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青海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新華社西寧9月21日電(記者張大川)中秋、國慶將至,青海省紀委監委20日向社會通報了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涉及公款旅遊、違規發放福利、收受禮金等問題。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爾木市煤改氣鍋爐聯合檢查組工作人員在檢查驗收中,以辛苦費、補助費、評審費等名目收取被驗收單位禮金合計1.68萬元。2018年6月,檢查組負責人、格爾木市環保局環境監理所幹部李偉受到政務警告處分,檢查組幹部、市住建局項目統籌辦幹部劉建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至2016年,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財政局違反行政事業單位福利費開支有關規定,違規預算安排行政事業單位福利費共計470.9679萬元,並全部撥付至各預算單位發放給幹部職工。2018年5月、6月,時任甘德縣財政局副局長、現任局長衛亞青,時任局長馬富寶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15年2月,海東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站長唐建青召集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市住建局原工程質量檢測站相關負責人召開會議,決定組織本單位工作表現突出的8名職工外出旅遊,後該批人員前往廣西、雲南等地旅遊,共計花費公款6.315萬元。期間,唐建青在昆明參加完業務培訓後,一同前往西雙版納等地旅遊。2018年1月,唐建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市住建局原工程質量檢測站站長牛萬山、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原副站長林曉海被誡勉談話。

2016年,海北藏族自治州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以該中心工資最高的三人名義多申報休假補助1.8566萬元,後以出勤補助的名義發放給全體職工;通過虛報出差人數、出差天數等方式虛增支出,套取資金補充辦公經費。2018年6月,該中心主任保成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政務記過處分,並被免職;副主任劉素芹及工作人員馮興梅、張榮、張秀娟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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