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教育公益屬性,長沙公參民辦學校學費“限高”15000元每期

堅持教育公益屬性,長沙公參民辦學校學費“限高”15000元每期

本報長沙訊 經歷成本監審、徵求意見、集體決策等相關程序,記者今日獲悉,長沙市發改委和教育局發佈《關於長沙市 2019 年秋季公參民辦學校學費收費標準及相關事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佈 2019 年秋季公參民辦學校新生學歷教育學費最高不得突破 15000 元 / 生 · 期,每期學費在上年(學段)基礎上漲幅不得超過 20%。

《通知》有效期 3 年,公參民辦學校原自定的 2019 年秋季學費標準高於發改、教育部門制定的最高限價標準部分,衝減 2020 年春季學費。沒達到辦學規模或辦學成本超過 15000 元 / 生 · 期的公參民辦學校,可依申請根據成本監審情況重新核定學費收費標準。

此外,公參民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公辦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由學校據實收取(不以盈利為目的),報市或縣發改部門備案後執行。

據瞭解,公參民辦學校是依託公辦名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即 " 名校辦民校 ",是長沙民辦教育的特色。近年來,公參民辦學校依託與名校合作的品牌、師資和教學管理資源,得到了健康有序發展,滿足了社會多層次需求,逐漸成為公辦學校的有效補充。

" 此次結合實際辦學成本進行收費規範,既保證了義務教育階段辦學非營利性公益至上原則,又給予民辦學校適度發展空間。" 長沙市發改委副主任易鷹介紹,此輪學費規範涉及長郡、雅禮、一中、師大附中等公辦學校參與辦學的多所民辦學校,發改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照定價程序,防止因學費過度上漲導致變相 " 以錢擇校 " 的教育不公平。提高公共服務產品質量同時,減稅降費降低生產生活成本,有利於提高公共服務的滿意度和獲得感,體現了長沙營商環境優化的包容普惠創新。

瀟湘晨報記者 張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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