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轉賬,分手後,男方有權要回這些錢嗎?

今天挺奇怪,竟然收到了三個同樣意思的問題,就是“戀愛期間,男生自願給女方轉賬,分手後,男方有權要回這些錢嗎?女方可以不還錢嗎?”

看到這個,我很傷心,因為這意味會有情侶分手,甚至產生了經濟糾紛,原本甜蜜的愛情,到最後,一點體面沒有留下。但是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怎麼辦?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轉賬,分手後,男方有權要回這些錢嗎?


我不是律師,當然不能給大家普法什麼的,但是我想從情感上,來細緻的分析一下,這種情況。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首先要說清楚,這兒聊的是轉賬,不是平時遊玩的時候,吃喝拉撒的日常消費,這些東都是兩個人同時消費的,不應該算在分手後的經濟糾紛裡面。

當兩個相愛的人分手了,期間男生因為各種原因,給女孩轉賬了,有了資金來往,在分手時,男生想要回一部分錢。

那麼,女孩要不要還給人家呢?

我們要看轉賬的總金額,是不是很大,如果已經過萬了,我覺得數額已經不算小了,但是作為節日禮物饋贈的錢,並不在我們說的範圍之內,我說的是平時的轉賬。因為當女孩子說自己手頭緊,或者抱怨錢不夠花的時候,男生的第一反應就是,轉賬,這個時候,男生就算心裡有一百個不願意,也不會表露出來,因為面子的問題,肯定會說不用還,先花著之類的客氣話,也就會出現標題裡面,男生自願轉賬的現象了。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轉賬,分手後,男方有權要回這些錢嗎?


像類似的轉賬,不管男生是不是自願,女孩子都應該還給他,畢竟你們兩個還沒有結婚,對方並沒有供你花錢的義務,而且這也是幫助你度過困難的時候,但凡有點自尊心女孩,都應該在自己經濟寬裕的時候,把錢及時還給男生。

現在很多女孩都在說男女平等,女孩要人格獨立、經濟獨立等口號,面對別人的幫助的時候,應該清醒的認識到,你們沒有結婚,經濟上不能依賴對方,更何況現在分手了,更應該把那些本不該屬於自己的錢還給男生。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轉賬,分手後,男方有權要回這些錢嗎?


我們還要看是誰提出的分手,如果是男生的原因,提出了的分手,錢估計男生也沒有臉要了,但是如果是生提出的分手,退還平時的部分轉賬,應該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情了。

有人會說,哎呀,人家女孩子陪你浪費了這麼多年的青春,而且兩個人都已經同居了。給點補償不是應該的麼。這種說法是最可笑的,誰的青春不是青春,兩個人同居,是需要付費的嘛?這到底是在侮辱誰呢?

戀愛期間,男方自願給女方轉賬,分手後,男方有權要回這些錢嗎?


所以,真的不希望有人再問這樣的問題,也真的不希望,情侶之前,在戀愛過程中不要有資金往來,不要用金錢來衡量感情,也不要用金錢來考研感情,不然最後,尷尬的就是你們兩個人了。

最後,我覺得,戀愛期間,真正愛你的人,不會隨便向對方張口要錢或者借錢的,不要問我為什麼,你仔細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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