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中对居住小区和街区制的思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城市规划者突然发现,原来居住小区制还是有好处的——容易进行封闭式管理。

很难想象在街区制社区如何搞封闭式管理。我没有去北京老城的胡同社区看过。想来,哪怕是条胡同封闭一个入口,也得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来进行疫情防治的把守吧!

而现在街区制的发展也遇到一个问题。说是搞街区制,实际上只是把封闭式小区做小了一些而已。本来是个大地块,中间横竖划两条路、切成四块,然后四块一起出让。据说这样搞法,房地产商并不乐意:要是整个地块拍下来,中间做绿化还好一些,房子更好卖。

不改街道设计,增加的社区道路两侧依然是围墙、停车场、绿化隔离带,走起来枯燥乏味。一点儿也没法儿让人联想起来简·雅各布斯书里讲的那种“街道芭蕾”,只想戴着耳机、闷着头,快速通过。这样的道路确实还不如封闭式小区的集中式绿地。搞封闭式管理了,才发现真正可以散步的,还是小区花园这一亩三分地啊。

街区制,应该让街道成为社区生活的场所——有沿街的店铺、一定的用途混合和疏落有致的口袋公园。首先要有的,是宽度适宜的人行道,而不是夹在路侧停车位和地块内停车位之间的过道。

想到这里,就翻了一下2018版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其6.0.5节规定了居住区道路边缘至建筑物、构筑物的最小距离:建筑物的出入口面向城市道路,要留出距道路红线至少5米的距离。其说明指出,这样的设计是为了“使居民进出建筑物时可以有个缓冲地段,并可在门口临时停放车辆以保障道路的正常交通”[1]。

看起来,按照我们的《标准》,像纽约、东京、巴黎那样的街区是不可能设计出来的。因为住宅建筑物出入口和人行道之间必须留至少5米的距离,为的是“在门口临时停放车辆”!


好在6.0.5节不是强制性条文,规划者不妨思考一下。城市规划是科学,其标准的制定最讲究科学性。科学越辩越明:我们进出住宅楼都是用跑的么?为什么非要有“缓冲地带”?如果说居住区内的支路规定至少14米宽[1]16,那么路侧停车是可以安排的,为什么还要腾出空间来“在门口临时停放车辆以保障道路的正常交通”?

城市规划也是艺术,艺术要考虑人的感受。鲁迅先生的散文里有这样一句话,据说含着一些寂寥: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我们居住区的街道,可以改用鲁迅先生的话描述一下:


“在我的门前,可以看见一条人行道,一侧停着车,另一侧也停着车。”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停着的车可不是什么好的意象——似乎应该有人,又的确没人。就好像疫情期间的城市。

期待有一天,沿街的空间可以留给行人。期待有一天,规划者们都认同这样一个观点——把停车位扔到建筑物后面去!

参考文献

[1]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S].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9: 85.


作者:徐南南,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国际城市规划》加拿大站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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