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良知无所无时不在----浅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天理良知无所无时不在----浅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天理良知无所无时不在----浅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天理良知无所无时不在----浅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王阳明先生曰:“良知原是知昼知夜的。”(良知本来是知道白天和黑夜的。)当人熟睡时,感官的功能暂时停止了,良知也有知觉,此时正是良知收敛凝聚的时刻,由此可见,人心与天体原本是一体的。如今的人,夜晚不擅长休息,不是沉睡不醒,就是连做恶梦。 先生又说:在夜气下发的良知才是良知的本体,因为它没有夹杂丝毫物欲。学者要想在事物烦忧时仍如夜气一般,就是“通乎昼夜之道而知。”

通,通晓明白,兼具层次递进、深入浅出、化繁就简之义!昼夜,即幽明、生死、鬼神之谓,阴阳变化。我理解,昼夜之象是常人皆知,昼夜之道却不尽然了!何以有昼夜更替之象?那得知“日月运行”之象,必须透知阴阳相济相生之理!科学有万有引力规律等,昼夜之象涵盖了深存其中的幽明、生死、鬼神等一切万物之象;以阴阳相济相生之理为根本法则的昼夜之道,涵盖了深存其中的幽明、生死、鬼神等万物诸象变化之理。

那么,到底什么是昼夜之道?

今学者各说不一:有“透彻地反映了阴阳变化的规则,而能预知吉凶”;有“启发人们从昼夜交替的简单道理中进而升华到更加高深的智慧”;有“足以会通于昼夜幽明而无所不知”;有“能通明昼夜、阴阳的道理,而尽知其中奥妙”;有“彻底了解昼夜的道理而展现智能”等。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昼夜之道是客观规律,中国哲学叫做“理”。阳明先生认为心外无理,所以昼夜之道即是天理,天理即是良知。良知与天地万物的关系,被阳明先生赋予了普遍存在的意义。强调人类与宇宙万物皆归本于良知,统一于良知。良知与万物是一体,万物也都在良知之内。心和良知、天理都是相通的,既是宇宙本原,科学真理,又是万物主宰,又是人内心的崇高德行的标准。

总的来说还是强调“昼夜之道”即“良知”,是万物的主宰存在的依据。

天理即是良知,也是“知是行的主意”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是从“良知即心之本体”的角度来阐明良知何以成为检验是非善恶的根据的。

昼夜之道” 就是阴阳变化之道,明白了日夜这一明一暗现象,由这个现象而知道:有阴必有阳,有光明面,一定有黑暗面。明极暗生,暗极明生。明从哪里来?从黑暗来,黑暗从哪里来?从光明来。那个能明能暗的是本体,是天理,是良知,既不属于明,也不属于暗。所以天理良知无所无时不在。

从前有个禅师参禅,但还没有解脱到生死的问题。有一天读到“通乎昼夜之道而知”这一句,他便大彻大悟了,原来人活着就是白天,死了就是黑夜,参透了生死,就心无挂碍,于是就在下面加了两个字,变成“通乎昼夜之道而知生死”。

从中我们得到启示:天理在人心,亘古亘今,无有终始。天理即是良知,无所无时不在。要明白“昼夜之道”的变化,然后顺时乘势、灵活圆融、驾驭自如、出神入化、向“拿得起”、“放得下”、“想得开”的境界而精进!良知愈思愈精愈明,若不精思,只知昼夜之象不知

“昼夜之道”, 精思才能达致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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