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火蟲”與“難得糊塗”的愛情故事

我曾經的QQ網名叫螢火蟲,老公的QQ網名叫難得糊塗。

下面我用第一人稱來代替來描敘一下我們這樣普通人之間的愛情故事。

我在認識老公之前一直是在漢口那邊的一家大酒店做前臺接待工作三年之後升大堂主管。那個時候我還屬於微胖界,基本體重在110斤到118斤之間徘徊。所以一直對自己不自信,也沒有真正談過戀愛。

“螢火蟲”與“難得糊塗”的愛情故事


21歲的時候被堂嫂給我安排了一次相親,相親對象就是她哥哥家的獨子,之前媽媽沒有通知我,在我每個月回家一次的某一天,一個斯斯文文戴著眼鏡的陌生男孩被堂嫂帶到我家的時候,我還大吃一驚。

後來想著人來都來了也不能就這樣轟別人走不給堂姐面子呀?

後來堂嫂跟媽媽藉由一起出去買菜為由讓我和他單獨接觸一下。我倒蠻自然的給他倒了一杯水,然後讓他坐沙發,我自己坐他對面的凳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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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給他水的時候我就已經偷偷的開始打量著他了,感覺個子不高不矮175左右的樣子,然後白皮嫩肉的像古時候的“文弱書生”。在我問他現在在幹什麼工作,為什麼會選擇相親,有多大了等等問題的時候,他全程都是低著頭沒有看我一眼的。

我一度懷疑是不是我太醜了讓他不堪入目呢?

這次相親之後我自己給媽媽說了我不喜歡他這種跟人相親連說話看對方一眼都不敢的男人。讓媽媽給堂嫂說一下就說我現在年紀小還不想談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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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還問我要不要考慮先當普通朋友相處一下,實在不行再拒絕也可以啊?我當時態度堅決不留絲毫餘地給媽媽。媽媽也就沒有辦法幫忙我把這個相親對象推了,事後媽媽還告訴我說那個男孩子對我很滿意,為什麼不敢說話是因為他也是第一次相親有點緊張。媽媽還告訴我說堂嫂問能不能再給他一次機會。我讓媽媽不要留餘地,因為我對那個男孩一點好感都沒有。

這件事過去一年之後的某一天,我媽媽又說我爸爸認識的一個朋友家裡有個兒子已經27歲了還沒有結婚,因為爸爸認識也見過一回他兒子,說長的還不錯,就是有一個缺點,身高蠻矮 。問我要不要見一面,我說我不想相親,不要再給我介紹什麼人了,我覺得我還小,不想這麼快談朋友。還說爸爸要非要介紹就和爸爸脫離父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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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當時聽見我這樣說也勸我爸爸算了,但爸爸非要說已經答應他那個朋友讓我和他兒子見一面了,這說出的話怎麼好意思收回呢?最後這種情況下我才同意跟我老公見一面了。

我記得非常清楚,他當時是坐他爸爸的自行車後面到我們小區門口外面等著我的,當我看見我老公的第一眼就感覺就是,唉,這好看的一張臉為什麼偏偏配上這麼一副五短身材呢?心理是遺憾加可惜,反正是五味參雜。當時老公穿著一件深灰色長袖體恤,下身一條普通的牛仔褲,腳上一雙白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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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裡感覺雖然以前我說別人身高不是距離,年齡不是問題的時候說的輕描淡寫的。等真正發生在我身上的時候還確實有點不是滋味的。

我淨身高是161,我老公160。而且我的身材比例是3比7,我老公是5比5。

這樣即使我穿平底鞋我也看著比我老公高出不少,所以導致後來我們談朋友結婚只要跟他出去我連半高跟鞋都不敢穿。

那次相親經歷即使現在回想起來我對老公穿了什麼衣服還記的一清二楚,但我自己穿的什麼現在完全毫無映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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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相親之後我對老公其實是沒有抱希望的,因為我覺得我不可能接受一個身高比我矮的男人結婚的,之前我對我心目中的另一半的要求就是最少170以上。對老公也就不理不睬,若即若離的那種。

老公卻對我很滿意,從那次見面之後就開始每天給酒店前臺打電話找我,甚至不惜每天花一個半小時坐公交車到酒店前臺找我,然後見一面,坐江邊吹吹風,聊聊天兩個小時左右又回他家去。

後來還給我買了一個BB機,我們談朋友那年是2001年的5月份,那個時候還沒有手機,只有那種笨重的大哥大手機。那還是有錢人才能買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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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們就經常約會,有時候是公園,有時候電影院,有時候是江邊,反正總感覺和他有說不完的話,真正感化我的一次,是8月份的某一天,我上早班,中午看見他一個人彭著一大捧玫瑰花������,坐在酒店門口遠處的一個大石頭上等著我。

要知道武漢是有名的火爐之城,八月份的時候溫度基本外面根本不能出去,出去一會都會汗流浹背的,他在外面等了我足足三個小時。我當時出去順手給他在門口的小攤上買了一瓶冰凍礦泉水遞給他,事後他說看見我遞給他礦泉水的時候他就知道我心裡其實已經接受他了。

“螢火蟲”與“難得糊塗”的愛情故事


我遞給他水之後就接過了他送給我的玫瑰花,他說有99朵代表長長久久。其實我們之後即使確定了戀愛關係,但出去吃飯還是幹什麼我都儘量選擇便宜的地方想讓他少花錢。而且戀愛的時候他也沒有送過我特別貴重的禮物,送的最貴的一條連衣裙聽說300多還是他姐夫買給她姐姐穿嫌小了,之後又借花獻佛送給了我,要一般的女孩可能會覺得你送一個姐姐不要的衣服給我,根本就是不尊重我,可能會吵架,但我卻為他敢於把這個事情告訴我,不藏著掖著,看出他是個誠實可靠的男人。其實他大可不告訴我那個衣服是她姐姐的,因為衣服上面商標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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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我們晚上出去江邊散步的時候,他都會細心的帶一張報紙給我墊在地下然後再讓我坐。然後聊天的時候也會問我多久回家一次,還告訴我百善孝為先,我們作為子女的都應該孝順父母等等。

都說戀愛中的女人智商為0,真的是一點不假,這個用來形容我真是一針見血,傻女人在我身上發揮的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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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談了大半年之後就見了雙方父母談了結婚的日子,我們是在12月底結婚的,結婚只收了老公5000彩禮,然後拿這些錢辦了嫁妝還不夠,相當於我就是跟老公裸婚了。

這些就是我當年的愛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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