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倖!以為疫情期間不查酒駕,酒後上高速結果……


酒駕,屬於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在酒駕入刑的高壓態勢下,“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已成廣大駕駛員的共識。


可有少數人,他們不以為然,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心存僥倖!以為疫情期間不查酒駕,酒後上高速結果……

3月10日,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隊查處一起酒駕。

駕駛員雷某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至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嚴厲處罰。

3月10日,該大隊在轄區路段開展“春雷行動”,確保交通安全。

晚上8時48分,雅安警務區執勤民警在多功收費站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川A牌照的白色寶馬小車有故意改變行車軌跡的行為,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該車進入檢查區前,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該白色寶馬小車停下後,駕駛員雷某搖下車窗,瞬間,車內飄出一股濃烈的酒味。  

“請配合進行酒精測試!”

執勤民警拿出呼吸式酒精測試對其進行測試,結果顯示,雷某血液酒精濃度含量為53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

在事實面前,雷某對他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雷某承認,2個多小時前,他和妻子及其客戶在蘆山縣境內一家飯店吃飯,以酒助興,喝了兩瓶啤酒。

他雖然知道酒後不能開車,但認為當前正值疫情防控期間,高速公路又是免費通行,高速公安應該不會上路檢查。

為此,他抱著這一僥倖心理,壯著膽子,踏上了開車返回成都之路。讓他沒有想到,途經多功收費站就遇到執勤的公安民警,被查個正著。

執勤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開出強制措施憑證,雷某將面臨罰款1000元至2000元,駕駛證暫扣6個月,記12分的嚴厲處罰。

高速公安提示:酒駕是對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負責,對家人生命安全不負責,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一旦發生車禍,後果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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