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下2000元的“白條”得以兌現

一張面額2000元的借條、一張餐飲消費金額1291元的發票,這是十幾年前南某為山西省某招待所出具的“白條”。1月1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獲悉,在法院的調解下,案件得以解決。

1月6日,杏花嶺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受理原告山西省軍區招待所訴被告南某等7起追索欠款糾紛系列案。法院啟動了“涉軍維權案件綠色通道”,堅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原則,通過“訴前調解分流機制”,將案件交由訴前調解團隊,先行開展調解工作。在徵得各方當事人意見後,法院於1月8日召集原告山西省某招待所與被告南某來法院組織調解。調解過程中,當事人南某認為“白條”雖有自己的簽字,但當時是因自己單位工作需要才在原告處消費的,應由“公家”出錢。法官積極釋法明理,最終南某同意和解,雙方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並且所涉案款南某全部當場履行完畢。

經過調解,3起案件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並當場履行完畢,2起案件當事人主動撤回起訴,5起系列案件在五個工作日內得到有效化解,剩餘2件法院將按照與當事人約定的時間再次組織調解。

郭衛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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