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良知無所無時不在----淺論“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天理良知無所無時不在----淺論“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天理良知無所無時不在----淺論“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天理良知無所無時不在----淺論“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王陽明先生曰:“良知原是知晝知夜的。”(良知本來是知道白天和黑夜的。)當人熟睡時,感官的功能暫時停止了,良知也有知覺,此時正是良知收斂凝聚的時刻,由此可見,人心與天體原本是一體的。如今的人,夜晚不擅長休息,不是沉睡不醒,就是連做惡夢。 先生又說:在夜氣下發的良知才是良知的本體,因為它沒有夾雜絲毫物慾。學者要想在事物煩憂時仍如夜氣一般,就是“通乎晝夜之道而知。”

通,通曉明白,兼具層次遞進、深入淺出、化繁就簡之義!晝夜,即幽明、生死、鬼神之謂,陰陽變化。我理解,晝夜之象是常人皆知,晝夜之道卻不盡然了!何以有晝夜更替之象?那得知“日月運行”之象,必須透知陰陽相濟相生之理!科學有萬有引力規律等,晝夜之象涵蓋了深存其中的幽明、生死、鬼神等一切萬物之象;以陰陽相濟相生之理為根本法則的晝夜之道,涵蓋了深存其中的幽明、生死、鬼神等萬物諸象變化之理。

那麼,到底什麼是晝夜之道?

今學者各說不一:有“透徹地反映了陰陽變化的規則,而能預知吉凶”;有“啟發人們從晝夜交替的簡單道理中進而昇華到更加高深的智慧”;有“足以會通於晝夜幽明而無所不知”;有“能通明晝夜、陰陽的道理,而盡知其中奧妙”;有“徹底瞭解晝夜的道理而展現智能”等。可謂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晝夜之道是客觀規律,中國哲學叫做“理”。陽明先生認為心外無理,所以晝夜之道即是天理,天理即是良知。良知與天地萬物的關係,被陽明先生賦予了普遍存在的意義。強調人類與宇宙萬物皆歸本於良知,統一於良知。良知與萬物是一體,萬物也都在良知之內。心和良知、天理都是相通的,既是宇宙本原,科學真理,又是萬物主宰,又是人內心的崇高德行的標準。

總的來說還是強調“晝夜之道”即“良知”,是萬物的主宰存在的依據。

天理即是良知,也是“知是行的主意”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是從“良知即心之本體”的角度來闡明良知何以成為檢驗是非善惡的根據的。

晝夜之道” 就是陰陽變化之道,明白了日夜這一明一暗現象,由這個現象而知道:有陰必有陽,有光明面,一定有黑暗面。明極暗生,暗極明生。明從哪裡來?從黑暗來,黑暗從哪裡來?從光明來。那個能明能暗的是本體,是天理,是良知,既不屬於明,也不屬於暗。所以天理良知無所無時不在。

從前有個禪師參禪,但還沒有解脫到生死的問題。有一天讀到“通乎晝夜之道而知”這一句,他便大徹大悟了,原來人活著就是白天,死了就是黑夜,參透了生死,就心無掛礙,於是就在下面加了兩個字,變成“通乎晝夜之道而知生死”。

從中我們得到啟示:天理在人心,亙古亙今,無有終始。天理即是良知,無所無時不在。要明白“晝夜之道”的變化,然後順時乘勢、靈活圓融、駕馭自如、出神入化、向“拿得起”、“放得下”、“想得開”的境界而精進!良知愈思愈精愈明,若不精思,只知晝夜之象不知

“晝夜之道”, 精思才能達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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