内容、服务质量与承诺不符,就此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但庭审中,该公司表示其享有对退款条件的最终解释权,该种情形不符合退款条件,不同意退款。经审理,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的规定,判决被告公司退还剩余会费。

2019年,朝阳法院再次遇到涉及大量消费者的维权案件,因一家知名健身俱乐部关店停业,会员起诉退费,其中,既包括办理时效卡的普通会员,也包括办理计次卡的私教会员。其中,计次卡的消费者多数仅能提供《入会协议》及会员卡片,对于剩余次数及会费,则难以陈述,更加难以举证。最终,法院结合相关事实和证据,对剩余金额予以酌定。但是,因被告健身俱乐部负债跑路,这批消费者仍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风险。

付瑞洁介绍,预付卡市场也存在监管不严、缺乏风险防范机制等问题,“霸王条款”“办卡易、退钱难”“人走楼空”等现象频频出现,极易产生消费纠纷。在法院起诉的肖先生就遇到这一情况,他通过线上报名的方式参加某公司提供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报名之前,考虑到该考试需要符合社保条件,肖先生坚持报名成功后再交费。被告公司遂承诺如报名不成功,就全额退还培训费,肖先生当即交纳培训费3000元。但交费第二天,肖先生因不具备报考条件,报名不成,就此向该公司申请退款,但公司以合同未包含该承诺为由拒不退款。案件审理中,根据肖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公司确曾承诺“报名不成功即退款”,支持了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商家“最终解释权”属无效“霸王条款”

梳理相关案件,付瑞洁总结,“预付卡”维权难原因有三。首先,实践中,部分经营机构,尤其是规模较小、会费较少的经营者,收费后仅向消费者提供会员卡,不会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商家自行记载、口头承诺,使消费者的权利难以明确。普遍的是在计次卡消费中,相关信息均由商家掌握,消费者对此仅靠自行记忆,并难以保存证据。事实上,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签订合同,并有权就经营者违规行为举报或投诉。

其次,“预付卡”消费中“霸王条款”泛滥,经营者滥用“最终解释权”。对于这种现象,付瑞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最终解释权”系典型的无效格式条款,在上述霸王条款无效的前提下,经营者无权限制消费者权利。如果消费者遇到计次卡过期的情况,可要求商家对会员卡进行免费激活、延期或者要求退还剩余金额。

第三,预付费资金监管不严,经营者“人去楼空”,消费者“余额难退”。根据朝阳法院梳理,审判实践中,因经营者闭店停业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款项的案件,占到了预付卡纠纷案件的近50%。其中因经营者资金不足导致消费者胜诉后执行不能的现象普遍存在。经营者关店跑路、“余额难退”,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是预付卡消费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关部门应强化对预付卡经营者的管理,规范预付卡市场。消费者如认为经营者存在履行风险,建议及时了解经营者动态,主动联系经营者,询问履约信息,并保存微信聊天记录、公众号信息等相关证据。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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