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大家都習慣對載貨汽車用輪胎的數量來描述,比如對渣土車表述為“後8輪”,載貨卡車表述為“前4後8”。基本上大家這麼說都能理解。
如果要買車,那首先要看車輛的參數表,可是參數表裡並不是這樣寫的。在驅動形式一欄裡會寫上4×2、4×4、6×2、6×2/4、8×4、8×6/4等,傻傻分不清楚。
這種標記也不完全是驅動形式的表述,而是驅動與行駛裝置的標記形式:
N: 車輪數量(輪是指輪轂,不是輪胎,雙輪胎裝在一個輪轂上是一個車輪)
Z:驅動輪數量(輪也是指輪轂)
L:轉向輪數量(輪也是指輪轂,一般情況沒有歧義可以省略)
舉個例子:後8輪的渣土車:後8輪是指的後面裝8個輪胎,只有4個輪轂,2根驅動軸。一般前轉向橋是單輪胎(驅動轉向前橋除外),1根轉向軸,2個輪轂,2個輪胎。那驅動形式為6×4,一共6個車輪,4個驅動輪,2個轉向輪(沒有歧義所以省略)。
前4後8:後8輪如上是2根驅動軸,前4是2根轉向軸,驅動形式為8×4。還有一種情況是後兩根軸1根是驅動橋,1根是提升橋,前兩根橋一橋轉向,二橋驅動。為了書寫方便驅動形式都寫成8×4/2。這種國內不常見,國外有這種佈置。
我的解釋還算明白吧,歡迎留言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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