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外出打工,承包地應該被收回嗎?

村民外出打工,承包地應該被收回嗎?


案例:宋某承包了村裡的土地,後來,宋某外出打工,村委會便決定把宋某承包的土地收回。村民外出打打工承包土地應該被收回嗎?

解答:宋某的土地不應該被收回。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外出打工,外出務工農民原來的承包地成為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為了保護外出務工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國務院出臺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在意見中明確規定不得以農民進城務工為由收回承包地,糾正違法收回農民工承包地的行為。意見中規定;農民外出務工期間,所承包土地無力耕種的,可委託代耕或通過轉包、出租、轉讓等形式流轉土地經營權,但不能撂荒。農民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要堅持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制或限制,也不得截留、扣繳或以其他方式侵佔土地流轉收益。

所以,除非外出務工農民是自願將其承包的土地交還給村裡,或者由於其外出務工導致承包地荒蕪超過法律規定的兩年,則村裡是沒有權利收回外出務工農民原來承包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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