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

为进一步发挥民政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困难群众编密织牢兜底救助安全网。结合我县实际,自2020年1月起对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具体标准如下:

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由4400元/年调整为4836元/年,平均补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232元,参考按10%标准提高,具体补差标准分三档:A档403元/月、B档297元/月、C档242元/月。

特困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的农村特困标准由4800元/年调整为6288元/年,城镇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9720元/年调整为10920元/年。

城乡特困人员的失能和半失能护理补贴标准失能城乡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的15%,即调整到252元/月;半失能城乡特困人员护理标准按不低于本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的10%执行,即调整到168元/月。(来源:宁晋县民政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