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妨害公務案,郎溪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3月6日,郎溪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通過網絡遠程提訊方式,

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一起涉疫情妨害公務案。被告人曹某因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疫情妨害公務案,郎溪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2月10日下午,被告人曹某無視《郎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動員1號令》的有關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依然設置麻將機,供其他多人聚集打麻將。郎溪公安局民警接到報警後到現場處置,依法口頭傳喚涉嫌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曹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曹某拒不配合民警執法,故意阻攔民警依法查扣麻將機。民警立即對曹某進行口頭警告,命令其配合執法,但曹某仍拒不配合繼續阻攔,民警依法強制傳喚曹某,在此過程中曹某拒不上車,並不停用腳踢、蹬民警,造成辦案民警受傷

疫情妨害公務案,郎溪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庭審中,被告人曹某自願認罪認罰,辯護律師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的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根據其犯罪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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