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庆阳通报3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1.靖远县永新乡卧牛村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6月,卧牛村党支部在吸收预备党员时,虚报参会党员人数;2017年7月19日,卧牛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研究党员转正事宜时,向5名非党员列席人员发放表决票,并作为有效票数进行统计汇总,违反了有关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卧牛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文邦、现任党支部书记卜凯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新乡党建办主任赵旭华被诫勉谈话,永新乡党委副书记万慧新被警示谈话。

2.靖远县永新乡二队村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2016年4月20 日,二队村党支部在未召开支委会议研究的情况下确定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6月22日,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时,到会党员人数不到三分之二就表决吸收中共预备党员,违反有了关规定和程序,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二队村党支部书记刘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新乡党建办主任赵旭华被诫勉谈话,永新乡党委副书记万慧新被警示谈话,二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武清、村委会原主任刘宗道被警示谈话。

3.会宁县四房吴镇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2018年5月,四房吴镇对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存在工作落实不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四房吴镇党委书记马天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长徐守城、副镇长杨军被诫勉谈话,镇人大主席郭占兵被告诫约谈。

庆阳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正宁县宫河镇民政办干部王洁荣办理低保业务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王洁荣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戚王某某违规领取农村低保金8160元;2014年,王洁荣为王某某虚增1名低保人数,多领取低保金2460元。王洁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民政工作岗位,时任镇民政办主任杨海龙,王录村村委会主任杨旭东、村文书王国元被诫勉谈话,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

2.环县合道乡梁坪村原村干部贪污低保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梁坪村党支部书记黄永洲、村委会主任付学卿、村文书黄金礼3人分别违规申报领取低保资金44916元、25452元、23040元。黄永洲、付学卿、黄金礼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已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贪污资金已追缴。

3.镇原县平泉镇赤马村党支部书记张红祥、村委会主任张文宏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至2017年,张红祥、张文宏工作不力、审查把关不严,致使5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领取低保金共计47187元、1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群众领取危改资金13500元。张红祥、张文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

4.环县车道乡元峁村村委会原主任金丽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5年,金丽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让其家人享受二类低保,共计领取资金11232元。金丽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村党支部书记王金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资金已追缴。

5.镇原县开边镇白马寺村违规向群众收费等问题。2017年,白马寺村向部分贫困户收取地膜运费共计4500元,滞留政府代缴农村低保户合作医疗保险费12112元。村委会副主任许天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的地膜运费、滞留的合作医疗保险费已全部退还群众。

6.庆城县高楼乡太乐沟村村干部以亲属名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3年至2015年,太乐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志成在儿子名下违规享受低保,领取资金共计22062元;原村文书郑英品在妻子名下违规享受低保,领取资金共计23658元。李志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英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法所得追缴财政。

7.宁县盘克镇段堡村套取危旧房改造等项目资金问题。2010年至2015年,段堡村共套取整村推进、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等项目资金126.73万元,用于村部、村级道路和新农村建设等支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段孝雄、村委会主任段成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时任村文书段兴顺、村计生副主任段刚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孟永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扶贫办副主任姜志刚被告诫约谈,时任县发改局副局长冯让平、时任镇纪委书记金会宁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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