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下2000元的“白条”得以兑现

一张面额2000元的借条、一张餐饮消费金额1291元的发票,这是十几年前南某为山西省某招待所出具的“白条”。1月17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获悉,在法院的调解下,案件得以解决。

1月6日,杏花岭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受理原告山西省军区招待所诉被告南某等7起追索欠款纠纷系列案。法院启动了“涉军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原则,通过“诉前调解分流机制”,将案件交由诉前调解团队,先行开展调解工作。在征得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法院于1月8日召集原告山西省某招待所与被告南某来法院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南某认为“白条”虽有自己的签字,但当时是因自己单位工作需要才在原告处消费的,应由“公家”出钱。法官积极释法明理,最终南某同意和解,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所涉案款南某全部当场履行完毕。

经过调解,3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2起案件当事人主动撤回起诉,5起系列案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得到有效化解,剩余2件法院将按照与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再次组织调解。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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