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應篇》2

受到寵愛,要看成像天上掉下來一般驚畏,並加緊積功德。給人恩惠,不求報答。施捨給人,沒有後悔。所謂善人,大家都尊敬他,上天會保佑他,應得福祿,不求自來。邪神兇星敬畏他,不敢相犯,眾神之靈處處保護他,做任何事必定成功,可達成成神成仙的願望。天仙者形神俱妙,與道合真,要做一千三百件善事。地仙不飢不渴,寒暑不侵。要做三百件善事。如果對不正當的事動念頭,違反道理做事,做了壞事,反說自己能幹,忍心殘殺人或物,暗中加害好人,背後欺瞞元首或雙親,對教師傲慢,對自己的職務不盡責,哄騙外行人,誹謗同學,以不實冤枉好人,以假充真騙人,挑剔同族親戚。攻其陰私,氣質剛暴無慈愛心,性情兇狠乖戾,一意孤行,不聽善勸。以非為是,以是為非。親近惡人歹事,遠離善人好事。為爭取功賞,不顧民間疾苦,為求得寵,不惜用盡欺巧方法拍馬屁,去迎合上峰的意思。接受別人恩惠不感謝不報答,受別人欺辱,懷恨於心,念念不休。看不起百姓,不重視民情。不為國為民,反而違法亂攪。獎賞不義之人,弄罰無罪的人。謀財害命,用計謀使人丟官司,然後乘機取而代之。殺死投城降服的人,驅逐正人,排拒賢人。凌辱孤兒,逼迫寡婦。接受賄賂,不遵照法律處理事件,是非曲直不明辨,只因賄賂瞎了眼。輕罪判重弄。看到臨死刑的人,不哀憐,反而嗔怒他。不知廉恥,喪失天良,自己的罪過,故意牽扯別人,把濟世養生的技藝,保密不公開。對聖賢譏笑又誹謗,迫害有道德的人。射殺飛禽,趕捉走獸,掘挖蟄蟲,嚇驚棲鳥,毀損洞穴鳥巢,使蟲鳥走獸無法居住,傷害懷孕的動物,弄破它們的蛋。希望別人有過失,怕別人成功,百般破壞,使別人陷於危險境地,以求得自己的安穩,扣減別人財物,增加自己利益,用自己不好的,換取別人好的,為了圖謀私利,不惜妨害公益。偷取別人技能,如作品,設計圖案,專利品等,掩蔽別人的優點,宣揚別人的醜事,指摘別人的陰私秘密,消耗或浪費別人的財物,搬弄是非,使人與至親反目分離。侵奪別人心愛之物。幫助別人為非作歹,放縱意志,作威作福。侮辱他人以求自己勝利。損傷別人農作物,破壞人家的婚姻。取非財致富,不知行善反而驕奢,僥倖逃過刑罰或難關,竟還敢做出沒廉恥的事。別人所做的恩德,硬說自己的功勞,自己有過犯,則推到別人身上。自己該受的災禍,自己的罪惡,移嫁他人。不務實際,憑財勢奸巧爭得地位,獎賞等美名,包藏奸詐害人之心。挫折別人才能,使人不能舒展,掩飾自己短處,不肯認錯,仗著威勢,脅迫他人,順己之所為。放縱暴戾心性,或縱容惡人殺傷人物生命。為了時髦而裁製衣著,為自己的口腹,宰殺動物烹煮來吃,把養人的穀物,任意拋棄不珍惜。勞役人民,擾害百姓。使人破產,乘機取他的財寶,破壞堤防或放起大火,造成別人家宅毀壞,生命死傷。別人的事業具有規模,故意弄亂它,使之前功盡棄不能成功。損壞別人的器具物品,使他無法使用。看到別人榮華貴顯,希望他被降免。別人發財,希望他破產亡家。看到他人妻女貌美,便起了邪淫之心。欠人財物,希望他死,不必還債。非分的奢求,不能遂心,就咒罵懷恨他人。人家有不如意時,就議論他平日的過錯。見外貌醜怪的人,不憐憫,反而譏笑,見人有才能,不稱讚反而貶抑他。暗地裡埋下蠱毒,用邪術妖法魘魅人,用毒藥殺傷花草樹木。對老師懷恨,發怒,無禮之至。不孝雙親,不敬兄妹。取求之間訴諸強權,不講情理法,喜歡用奸計暗取或恃強奪取。為求財富而擄人劫奪財物。不腳踏實地,以奸巧弄假的手段求得升遷。賞罰偏私,不公平,安逸享樂,放縱不節制。對部屬傭人,刻薄殘暴,虛張聲勢,使人害怕。不如意的事,一味怨尤。風雨不調順,就訶責怒罵。搬弄是非,使人打鬥訴訟,從中取利,盲目加入不法的盟幫,會,社,隨聲附和。採納妻妾不合道理的話,違背父母的教訓。喜新厭舊,口是心非,貪汙錢財,欺瞞上司。捏造不利人的壞話,造謠毀謗平白無辜的人。毀壞別人的名譽和人格,自以為正直,汙罵神明自以為公正。離棄順天理的事,去效法逆天理的事,背離至親骨肉,反而向外人獻殷勤。存心不良,反叫天地做見證,做汙穢事,請神明照察。施捨財物,後又懊悔,欠人財物不肯償還。不守本分,妄想鑽謀名利富貴。把精力都放在奢侈豪華佈置。邪淫過分,縱慾不節。內心惡毒,外貌慈和。把變質髒腐的食物,拿給人吃。以妖法邪術迷惑大眾。尺度不公,買入量長,賣出量短,秤升不平,賣出稱輕,買入稱重,以假貨摻雜在真貨內賣出。以不當正當方法獲取利益。仗勢恃財強迫清白人家操守賤業,欺騙愚笨的人。對名利財勢,貪得無厭。對天地神祗咒詛,證明自己理直。嗜酒如命的人,容易做出違反德性的事。與家人怨忿爭執不忍讓,男人不忠實,不行善。女人不溫柔和順。丈夫不善待妻子,造成家庭失和,太太對丈夫不敬重。夫妻之間,說話往往誇張不實。並且時常起嫉妒疑忌之心。先生對妻子兒女有不得體的言行,媳婦對公公婆婆不孝敬。對去世的父母祖宗,安葬時違禮制或祭祀不虔誠。違背長上的教令。


