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職場,辭職信怎麼寫?你寫過辭職信嗎?看看李商隱的辭職信

今天,在職場,入職辭職,已經是很尋常的事情了。入職要經過用人單位的面試,面試合格了才聘請你;辭職,要寫辭職信,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一般要求提前1個月寫辭職信,批准之後再辦理離職手續。

唐朝的李商隱,也算是公務員一枚吧,曾經擔任弘農尉(弘農,即見天的河南省靈寶縣)。李商隱是誰?今天看來,他還是一個很著名的人物,連唐朝的著名詩人白居易都極為欣賞李商隱的文章,曾說:我死了之後,願意脫胎成為你的兒子啊!(“我死後,得為爾兒足矣)。

那麼,縣尉是什麼官職呢?就是低於縣令、縣丞和主薄的一個職位,在縣城裡也算是第4級職位。今天的人誰不想當個公務員?鄰居家的一個孩子,大學畢業連續考了五年,終於考上了公務員,儘管離家很遠,可全家還是像中了彩一樣興高采烈,大擺筵席!那唐朝的李商隱卻幹到半路不幹了,非要辭職。不知道古代有什麼規矩,辭職必須寫辭職信嗎?他是怎麼寫的呢?大致意思是:

獻給州刺史請求批准回京的辭職信

尊重的州領導(刺史):

本人一直擔任小小的縣尉官職,每天傍晚,在辦公大樓臺階下,只是簡單地重複二件事:封存官印,清點刑徒(這樣簡單的工作,真埋沒了我的才能)。我看到眼前雄峻的荊山(傳說黃帝採首山之洞,汲湖中之水,鑄鼎於荊山之下),想著自己沉淪的境地,心裡真有一種愧疚啊!目前這種情況,我還不如被砍去雙腳的卞和呢(老子本是英雄,寧願砍去雙腳!),不用一輩子總是跑到臺階前,彎腰屈膝地迎來送往(伺候人的事,老子不願意幹呢!我願鵬程萬里,再謀高就去)!

申請人:李商隱

開成四年(公元839年)

任弘農尉獻州刺史乞假還京

黃昏封印點刑徒,愧負荊山入座隅。卻羨卞和雙刖足,一生無覆沒階趨。

李商隱生於813年,到839年剛剛26歲,26歲能做到縣尉級別,已經不錯了。真是年輕氣盛,要辭哪門子職呢!是不是讀詩、寫詩變傻了?他的前輩詩人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豈能卑躬屈膝去侍奉權貴,讓自己不能有舒心暢意的笑顏!)

李白還特別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估計寫詩的人都有一副傲骨吧!還有那個後來者“奉旨填詞柳三變”的柳永,也是一樣德性!放著好好的公務員不幹,卻要放浪江湖,遊蕩四海,隨心所願!

今天的人,誰捨得輕易放棄公務員職位?已成浩蕩之勢的“國考”便是證明。

算了算了,在今言今。五斗米也是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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