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騙局,快來看看,您的家人是否也曾“中招”?


保健品騙局,快來看看,您的家人是否也曾“中招”?

近年來,無論是年輕人還是老年人,各個年齡階層都更加註重健康問題。這時就有不法分子利用百姓這樣的心理進行非法活動。年輕人、中年人還能有辨別是非的能力,然而老年群體往往難以辨別真假,上當受騙。瀋陽盈信刑事律師就為您找了專門向來人銷售假冒保健品的案例。您看看,您的家人是否也曾“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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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堂兄弟,二人商議在河北省興隆縣推銷假冒保健產品。2012年10月至2013年7月間,謝懷豐、謝懷騁利用從網絡上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聘用多個話務員,冒充中國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向一些老年人推銷無保健品標誌、未經衛生許可登記的“保健產品”。如話務員聯繫的受話對象確定購買某個產品後,則由負責核單的人進行核實、確認,再採取貨到付款方式,通過郵政速遞有限公司寄出貨物,回收貨款。謝懷豐等人通過上述手段,共銷售3000餘人次,涉及全國20餘省份,涉案金額共計1 886 689.84元。

本案由河北省興隆縣人民法院一審,河北省承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現已發生法律效力。法院認為,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以推銷假冒保健產品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系本案的發起人,謝懷豐出資租賃從事詐騙活動的房屋,購買從事詐騙的器材、設備,組織進貨,謝懷騁提供熟悉推銷方法的話務員,二被告人均系主犯。據此,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陳秀傑等被告人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或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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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本案是以推銷假冒保健品為手段實施詐騙的典型案件。目前,我國老年人數量不斷攀升。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日益注重養生和保健,社會上針對老年人推銷保健品的情況較為常見。被告人謝懷豐、謝懷騁僱傭多人,冒充老年協會、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員等身份,以促銷、中獎為誘餌,打電話向老年人推銷假冒保健品,詐騙鉅額錢財,且被騙老年人數眾多,分佈範圍廣,社會影響極為惡劣。希望廣大老年朋友提高警惕,不要輕信通過電話推銷保健品的人員,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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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關於詐騙罪相關量刑司法解釋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與地方高院出臺的相關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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