《太上感應篇》2

平日所作所為,盡是對個人社會國家無益的事,暗中懷有私心。心有怨恨,自咒又咒人,待人不公,偏袒自己喜歡的人,排斥自己討厭的人。跨越水井或爐灶。跳過食物或人身。溺嬰打胎。行為不能光明正大。月底年終歌舞,會誤了正經事。每月初一及恨氣惱,每天清晨怨而號哭,面向北方,擤鼻涕,吐痰,大小便。面向爐灶歌唱哭泣。用灶火點燃線香。


《太上感應篇》2

用汙穢不潔淨之木柴燒飯菜,夜間起來赤身露體,一年八大節氣:四立二分二至,施行刑罰。對流星吐口液,手指彩虹,常常以手指日月星,以眼注視日月。春季燒山林獵捕走獸。向北方口出惡言。無緣無故,殺傷龜蛇。就以上所列一百七十項之罪,司命之神按罪之大小,重罪奪其死,尚抵不過罪惡,就由子孫承當災禍之報。利用惡勢力或其他不正當手段,逼取別人的金銀財寶。橫取的人,災禍抵消有餘者,便由他的妻子家人擔當。或以死喪之災消禍,如僥倖不死,便有水災,火難,盜搶,賊偷,遺失用具,疾病,官司,口角等報應,報應輕重,他恰好與橫取他人錢財的值相等。逞貪或任性冤枉殺人。正是換刀兵之災相報,難逃一死。


《太上感應篇》2

奪取不義之財,就像吃有毒的肉脯充飢,飲有毒的酒解渴,不但不能暫時果腹,緊接著就喪失了性命。念頭動於善或惡,吉凶便已決定。曾經為非作歹,以後覺醒改悔,勿以惡小而為,勿以善小不為,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放下屠刀,立地成道。並非古人之虛言。下功夫從口講,眼觀,行動三樣開始,兇人語惡,視惡,行惡,一日有三件惡,三年上天一定會降禍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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